小米副總裁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辭退
科技
05-24
PingWest品玩5月24日訊,根據鳳凰新聞報道,小米集團人力資源部昨天晚間發送處罰通知郵件,通報小米公司國際部員工汪凌鳴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小米集團國際部管理層經過討論決定,對汪凌鳴予以辭退。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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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汪凌鳴為小米集團副總裁、非洲地區部負責人。小米官網資料顯示,汪凌鳴2017年上半年入職小米,曾擔任話機世界集團首屆董事、天語手機副總裁等職務,有供應鏈、營銷、零售等領域的管理經驗。
報道稱,雷軍引入汪凌鳴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看中他在終端渠道的布局能力。2017年11月,雷軍宣布了一項新的人事任命,將當時總裁林斌負責的小米網交給了汪凌鳴,任命他為公司副總裁兼銷售與服務部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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