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年政治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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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山東青年政治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2019年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普通本科、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東青年政治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4277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31699號
第九條歷史沿革: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其辦學基礎是創建於1949年的山東省團校,迄今已有70年的辦學歷史。
第十條學校概況:學校堅持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辦學定位,突出「青年政治」辦學特色,強調區域性、創新性、地方性、開放性的培養特點,立足區域經濟面向現代服務業,致力於培養具有青年政治特質的管理者和專業人才。學校秉承「德才兼備,自強不息」的校訓,奮發圖強,勇於拼搏,形成了「朝氣蓬勃,實事求是」的良好校風,培育了「自加壓、共奮進、重實效、爭一流」的山青精神,依此積澱成學校傳承的紅色基因,成為學校人才培養的核心要素和辦學施教、立德樹人的寶貴財富。
學校地處濟南市高新產業帶中心,風景秀麗,環境優美,人文氣息濃厚。學校佔地面積近1000畝,建築總面積25.7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8.3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價值8659萬元,擁有實驗、實訓室104個,教學用計算機2469台,語音實驗室座位數826個,多媒體教室座位數9068個。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144萬冊,電子圖書152萬冊。高度集成的數字化校園網路系統為教學科研提供了嶄新的平台,先進的教學設備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學習條件。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提高教學質量為重點,實施了以培養名教師、創辦名專業為主要內容的「雙名工程」。學校擁有一支結構合理、治學嚴謹、適合學校發展的高水平師資隊伍。現有專兼職教師700餘人,教授、副教授佔44%,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的教師佔71%,博士研究生導師2人,碩士研究生導師2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3人,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省級智庫高端人才、省級教學名師、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級重點學科首席專家、國家及省部級優秀教師、齊魯和諧使者、齊魯文化英才、省級理論人才「百人工程」等25人,省級教學團隊2個,山東省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77人在省級學會中擔任理事以上學術職務。擁有國家級教改試點專業1個、國家級教育培訓基地1個,省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和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各1個,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培育立項專業(群)3個,省級示範專業、特色品牌專業10個,國家級、省部級精品課程36門。
學校設有13個院(部),48個本、專科專業,其中32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文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6個學科門類。學校面向全國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目前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近13000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諮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考試、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宣傳、考試組織、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紀委、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監督,並受理考生投訴,招生違紀案件調查、處理,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 報考條件: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要求: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國家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九條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招生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招生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批次為準。
第二十一條 普通文、理專業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2.專業安排規則:進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專業計劃未滿的專業;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予以退檔。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成績相同時將參考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擇優錄取考生。
3.在江蘇省錄取規則:學校按照在江蘇省公布的選考科目等級和江蘇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規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面向山東招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使用聯考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使用播音主持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台)成績,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聯考專業成績×750/200×30%+文化成績×7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使用舞蹈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台)成績,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設計(中韓合作)等使用美術統考成績。按專業大類綜合分投檔,同一投檔專業大類內進檔考生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分配確定錄取專業。
舞蹈表演專業(專科)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報考舞蹈表演(專科)專業考生須取得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方可填報志願。
對於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2.面向省外招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執行,使用生源所在省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
第二十三條 春季高考錄取按照《關於印發山東省2019年春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4號)及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同意並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範圍內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定查詢網站,學校招生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人才培養模式
普通本科、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
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及學校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助學金,資助經濟特別困難的優秀生。學校還制定了勤工儉學制度,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本科畢業生頒發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專科畢業生頒發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九條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招生諮詢電話:(0531)58997707
學校網址:http://www.sdyu.edu.cn
招生郵箱:zsb@sdyu.edu.cn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31699號
郵編:250103
第三十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東青年政治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