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七十而致仕」的制度,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的?
北宋真宗天禧某年,知蘇州孫冕即將七十初度。同僚們正醞釀著給老領導做壽,誰知到了慶賀之日,孫冕突然躲了起來,還在衙門的牆上題詩一首:「人生七十鬼為鄰,已覺風光屬別人。莫待朝廷差致仕,早謀泉石養閑身。」後兩句的意思是,別等著朝廷來催你退休,還是及早策劃安度晚年吧。借著這個故事,來說一說古代官員的退休制度。
官員退休,古稱致仕,意思是把職務還給帝王。致仕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但是將祿位奉還國君卻不是普遍現象。職官制度自秦漢以後得到確立,並根據《禮記·曲禮》中「大夫七十而致仕」這句論述,引申為政府制定人事管理制度的經典依據,後來被引為「七十而致仕」。
秦朝命短,多數官員還沒有熬到七十,便迎來了改朝換代。因此,首先面臨幹部老齡化的政權便是西漢。由於一切新的制度處於逐步完善階段,所以直到漢武帝時期,也未能實現「七十而致仕」。像蕭何、曹參、周勃、張蒼再到竇嬰、田蚡、霍光等一班前後相繼的名相,若非自己託病求辭或獲罪,沒有一個是因為年齡到站而下車的。
漢宣帝地節三年(公元前67年),七十多歲的老丞相韋賢「以老乞骸骨」,懇求皇上讓自己這把老骨頭能夠歸葬故土,得到批准,這才為「七十而致仕」開了一個頭。但是從整個西漢乃至魏晉,凡六百餘年間,七十致仕似乎始終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法,從未形成一種必須執行的人事制度。
魏文帝時,年已八十二歲的楊彪還出任太尉;晉武帝時,年已八十五歲的王祥猶居三公,即便這樣,大家也沒有感覺有何不正常之處。
據考證,真正使七十致仕成為法典化規定的,是在南朝蕭齊時代。武帝永明七年(489年),御史中丞沈淵表奏:「百官年老七十者,皆令致仕。」從此定為制度,不過這仍得經歷一個逐漸習慣的過程,如清人所編的《南朝梁會要》和《南朝陳會要》里,皆無致仕的專條規定。
隋朝統一全國後,七十致仕的制度得到重申,隋煬帝規定:「年七十以上,疾患沉滯,不堪居職,即給賜帛送還本郡」。到唐代時,更是將其寫進《大唐令》:「諸職事官七十聽致仕。」其後宋元明清都因襲傳統,將七十歲定為官員必須退休的界限。
到明清時代,可能是由於科舉制度愈加完備,造成多數正途出身的官員入仕年齡趨向提前,政府對一般中低級官員致仕年齡的實際掌握,大多數是超前的。如明弘治時規定,凡考滿官員到部年六十五歲以上者,不予選取,這就是通知你可以申請退休了。
清代乾隆時更進一步:各部院屬官凡年五十五歲以上者,堂官(尚書、侍郎級別)在銓敘時,就須詳加甄別,不得循例輕易轉資。意思是,假如到了這個年齡段仍然停留在郎中、主事一類的司處級台階上,要想再進一步就不容易了。這樣,不少文官的退休年齡差不多就提前到了六十歲。
除了年齡以外,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也得告退。如唐代規定「老病不堪厘務者,與致仕」;元代規定「若年未及,委有疾病,自願致仕者,聽」;明代規定「凡有疾者,雖未七十,亦予除名」。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老病致仕屬於「光榮退休」,此外還有因過失、犯罪被彈劾等原因,由朝廷「特令致仕」甚至「勒令致仕」的非正常退休。
在一般情況下,這種既非年老亦非患病的致仕,算是為失去君主信任的大臣保全體面的措施。如清末宣統登基,攝政王載灃決心把軍機大臣袁世凱攆出政壇,即硬派他有「足疾」而強迫病退。凡是此類致仕,相關的待遇多半要打折扣,有時還要責成地方官加以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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