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荒謬的事:一人想吃人肉,一人自願被食用 兇手說:比豬肉還香
15年前,德國發生了一件堪稱史上最荒謬的事:一人想吃人肉,一人自願被食用。事後,兇手還說:人肉比豬肉還香!那這是怎麼回事呢?兇手叫魔阿明·梅韋斯,出生於德國萊茵河谷一個普通的家庭。在他幼年時,父親離家出走,再無音訊,靠母親微薄的工資拉扯大。
可能是因為缺少父愛吧,梅韋斯心裡變得極度扭曲,自小便有一個恐怖的想法:要將某人碎屍然後煮熟吃掉!所以,在他讀書期間,腦袋裡幻想的不是如何取得好成績,而是如何吃人的情形,被吃的對象也都是自己的同班同學。成年後,梅韋斯在一家軟體公司擔任電腦技師。
當然了,梅韋斯也知道自己想吃人肉的想法不為世人所能容忍。所以在外人面前,他極度控制著自己的衝動,偽裝好自己的慾望。可是,當母親去世後,梅韋斯完全壓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惡魔」,吃人的慾望越來越強烈。沒過多久,他開始實施自己圖謀已久的吃人肉計劃。
要想吃到人肉,殺人可以說是唯一途徑。然而,梅韋斯怕自己的罪行被曝光後,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所以,為了能減少刑期,他找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在網上尋找志願者,尋找自願被吃的人!這樣的話,既能滿足自己吃到人肉,又能在事發後讓自己的罪行輕點。
可能有人會說了,這世上哪有人會自願被人吃掉的。你別說,還真有,而且一大把。當梅韋斯在網上發布招募志願者的信息後不久,就有近300人先後與其取得聯繫,並表示自己願意被梅韋斯吃掉。不過,雖說有這麼多的志願者,但大多數都沒有成功,為什麼呢?
因為有些志願者在梅韋斯即將動手時,突然說不願意被吃掉;有些志願者長得太胖、太瘦或者粗魯無比,不符合梅韋斯的要求,被淘汰了,理由是會影響胃口。後來,經過長時間的挑選,梅韋斯終於找到了自己心儀的「食物」——來自柏林的布蘭德·朱爾根,性別男。
朱爾根43歲,身材修長,體格健壯,職業是知名企業西門子公司的一位晶元設計師,也是一名同性戀,內心異常渴望有人吃掉自己。所以,當他在網上看到梅韋斯發布招募志願者的消息時,立即與梅韋斯互通數千封電子郵件,表明自己自願被食用,並討論該如何被他吃掉。
幾個月後,朱爾根變賣三菱越野車和其他名貴物品並立下遺囑,然後對同居多年的男友萊恩拋下一句「我有些個人事務要處理」,赴約去了。到梅韋斯家後,兩人只經過簡短的交流,便開始實施行動。梅韋斯先拿出20多粒安眠藥讓朱爾根吞下,接著給他灌下大半瓶杜松子酒。
然後,梅韋斯帶著昏昏欲睡的朱爾根來到廚房,將其命根子切下烹煮一番,兩人分吃了它。由於朱爾根流了很多血,所以他在吃完自己的命根子後還去洗了個澡,並對下體進行了止血。而梅韋斯則悠閑地躺在沙發上拿起一本小說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還不時地扭頭看來看朱爾根。
等朱爾根完全陷入沉睡後,梅韋斯用刀將其活活捅死,將屍體肢解,屍塊及內臟部分放入冰箱冷藏室,部分難吃的肉塊及骨頭則被埋入屋後花園內。當然了,整個殺人食人的過程,也都被梅韋斯拍了下來。此後的10個月里,他每天都要吃一份人肉,有時還將朱爾根的臂骨烤焦、磨成粉,摻進麵粉里做成食品。
而且,梅韋斯吃人肉大餐還非常有儀式感:每次食用前,他都要擺出家中最精緻的餐具並在餐桌上點燃多根蠟燭,然後一邊喝著南非紅葡萄酒,一邊將肉沾著橄欖油和薑汁吃下去。兇手梅韋斯還說:「每多吃一口,我對朱爾根的記憶也就更加深刻一層。說實話,人肉比豬肉還香!」
10個月後,朱爾根的屍體快被吃完了,於是梅韋斯繼續在網上尋找志願者。其中有一名「假」志願者在詳細了解了他的吃人肉行為後,覺得事態非常嚴重,便打電話報警,就這樣,梅韋斯被警方逮捕了。不過,鑒於朱爾根是自願被食用的,所以梅韋斯最終被法院輕判了。
當然了,這件堪稱史上最荒謬的事,還有一個很諷刺的後續:「食人魔」梅韋斯在監獄裡經過一番改造後,竟然成了一名素食主義者。他還在監獄中寫一本回憶錄,詳述自己的吃人生涯。(喜歡的話多多關注,多多點贊,多多收藏,轉發和評論,謝謝!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歡迎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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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台灣省的施琅,明明是大功臣,可為何台灣人卻不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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