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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無法繼續,離婚不可避免時,如何將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隨著現在社會的發展,現在人們對待婚姻的態度,也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再像過去那樣一旦結婚了,就應該從一而終了。

現在離婚率已經非常的高了,就夫妻兩個人的離婚,我們得說,誰離開了誰,都能夠生活下去,可是在夫妻真的決定要離婚的時候,對孩子的傷害卻是不可避免的。

孩子對於婚姻家庭來說是什麼?孩子是夫妻兩個人愛情的結晶,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需要父母兩個人的共同陪伴,當父母離婚了,就意味著孩子不可能同時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了,倘若此時的作為父母的你們「大鬧離婚」,對孩子的傷害肯定不小。

我的一位讀者,四川成都人。他來信告訴我說,他的姐姐和姐夫,在兩個月前離婚了。他們結婚八年,有個六歲半的女兒。其實兩個人在結婚第三年的時候,感情就出現了裂痕。原因是,兩個人是相親認識的,都是以結婚的目的而結婚的。

沒有戀愛基礎的婚姻,如果在磨合期無法把彼此的性格磨合好,婚姻是非常難以維繫下去的。結婚的第二年,兩個人就開始因為各自的習慣不同而吵架,我的讀者告訴我,那時候他的姐姐和姐夫差不多是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慶幸的是,在結婚第二年的下半年,我讀者的姐姐懷孕了。自從有了孩子之後,兩個人的感情稍微有了一些改善。都說女兒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這對於我讀者的姐夫來說,也是如此的。看著可愛女兒的出生,自己也逐漸的認識了到自己的某些壞習慣會給女兒帶來影響,然後就一直堅持努力的改正。

看到這裡的時候,我想大家都希望這種幸福能夠繼續延續下去。畢竟,身為丈夫的已經開始意識到了家庭和孩子的重要。但,好景還是不長。

在孩子四歲多送去幼兒園之後,我讀者的姐姐就開始出去工作了。也許是多年全職在家照顧孩子的原因,我讀者的姐姐在出去工作的第二個月,就如同變了一個人一樣。每天開始充滿了抱怨,拿自己的老公和比人的老公去對比。就是因為這樣,導致了兩個人婚姻中第二次出現變故。

姐姐的抱怨讓姐夫逐漸對婚姻失去了信心。埋怨,爭吵,冷戰。就這樣,兩個人將就的過了一年多,終於彼此受不了了,雙雙提出了離婚。可是此時的孩子都已經六歲了,有些事也能懂得了。我讀者的姐夫,一直考慮到這些,他不希望他和妻子的婚姻結束給孩子帶來傷害。

其實,當婚姻已經無法繼續,他們即將面臨離婚的時候,雙方家長也是擔心孩子會受到傷害。每個人的出發點,都糾結在孩子身上。那麼,如果夫妻之間真的到了離婚不可的地步時,作為父母,應當如何把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呢?

第一,開誠布公的跟孩子講清楚,不要遮遮掩掩

或是我們都覺得孩子還小,什麼也不懂,所以乾脆就不和孩子說這個話題。就如同我讀者的姐姐認為的那樣,她說,孩子才六歲,能懂什麼叫過日子嗎?沒必要考慮這些,這樣的婚姻我早就受夠了。快刀斬亂麻,早早結束,早早解脫。

孩子不懂什麼叫過日子,也許是正確的。可是孩子懂得,如果他們離了婚,自己要麼就沒有了爸爸,要麼就沒有了媽媽。孩子的童年裡,如果沒有了父母任何一方,你覺得她能過得快樂嗎?

其實兩個人的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不可避免,這個作為父母的也都是知道的,所以很多的夫妻,就算婚姻不幸福,可是也為了孩子,一直在將就著過日子。雖然他們已經維繫了一年多,但終歸還是面臨了離婚。對孩子沒有傷害,更是不可能的。

如果選擇隱瞞孩子,雖然出發點是不想讓孩子知道,覺得離婚就是大人的事,跟孩子沒有關係,所以當孩子問起的時候,索性告訴孩子這事和他無關,或是說等孩子長大後就明白了,父母這樣做,都是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讀者來信中提到,他姐姐和姐夫離婚的事情,還是沒有跟孩子說。最後的影響是,孩子這兩個月以來,突然變得不愛笑了,也不愛說話。在學校里,也很少跟同學互動。雖然孩子判給了他姐姐,他也一直努力的幫著姐姐哄孩子開心,可是每每提到「爸爸」兩個字的時候,孩子都會低下頭去沉默不語。

有一次,我的讀者夜裡起夜,無意聽到一陣陣的抽泣聲,然後順著聲音找到了院子里,發現外甥女整躲在狗狗的窩旁邊,摸著狗狗的頭哭泣。嘴裡一直嘟囔著說:「咱們都很可憐,我沒有爸爸了,媽媽又不愛我。你也是,沒有爸爸,沒有媽媽。咱們倆都好孤獨。」

