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原子彈摧毀航母編隊,水下爆炸和空中爆炸,哪種更容易團滅?
摧毀一隻航母編隊,分為殺人和沉船兩種方式,不知客官喜歡哪一種?
原子彈在內的核武器主要包括水下(地下)核爆、地面核爆、低空核爆、高空核爆這幾種起爆高度,根據針對的目標不同,通常會選用不同的高度引爆來突出核彈的某一種殺傷效果。而核爆炸殺傷力主要是由50%的衝擊波,35%的光輻射,10%的放射性輻射以及不到5%的電磁脈衝組成。摧毀航母艦隊無非就是利用衝擊波擊沉軍艦和利用輻射殺傷有生力量這兩種。
一般來說如果要殺傷致死人體目標,使用空爆能將光輻射幾乎全部照射至目標體表,最終達到殺傷半徑最大化,但是由於衝擊波被空氣壓縮緩衝,對建築物和艦船等有防護目標則殺傷殺傷性有限。而水下核爆炸由於水體幾乎無衰減的能量傳導性以及空化氣泡效應,能產生類似海嘯波的強烈破壞效果,雖然光輻射和放射性輻射由於水體的吸收遮蔽而減弱很多,但是衝擊波效果卻能夠得到成倍加強。
(水下核爆)
在1946年美國曾經在比基尼環礁組織過專門驗證核武器對水面艦艇殺傷效果的十字路口行動,在試驗中分別於空中160米爆炸了一顆2.3萬噸當量原子彈,在水下27米爆炸了一顆2.1萬噸當量原子彈。試驗結果證明,水下爆炸所造成的軍艦沉沒和嚴重受損數量比空爆要多的多,而空爆輻射直接致死的試驗動物則又比水下核爆要高一個數量級。
(空中核爆)
那麼如果將十字路口行動中的小當量原子彈換成人類製造過的威力最大的原子彈能不能將整隻航母艦隊完全摧毀呢?在十字路口行動中,美軍是將所有軍艦幾乎都布置在三千米半徑之內,而兩萬噸當量的原子彈不管使用何種方式爆炸,基本上都只對兩千米以內的軍艦和人員造成了嚴重傷害,並且由於軍艦的朝向和鋼鐵結構外殼阻擋,有許多一千米以內的軍艦及試驗動物並沒有受到致命性打擊。
(十字路口密集排列的軍艦)
人類製造過的威力最大的原子彈是美國在五十年代常春藤行動中爆炸的一顆50萬噸當量原子彈,根據有效殺傷距離= C × 爆炸當量^(1/3)的公式計算,50萬噸TNT當量在低空爆炸時的有效殺傷半徑也不過5千米左右。如果採用空中爆炸,雖然殺傷半徑可以遞增至10千米,但是由於軍艦結構的遮蔽,即使處於這個範圍,人員死傷情況肯定也不會超過半數。而採用水下爆炸,雖然衝擊波對艦體結構破壞增強,但是破壞性海波半徑也將局限在10千米以內,遠遠低於人們傳統意義上對於核武器的預期破壞力想像。
(五十萬噸核武器殺傷半徑)
現實中美軍最常使用的CSG航母打擊隊形展開後,阿利伯克級驅逐艦距離航母位置在19千米以上,而洛杉磯核潛艇則遠達60千米以上,即使最近的供應級快速支援艦距離航母也在10千米左右。即使將兩顆常春藤原子彈分別在航母上空和水下同時爆炸,最大的可能也就是尼米茲航母被當場氣化沉沒,而供應級支援艦嚴重受損,人員死傷大半,阿利伯克級輕微受損,經過損管維修後重新投入戰鬥,而在60千米水下的洛杉磯核潛艇則是:whats happen?然後繼續在水下若無其事的遊盪尋獵。
(美軍航母打擊群展開隊形)
TAG:軍史吐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