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罵名!左宗棠怒斥李鴻章:10個法國將軍,比不上一個李壞事
近代的中國,是一部由血與淚書寫的屈辱篇章,由於自從明朝初期開始中國奉行「閉關鎖國」政策之後,中國逐步地與西方各國之間拉開了差距,等到19世紀上半葉時,清政府在與列強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後,方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是形勢已然不妙,各國都想在華「分一杯羹」,像是兩次鴉片戰爭和沙俄入侵東北地區,清王朝都戰敗,難以反抗,但有一次我們與外來列強的交戰,卻是以勝利告終,但是令人吃驚的是,即使我們勝利了,卻也簽訂了類似於「戰敗條約」的協定,這是為什麼呢?
這場戰爭即:中法戰爭,又稱為中法越南戰爭,是清王朝和法國發生於1883年到1885年之間的一場宗屬國的爭奪戰。雖然從名字中我們可以讀出戰爭的主要地點是位於越南,但其實法國也曾派兵攻打雲南和台灣等地。
從19世紀下半葉起,法國開始發展在亞洲的殖民地,由於1856年越南處死了法國在越南的傳教士,所以法國遠東艦隊正好以此為借口發動侵略越南的戰爭。但是越南在歷史上都一直是作為中國附屬國而存在的,素有「南越」之稱,所以法國此舉勢必出觸動了清王朝的利益,一場大戰不可避免。
1883年12月,法軍開始進攻駐紮在越南紅河三角洲的清軍部隊,清軍被打得措手不及,接連丟失重鎮,潰不成軍,於是清廷罷免了軍機大臣和總理衙門大臣,並派遣直隸總督李鴻章帥團向法國議和。1884年5月11日,雙方簽署《中法會議簡明條約》,清廷承認越南為法國的宗屬國,並且修訂了一大堆繁枝末節的細節條款。
當清朝為越南與法國開戰時,越南阮朝卻很雞賊的宣布「中立」。所謂「我國介乎兩大,於清則千年藩服,義不容絕;而於法則遠水近火,勢不容己,莫如中立,以俟兩國進止」。實際上阮朝早已經決心歸順法國。就在中法戰爭正在緊張進行的1884年6月6日,阮朝與法國簽訂了《第二次順化條約》,宣布接受法國保護,還將清廷頒賜的玉璽當眾銷毀,以示斷絕與中國的宗藩關係。
但到了6月,法軍按照條約來駐紮在越南諒山的清軍大營要求清軍退回國內時,由於消息閉塞,當地駐軍並沒接到消息,所以拒絕了法國的要求,法軍隨即開火,清軍指責法軍違反暫時簽訂的停火協定,法軍指責清軍背信棄義,所以兩國一言不合,重啟戰端。
見法軍來勢洶洶,台灣和澎湖戰場清軍節節失守,所以清廷寄希望於能夠在陸戰上打開一些突破口,隨即兩廣總督張之洞調遣廣西提督馮子材前往鎮南關守住國門,並在設伏後出兵夜襲法軍營地,希望能夠誘使法軍貿然進攻並將之全殲。1885年3月23日,法軍第二旅1000人左右的部隊從諒山出發,進攻鎮南關,途中遭到了清軍43000人伏擊,大敗而歸,清軍隨即反攻,攻下屯梅、谷松、諒山,這就是著名的鎮南關戰役。
3月30日,法軍在越南大敗的消息傳回國內,隨即法國議會在經過投票後,以306贊成比149反對的投票結果拒絕對遠征軍撥款,法國總理因此引咎辭職。但這些消息清廷並不知曉,他們只會按照原先的習慣來判斷,認為法國還會捲土重來,甚至會和日本結盟大舉進犯,因此清廷在英國的調停下,派遣李鴻章為全權代表奔赴天津與法國公使展開會談,法國公使巴德諾在已知法國已然無力再興兵進攻大清的情況下,故作硬氣謊稱法國大批艦隊已經在奔赴遠東的路上,李鴻章聞之凜然,在求穩的情況下於1885年6月9日與法國簽訂《中法條約(新約)》,大清國正式承認了法國隊越南的宗主權,承認法國對法屬印度支那諸殖民地的宗主權,之後法軍撤出澎湖和台灣,清軍永遠地撤出了越南,兩國重開貿易。
中法戰爭也就造成了「不敗而敗」的戰爭史奇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當時的中國實力貧弱以及清廷軟弱無能所致。左宗棠對李鴻章怯懦之舉十分憤怒,他在書中寫道「對於大清,十個法國將軍都還不如一個李鴻章能壞事」,「李鴻章誤盡蒼生,將落個千古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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