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的「官學」「私學」和「私塾」是怎麼回事?
中國古代延續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教育一直佔有重要地位,其教育事業有官學和私學兩大系統。
一、官學
1.中央官學
官學又有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之分。漢文帝採納董仲舒的諫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京都設立太學,講授儒家的「五經」,是封建中央官學的正式開端。
嵩陽書院(國畫)
太學的教師由博士充任,學生稱作博士弟子。西漢成帝時,太學學生有3000人,到了東漢順帝時曾多達3萬多人。
西晉初於太學之外,另立國子學,設國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專門招收高官貴族子弟入學。
唐代承襲隋制,在京師設國子監,管理學校教育,中央官學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學等,另有培養專門人才的律學、書學、算學等。
國子學(監)這一名稱一直延用到明清,但招生對象不再限於貴族官員子弟。
2.地方官學
封建社會的地方官學,開始於漢景帝時蜀郡太守文翁在成都創辦學堂,漢武帝時下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東漢郡國學更盛。
白鹿洞書院
其後,各封建王朝都按照地方行政區劃辦地方官學。明清時省以下行政區有府和州縣兩級,分別設有府學、州學、縣學。
教師則有不同稱號,明洪武二年(1369)規定: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員,皆設訓導佐之(府學4員,州學3員,縣學2員)。明代初年,全國學官達到4200多名。
封建官學以培養封建官僚為目的,以儒家思想為指導,以儒家經典作為主要教材。
同時,從中央官學到地方官學,並不單單是學校,而更重要的教育管理機構。
開封貢院(科舉考場)舊址
隋唐以後,隨著科舉制度的推行和發展,官學又日益成為科舉制度的附庸。因此,官學的教師也不是單純以教學為職業的人,而是一種職官,是封建王朝官僚體系的一部分,除早期的博士由名流學者徵聘者外,後來的教官一般都由政府任命,有一定的品級和俸祿,而且他們也很少長期從事教官工作,往往在不同職官中升調遷轉。
二、私學
兩漢的一些名儒,往往自立「精舍」,「隱居教授「,講授經學。
他們學有專長,吸引力很強,及門弟子和著錄的門生常有數百數千人。求學者也不憚背井離鄉,遠行千里,負笈尋師。
孔子講學圖
魏晉南北朝時期,除儒者聚徒講學外,講授玄學、佛學、道學和進行科技教育,已成為私學的內容。
唐末開始出現書院,宋代書院大興。創辦者或為私人,或為地方郡守,一般選山林名勝之地為院址,由知名學者講學其中。
南宋的書院重開自由講學之風,教學以自學、共同講習與教師指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而以自學為基礎。
教師注意對學生進行讀書和研究學問方法的指導,內容以研習儒家經籍為主,間也議論時政。
這種私學性質的書院不屬於官學系統,也不受官學制度和科舉制度的束縛,對活躍和發展學術思想起到一定作用,書院的教師有些成為歷史上有名的教育家和思想家。
三、私塾
在古代封建社會,還有一類私人辦的學校,叫私塾,包括官宦人家請來先生教家中子女的家塾,教書先生自己開書房招收學生的私塾,由氏族祠堂或行業辦的私塾,還有村裡幾戶人家合請先生設館教子弟的村塾等。
私塾教育可分啟蒙、讀經、舉業三個階段。啟蒙主要是對兒童進行識字教育,舉業則是為應科舉考試教學八股文。
《中國私塾史》
私塾的教書先生大多是沒有考中秀才、舉人,不曾發跡的落魄讀書人,其中也有一些像蒲松齡那樣有才華的飽學之士。
在宋元明清時期,私塾在城鄉大量存在,實際上成為封建社會學校教育的主體,那時候的知識分子一般都是經過私塾教育的,而遠比官學教官為多的大量私塾教師,則是真正以教育教學為職業的人,可以說是現代教師的前身。
TAG:元迪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