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思本艦隊」事件是一次外交鬧劇,慈禧從中吸取了什麼教訓?
清王朝的歷代統治者大多奉行閉關鎖國政策,視西方先進科技為奇技淫巧。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後,大清第一次嘗到了堅船利炮的威力,但以道光帝為首的最高統治者依然沉睡在天朝上國的美夢中。
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後,清政府與英、法兩國簽訂了《北京條約》。在新的國際形勢下,英國開始傾向與清政府合作,希望協助清廷的統治,以實現更好的「合作」。借著這個契機,英國人赫德向總理衙門大臣恭親王奕?建議購買英國艦隊,用以鎮壓太平天國。
此時,大清的掌權者是慈禧太后,在內憂外患的局面下,慈禧和最高統治集團的核心人物,在思想上有了突破性的轉變,認為需要藉助西方先進科技強軍富國,這也是她統治期間一直支持洋務運動的根本原因。思想的轉變固然是好事,但路走起來並不順利,隨之而來清廷就遇上了一件麻煩事,即「阿思本艦隊」事件。
「阿思本艦隊」是晚清時期影響很深遠的事件,也是直接促使洋務運動開展的重要契機。
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海關總稅務司英國人李泰國興緻勃勃來到總理衙門,向恭親王奕?報告說,他在英國為清政府購買軍艦,已經組成「英中聯合艦隊」了。這個艦隊,後人稱他為「阿思本艦隊」。
李泰國的報告讓奕?大吃一驚,原來李泰國擅自做主,跟艦隊司令阿思本海軍上校簽訂了十三條合同並制定了《英中聯合艦隊章程》。那麼,這個合同有哪些內容呢?
1,合同規定,這支艦隊由英國人阿思本擔任司令,任期四年;
2,艦隊司令阿思本,只能執行李泰國轉交的中國皇帝命令,不接受皇帝以外清政府下達的任何命令;
3,艦隊的成員、水手,都由阿思本親自挑選,經過李泰國批准後才能任用;
4,艦隊不用清王朝的旗幟,用外國式樣的旗幟,定以綠色的底子,中間有兩黃條相交,中心畫有一條黃龍。
不僅如此,李泰國、阿思本兩人還擅自製定《英中聯合艦隊章程》,這個章程規定:凡是作戰中獲得的船或是貨物,其中三分之一歸清政府,餘下的全部由阿思本及艦隊自行分配。
很顯然,這支所謂的英中聯合艦隊姓阿不姓愛新覺羅,那麼清政府為什麼要建立這支海軍艦隊呢?
原來,清政府為了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想通過英國人李泰國向外國購買兵艦組成一支新式海軍。李泰國意欲乘機把這支海軍控制在英國人手裡,便自作主張組成了英中聯合艦隊,私自製定了章程。順便提一下,阿思本艦隊的規模為七艘軍艦,排水量最大的1269噸,剩餘的大多在500噸左右,配備火炮40餘門,兵員400人。
按照《英中聯合艦隊章程》以及合同規定,實際上把中國的艦隊指揮權全部交給了英國。所以奕?聽了李泰國的彙報後,大為吃驚,當場表示不能接受,雙方僵持了近一個月。「阿思本艦隊」事件的發生,是慈禧垂簾聽政以後遇到的第一個棘手的外交事件。
同治二年八月初六日,阿思本率艦到達天津,他親自到北京,跟李泰國一起到總理衙門叫板,向奕?施加壓力。事情到了曾地步,奕?決定拒絕訛詐,他在向兩宮太后奏准後,下令免去李泰國海關總稅務司職務,也不批准他與阿思本簽訂的任何協議,並下令解散阿思本艦隊。經過總理衙門和英國公使卜魯斯的外交斡旋,阿思本結束了來華使命。
然而,為了這支艦隊,清政府付出了什麼代價呢?
「阿思本艦隊」拿到了清政府給予艦隊全體官兵的工薪、酬勞、來往的經費以及清政府給的一萬兩賞銀,然後回英國。所購軍艦賣給別國換回購艦費用。這樣,同治初年的一場外交鬧劇終於結束,清政府在試圖組建自己新式艦隊的過程中,先後支付了包括購艦、外人俸餉、來迴路費等,共一百七十三萬兩千兩銀子,作價收回來的是一百零六萬八千兩,白白損失了約六十七萬兩。
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次事件,慈禧和統治高層得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教訓,那就是要使自己強大起來。在自強的過程中,必須藉助外國的辦法,可是不能使權力操縱於外國人之手。
所以恭親王奕?也好,兩江總督曾國藩也好,江蘇巡撫李鴻章也好,都從這個事件中,感到在引進西方船炮過程中,必須警惕外國乘機控制,只有權操己手,才能借法自強。於是,一場「師夷長技以制夷」的洋務運動就逐漸開展起來了。
※此軍閥主政山東八年,正經事沒幹幾件,民間流傳的笑話卻不少
※清代宮女忌諱多,尤其是這條紅線不能觸碰,違者拋屍荒野家屬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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