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一個社會問題,島國法律全部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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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電影 (ID:youbudianying001)
話說,無論是誰,面對自己的至親被惡人所害,無論時間過去了多久,內心的傷口都很難得到真正的癒合吧。
今天要聊的這部日劇,講的也是這個話題,不過切入角度又有些不同——《惡黨:犯罪者追蹤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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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男主,是個名叫佐伯修一的警察。
他高中時,姐姐被人姦殺,兇手和《被害人》中的克瑞格一樣,也是個未成年,並且因此受到法律的保護,未曾被公開身份。
這給他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陰影。
此後,儘管多年過去,他仍然時常陷入失去姐姐的悲痛和憤怒中無法自拔,發誓一定要找出當年的兇手。
後來,有一次辦案時碰上了強姦犯。
他一時暴走,將自己悲憤的情緒代入了其中,差點釀出大禍,結果丟了工作。
這下也好,男主從此就一邊放開手腳尋找害死姐姐的兇手,一邊加入了一間偵探社工作。
而這個偵探社也不一般,客戶們都是因為至親好友被傷害,而前來委託,尋找加害者的。
比如,有一對為兒子尋仇的夫妻。
他們的兒子健太,在一次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混混坂上搶劫,最終被打死。
這對夫妻多年以來始終無法擺脫喪子之痛,於是便找到了男主,托他去調查坂上,衡量坂上是否值得被原諒。
而男主在找到坂上之後,發現他現在從事詐騙工作。
不僅如此,他對當年犯下的罪行毫無悔改,在詐騙期間還故意使用健太的名字作為調侃。
男主明察暗訪一通後,轉頭告訴了健太父母——「換做是我,我無法原諒他」。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健太爸爸在聽了這個「結論」後,居然真的跑去報仇,捅了坂上一刀。
最終,坂上落得半身不遂的下場,而健太爸爸則因為故意傷人,被判6年刑期。
還比如,有一個想要報復母親的青年阿剛。
阿剛從小在福利院長大。當年,母親為了出門和男人約會,把他和一歲的弟弟鎖在家裡兩個月不管不問,最後弟弟被活活餓死,母親在被捕之後也杳無音信。
所以,阿剛希望男主幫他找出母親如今的下落。
而在一連串的調查之後,男主發現,阿剛的母親如今和一個平庸的男人結了婚,開了間夫妻小店,還懷上了新的寶寶。
後來,阿剛親自去了母親的店裡,看著母親現在的樣子,他恨不起來,但傷痛卻依然存在。
最終,他並沒有做什麼,只是提醒了母親曾經餓死弟弟的事實,並要求她用心呵護肚子里的孩子,當做是一種贖罪。
隨著劇情的推進,《惡黨》將會展示更多形形色色的被害者家人和加害者,讓我們看到他們各自的故事和不同的抉擇。
而男主苦苦尋找的害死姐姐的兇手,也最終會浮出水面,把整部劇推向高潮。
說起來,如今人類社會發展到了高度文明的階段,但「復仇」這種古老的行為,卻依然沒有退出舞台,這本身就是非常值得我們思考的事。
中國有句俗話,說的是「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西方《聖經》里也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樣的說法。
究其根本,復仇源自於一種樸素自然的正義觀。當正規途徑無法實現心中的正義時,復仇便成了弱者追求正義、捍衛尊嚴的唯一武器,具有一定程度的正當性。
比如最近熱映的印度電影《一個母親的復仇》,講的就是在繼女遭到強暴、罪犯被無罪釋放後,母親在極度的失望和憤怒下,對罪犯進行暴力復仇的故事。
還比如韓國電影《媽媽別哭》,設定也大致如此。
講的是女兒被流氓性侵後,法院枉顧是非,導致逍遙法外的流氓又對女兒進行了二次侵犯,飽受摧殘的女兒徹底崩潰,割腕自盡。
於是,絕望的母親決定替天行道,親自為女兒報仇。
《媽媽別哭》
不過,就目前播出的兩集來看,相比這類復仇題材的電影作品,《惡黨》在基本設定上還是有些區別的。
首先,劇中人物的復仇行動,都發生在事發多年以後,而當年的加害者們也都曾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無論是小混混坂上、阿剛母親,還是害死男主姐姐的兇手,當年都曾被判了刑。
也就是說,在社會公共的規則層面,正義已經得到了實現。
但問題在於,每個人的角色不同,對正義的考量也就不同。
比如在男主看來,姐姐死了,而壞人卻連姓名身份都被保護起來,完全可以重新開啟人生,這就是不正義。
正因如此,被害者家屬面臨的狀況往往要複雜很多,失去至親的傷痛、吞沒生活的絕望、對不符合心中正義的審判結果的憤怒等等,最終引發了他們的復仇行為。
這種劇情在現實中也並不罕見,比如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張扣扣為母復仇案」。
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持刀將鄰居王家父子3人殺害。
根據他自己的描述,1996年時,在目睹母親被這家人砸死後,他便發誓要為母親報仇。
在網路流出的判決書中,1996年時,王正軍曾經被判刑7年、賠償25萬元。
但當時王正軍是未成年,所以後來只坐了3年牢就被釋放,賠款也只有9000多元。
失去母親的悲痛,對判罰的不滿,生活的不如意等諸多原因,使張扣扣過了二十多年,仍然決定要為母復仇。
雖然很多人覺得,這樣的復仇在情理上可以理解,但身處現代社會,追求法治也應該是所有人的共識。
要知道,復仇說到底是一種私人審判行為。它不僅與文明背道而馳、不利於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而且還會釋放自己內心的惡魔,使人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就像本劇中,健太的父親因為故意傷人而被判刑6年一樣,在今年4月11日的二審中,法院駁回了張扣扣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這不是不近人情,而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公信力。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在劇中,當小混混坂上的妻子得知了男主的作為後,會跑去質問他——你有什麼資格去制裁他?
這裡說的,其實就是個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更不能扮演上帝的道理,也是導演藉助演員的台詞,對復仇行為的質疑。
與此同時,劇集探討的還有另一個相對應的主題——寬恕。
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心靈的創傷本就難以癒合,縱使他們想要寬恕加害者,也需要一定的條件來說服自己。
比如,加害者要有真心悔過的態度。
如果加害者的內心毫無悔改,對家屬而言會是種殘酷的精神虐待。
健太的父母是老實人,喪子之痛並沒有讓他們失去理智,直到得知坂上對犯下的罪惡不以為然、甚至還取笑健太的悲劇之後,他們才被激起了怒火,冒著坐牢的代價也要前去復仇。
還比如,加害者的生活狀況。
當法律的制裁無法讓受害者平息心頭的痛苦和憤怒時,他們便會寄希望於因果報應。
面對把弟弟活活餓死的母親,阿剛就曾對男主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她過得很凄慘,我可能會覺得好受一些」。
好在母親並非十惡不赦,阿剛雖然無法說服自己原諒她,但也放下了報復的念頭。
而只有如此,他才能真正從傷害中走出來。
就像《被害人》中的女主一樣,放下復仇的執念、寬恕對方的同時,也拯救了自己,走出了被仇恨吞噬的泥潭。
其實人生在世,誰都曾受到過傷害,誰也不是聖人。寬恕固然偉大,但做不到原諒也沒有什麼可恥。
重要的是,我們不能讓自己沉淪在人性的黑暗中,並因此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你可以選擇不原諒兇手,但請一定要放過自己。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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