聽到這些,我的讀者哭了。看著孩子瘦弱的背影,聽著一個八歲的孩子說出「孤獨」兩個字,他的內心就如同針扎了一般。所以,他寫信問我,該如何幫他外甥女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

我們都知道,一個孩子的童年如果很少有快樂,長大後的他/她肯定也不是一個快樂的人。在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已經足夠大了,還是不要以「為了他/她好」來當借口了。與其像我讀者的外甥女一樣受到傷害,不如就索性直接開誠布公的告訴孩子,父母之所以離婚,是因為父母之間的問題,並且要孩子知道,就算父母離婚,兩個人對他的愛,都不會改變的。

第二,離婚後,不要當孩子的面詆毀另一方

離婚,是婚姻破裂之後,無法避免的一個選擇。如果,夫妻真的面對了離婚這個事實,並且已經給孩子帶來了一定的傷害,那就不要在以後的日子,給孩子的「傷口上撒鹽」了。如果,在離婚之後,你把對對方的恨轉嫁到孩子身上,當著孩子的面,一直說對方的不好,一直詆毀對方,那麼你自己的人品不怎麼地不說,對孩子的傷害反而會更大。

也許你覺得這是無所謂的,因為你恨另一方,你只是想讓孩子看清對方的「真面目」。是嗎?真的是嗎?你只是自私的「泄憤」而已,你沒有考慮過孩子的感受。你不懂孩子的世界裡,父母對他們意味著什麼。無論你覺得對方怎麼不好,可是在孩子的眼裡,父母給他們愛,就是最好的。

我讀者的姐姐,在離婚的前一個月,也是對她的前夫充滿了「怨恨」,說自己嫁給了他八年,覺得很虧。也會當著孩子的面說一些很難聽的話,比如:「都是你爸爸耽誤了我,不然我早過上闊太太的生活了」,「你爸爸好無能的,一個月就那麼點工資,幸虧我早早的離開了他」,「你爸爸就是個壞蛋,窩囊廢。從來就不知道為了咱們娘倆有更好的生活,使勁打拚」。

孩子聽到這些話的時候,什麼反應呢?反駁。她會反駁我讀者的姐姐,說自己爸爸的各種好。「爸爸帶我去公園玩」,「爸爸給我買玩具」,「爸爸給我和媽媽做飯吃」,「爸爸給我和媽媽洗衣服」,「爸爸在睡覺前都會給我講故事」。「可是,媽媽你從來都沒給我講過故事」。

這是一句最扎心的話。一邊當著孩子的面數落別人的不是,最後讓孩子道出了自己的不是。在她的眼裡,你一直在詆毀她的爸爸,而你,在她面前又不像個「媽媽」該有的樣子。

夫妻兩個人,在結婚前是充滿歡喜的,即便是通過相親的方式步入的婚姻,那麼當時的你們也是懷著對婚姻的美好而結婚的,不是嗎?如果緣分盡了,那就好聚好散。不要用自己最「醜陋」的一面,來詆毀對方。如果說夫妻兩個人在離婚後,不詆毀彼此,反而能夠給孩子留下父母最美好的印象,也能夠增強孩子的自信感。

第三,離婚後,不要因為「撫養權」的問題而放棄對孩子的愛

當夫妻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肯定要歸一方所有,那麼沒有孩子的撫養權的一方,也應該盡量的多抽出時間去陪伴孩子,給予孩子最多的關心和愛,並且有孩子的撫養權的一方,也不能拒絕對方看孩子。

我讀者的來信中,並沒有提到他的「前姐夫」因為離婚而放棄對孩子的愛。他會每周末過來陪孩子,並且每個月也會支付給他姐姐和孩子一定的費用。對於這個「前姐夫」,我是沒什麼話可說的。也許在婚姻的前兩年,他做的不夠好。但是有了孩子之後,他的變化可謂是從「不成熟」到「成熟」。但是,我讀者的姐姐卻越來越「不成熟」了。

我讀著在來信中還提到,他說,最開始的一個月,他姐姐是拒絕他「前姐夫」來看望孩子的,甚至都會把他帶來的玩具當著他的面丟盡垃圾桶里。他姐姐說,既然沒有了夫妻名分,也就是說緣分盡了。也就沒必要互相有牽絆,孩子既然歸她撫養,自然養孩子的事情,也就是她一個人的事情。

這種「自私」的行為,無意又給孩子帶來了傷害。在孩子的心裡,你這個媽媽徹徹底底的剝脫了她有爸爸的權利。你們的離婚,已經讓孩子面對了「殘酷」的現實,而你一次又一次的傷害,能讓孩子有一個怎樣的童年呢?

起初,我也不信天底下有如此「惡毒」的母親,可是世界之大,什麼事情又能僅憑咱們自己的主觀意識來呈現呢?

當婚姻無法繼續,離婚不可避免的時候,我覺的作為父母的你們,必須得讓孩子知道,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他/她還是有爸爸和媽媽的,你們對他/她的愛,依然是不變的。唯一變了的,只是你們不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了。只有身為父母的你們,把離婚對孩子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你們才算是稱職的「爸爸」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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