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行動》中李飛拿著死工資,卻為何能開起60萬的「豪車」?
在電視劇《破冰行動》中,李飛作為一名基層緝毒幹警,每個月的薪水加各種補貼充其量只有7000元左右,可是在劇中他的座駕卻是一輛價值50多萬的「牧馬人」。而且這還僅僅是裸車價格,李飛的這輛車明顯是經過改裝的,而這筆費用最少也需要10萬元左右,綜上所述李飛的這輛座駕總價值高達60餘萬,所以這與李飛的收入明顯是不匹配的。
根據劇情的介紹,李飛到東山市禁毒大隊的工作時間還不到5年,而且在他剛參加工作時各項工資待遇肯定沒有現在這麼多,就算一個月不吃不喝攢下來,也未必能提走這一台60多萬的座駕。不過,既然編劇有意為之的安排了這種情節,那麼就說明李飛與「豪車」之間並非是劇情BUG,在影視君看來,劇情中這個細節安排與李飛的性格有直接關係。
以李飛的收入,如果想全款買走這輛牧馬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那麼他為什麼非要選擇這個品牌呢?因為李飛從小生長在缺少父母關愛的環境中,他的個性里存在著追求自由與狂放不羈的特性,而這與這款車的定位又是十分相符的,所以唯一能夠解釋通的理由就是,車是貸款購買的。
在劇情中,蔡軍曾經說過李飛在生活中是一個沒有什麼興趣的無聊之人,這也從側面說明了李飛平日里的開銷並不大,所以拿出全部的收入來養一輛夢寐以求的座駕,理論上還是可以做到的。而有些觀眾曾經認為,李飛的車或許是其養父李維民出資購買的,其實這種猜測根本不可能成立,因為以李維民在省廳的地位,拿出這麼多錢讓李飛購車會嚴重的影響公安系統的聲譽。其次,李飛的生父趙嘉良也不可能與李飛的座駕有任何關係,作為一名警校的高材生,李飛就算知道趙嘉良是自己的親生父親,也不會允許自己用「毒資」來滿足私慾。
不過,以上分析只是影視君的猜測,如果網友們還有什麼自己的觀點,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人民的名義》中孫連城原本應該前途無量,為何會被現實打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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