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副總裁汪凌鳴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辭退
新聞
05-24
5月23日晚,小米集團人力資源部向國際業務部全員下發內部郵件,宣布對小米非洲地區負責人、公司副總裁汪凌鳴進行辭退。
根據小米集團人力資源部內部發出的處罰通知郵件顯示:小米公司國際部員工汪凌鳴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同時,小米集團國際部管理層經過討論決定,對汪凌鳴予以辭退。
上述郵件稱,遵紀守法、正直誠信是小米對每位同事最基本的要求。建設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公司,需要所有同事都始終堅持道德底線、保持自尊自愛。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第四十四條內容為: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開資料顯示,汪凌鳴為小米集團副總裁、非洲地區部負責人。小米官網資料顯示,汪凌鳴2017年上半年入職小米,曾擔任話機世界集團首屆董事、天語手機副總裁等職務,有供應鏈、營銷、零售等領域的管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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