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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里薛寶釵為什麼拉攏襲人?

作者:韓世泰

小時候讀《水滸傳》,感覺這是一部草莽英雄的奮鬥史,被其中梁山好漢的英雄氣概感染著,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嘯聚山林,快意恩仇,好不快活!

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漸漸覺得這部小說塑造的大多數「梁山好漢」就是一幫反社會的草寇土匪,而整部小說更是一部「黑社會頭子」精心演繹的「洗白史」。

(一)從「梁山好漢」的飯桌上看,反社會氣息十分濃烈,典型的「黑社會」

「梁山好漢」進到飯館酒肆,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小二,上二斤牛肉,打一壺酒來!」

二斤牛肉,這在今天來說算不得什麼,只能說明客官豪爽,但在大宋年間,耕牛是重要的生產工具,依照《大宋律》偷盜耕牛或者私自宰殺耕牛是可以判刑的。

全社會都有基本的公序良俗,都不會去吃牛肉,尤其是普通農夫都是拒絕食用牛肉的,即便是耕牛老死了,都會採取扒皮後掩埋的處理方式(扒皮是為了感謝耕牛一生為主人勞作,下輩子能投胎轉世為其他物種)。

但「梁山好漢」們動輒就是「上二斤牛肉」,這是表現自己的與眾不同?這是豪爽?還是骨子裡透著反社會氣息?敢於公然挑釁社會公序良俗的不是黑社會還是什麼?

(二)晁蓋晁天王智取生辰綱,就是純粹的攔路搶劫,哪來的「劫富濟貧」?

都說晁天王義薄雲天英雄蓋世,策劃並領導了著名的「智取生辰綱」,打的旗號是「劫富濟貧」,但成功之後為了躲避官府追查卻帶著所劫財物上了梁山入伙當土匪,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既然說生辰綱是蔡京等貪官污吏搜刮的民脂民膏,既然宣揚的是「劫富濟貧」,那麼,就應該把這些不義之財分給那些窮苦百姓啊,怎麼都據為己有了呢?要麼當成入伙的「見面禮」,要麼給泄露官府辦案信息的「宋押司」作為賄賂之資,要麼就是一起的幾個「同夥」揮霍。

最終,火併王倫之後,這些不義之財成了晁蓋佔山為王的「第一桶金」,然後就有了資本招兵買馬,就有了實力打家劫舍,就有了後來梁山的「榮光」。

這不就是攔路搶劫殺人越貨的土匪行徑嗎?

如果說晁蓋所領導的梁山好漢們能拿著這些民脂民膏去推翻腐朽的宋王朝,建立一個相對公平的新王朝,這也就算了。但是,晁蓋沒有明確的革命目標和主張,只是一味地拿著「替天行道」來繼續做著嘯聚山林的無本買賣,和官府打了幾賬,奪去了一些離梁山較近的城市鄉村地盤,但仍然缺乏一個明確的革命目標和團隊願景,僅僅是為了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並沒有去進行較為務實的治理和改革。

(三)及時雨宋江就是個玩忽職守知法犯法充當「黑社會」保護傘的下層官吏

梁山的第三代領導人及時雨宋江,落草為寇之前本是縣衙的皂隸,也算得上是編外自收自支的「公職人員」了,但這廝喜歡結交江湖人士,對自己的編外身份極度不滿,知法犯法,泄露官府機密,玩忽職守,包養情人,草菅人命(殺閻婆惜),這樣的人刺配滄州勞動改造也算得上是罪有應得了,應該說是彰顯了大宋王朝的法治精神。

就在宋江上山之後,一心想著收買人心,一心想著被朝廷詔安,一心想著拿兄弟們的人血染紅自己的頂子,對高俅、蔡京阿諛奉承、搖尾乞憐,完全不顧林沖等眾弟兄的情感。為了抬高梁山的身價,居然喪心病狂設計陷害玉麒麟盧俊義。自私自利,唯利是圖,毫無道義可言!

