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猥褻,帶著「重回中國第一」任務的小米副總裁被辭退
(觀察者網訊)
小米副總裁、非洲地區負責人汪凌鳴因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被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隨後被辭退。
據央視網5月24日消息,23日晚,小米集團國際業務部全員收到內部郵件,郵件內容顯示,小米非洲地區負責人、公司副總裁汪凌鳴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小米集團對汪凌鳴進行辭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內容為: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開資料顯示,汪凌鳴曾任話機世界集團首屆董事、天語手機副總裁等職務。2017年上半年,汪凌鳴加入小米,曾任小米公司副總裁,兼任銷售與服務部總經理。今年1月,小米公司曾發集團文件,為儘快推動小米非洲業務的拓展,成立非洲地區部,由汪凌鳴負責,向王翔彙報。
「36氪」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汪凌鳴帶著KPI走馬上任,要把全球銷量做到1.4億部。在中國區,據《財經》報道,汪凌鳴當時的任務是要「四個季度重回中國第一」。
然而,小米2018年的銷量沒有明顯起色,全球銷量為1.2億部,國內銷量相比2017年的5500萬部有所下滑,只有5200萬部,市場份額出現萎縮。
2019年1月,汪凌鳴調任非洲地區部,向王翔彙報。銷售與服務部改組為中國區,由合伙人王川負責。5月,雷軍又親自接過重擔,兼任中國區總裁。
小米人力資源部通知郵件原文:
各位同事
國際部員工汪凌鳴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公司對這類違法行為堅決持零容忍態度,國際部管理層經討論決定對汪凌鳴予以辭退。
遵紀守法、正直誠信是對我們每一位同事最基本的要求。建設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公司,高要所有同事都始終堅守道德底線、保持自尊自愛。
人力資源部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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