人家盧俊義衣食無憂,家庭和睦,與世無爭,你卻為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設計陷害,其心可誅!他對朝廷抱有極大的希望,對當官懷著萬分的期望。既然說是朝廷奸臣當道,腐朽墮落,那麼為什麼不推翻這樣的朝廷而要等待甚至上趕著詔安呢?

可見,宋江為代表的的梁山好漢不過是雞鳴狗盜之輩,不過是利欲熏心之徒,不過是一群徒有虛名的黑社會!自己犯罪想要逍遙法外,卻還想著漂白後謀個「好前程」,真是痴人說夢!

所以說,宋江所謂的兄弟義氣,所謂的江湖道義都是假的,在他心裡還是嚮往著能成為統治階層,然後不受律法制裁,然後一起欺壓百姓、魚肉鄉里。

這就像某些黑社會頭子,自己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積累了大量財富之後,就想著如何入漂白,逃脫法律的制裁,然後登堂入室,然後依然過那種錦衣玉食的生活,繼續踐踏法律,繼續我行我素。

(四)梁山好漢中的大部分人都是背負血案的逃犯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歷朝歷代,都嚴厲打擊殺人等刑事犯罪,即便是人與人之間有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也必須將案件提交官府或者衙門處理,而不允許自我了斷!如果任何人都因為自己有怨氣、有冤屈,或者對官府喪失信心就自己手刃仇家,那這個世界是多麼恐怖啊?老百姓還能安心生產,平平安安過日子嗎?

但是,梁山好漢中,有大批就是身負命案的亡命徒,有的是過失殺人,有的是尋仇殺人,有的是瀉私憤,有的是故意殺人,雖然都有著這樣那樣的理由或者借口,但殺人總歸是不對的。就算是殺了一個該殺之人,這也是不允許的,該殺之人更應該交給代表正義的律法來判決,由專門機構去處理和執行。

冤冤相報何時了,今天你為了報仇雪恨殺了他,他的孩子依然想著報「殺父之仇」,再想辦法殺了你,你的孩子又去殺那個人……全社會不都得提心弔膽苟且活著啊?

凡是以自我為中心,依據個人的好惡來判定一個人是否為該殺之人,進而草菅人命的,都是一種典型的黑社會性質!

比如說打虎英雄武松,為兄報仇殺潘金蓮,殺西門慶,雖然那兩個也不是什麼好鳥,但武松已然是陽谷縣的刑警隊長了,就更應該交給縣令去懲處;如果縣令不作為,營私舞弊,徇私枉法,那就先去找州府,或者直接找按察使,但武松知法犯法,私設公堂,瀉私憤報私仇的做法頗有黑社會習氣。

楊志在丟失生辰綱落魄之際,被惡霸牛二挑釁,一氣之下一刀結果了那廝。這是不是有點草率呢,就算牛二該死,也不該由楊志來殺吧?

還有魯智深,打死鎮關西,可以說是過失殺人,但既然是大英雄大丈夫,就該敢作敢為,勇敢地去承擔責任,但他卻遁入空門逃避制裁,當了和尚依然我行我素吃肉喝酒,不守清規戒律,為了替林衝出頭,再次殺人,直到落草為寇。

還有開黑店的母夜叉孫二娘,牆上掛著人皮,樑上吊著人腿,而且還是祖傳的黑點,這是不是更有黑社會做派呢?人命在她們眼裡是什麼?如草芥,如螻蟻,這不是反社會反人類還是什麼?就這樣的人後來還是樑上第103號好漢,擔任梁山駐西山酒店迎賓使兼消息頭領。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就不一一列舉了。

所以說,宋江擔任大頭領後的梁山圍繞著「詔安」的種種所為,就是一場轟轟烈烈的黑社會漂白史,這樣的黑社會團體最終被朝廷派去征方臘最後兩敗俱傷死傷無數也算是最好的結局了,試想,如果再次讓這些人「當官」,誰能按照法度來處理政務?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出來混都是要還的!

【作者簡介】韓世泰,一個在改革開放之初出生的藏族小伙兒,從教十六年,熱愛教育,嚮往著詩和遠方,愛好文學,現在蘭州新區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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