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的遺詔被篡改了嗎?他有什麼理由在詔書中深深自責?
作者:金滿樓
順治十八年正月初六,在順治皇帝的彌留之際,大學士王熙奉命趕到其病榻旁撰寫遺詔。
在後來的自撰《年譜》中,王熙曾表示,自己為順治寫的遺詔都經過了皇帝的認可,「凡三次進覽,三蒙欽定,日入時始完」。
當晚,順治即駕崩歸西。王熙在官方的遺詔公布後,便將當時所有和遺詔有關的東西全部付之一炬,此後對遺詔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再無片言隻語。
順治的這道遺詔,說白了就是罪己詔,其開頭第一句,「朕以涼德承嗣丕基,十八年於茲矣」,已經說明了一切。
之後,順治列舉了十四個罪己的地方,其中包括這樣幾個方面:
一是入關後沾染漢人風氣,對滿洲舊俗有所更張,用人上重漢人而疏遠了滿臣;
二是未能對父、對母行孝,對宗親諸王亦照顧不周;
三是行政上見賢不能盡舉,見不賢未能盡退;官員俸祿隨意裁減,厚己薄人;設立內十三衙門,過於親近太監;
四是個人品德方面,鋪張浪費,貪圖安逸,自恃聰明,不聽諫言,明知有錯而不能改;
十分奇怪的是,順治的這份遺詔中還批評了董鄂妃去世時喪儀過於隆重,其中說:
「端敬皇后(董鄂妃)於皇太后恪盡孝道,輔佐朕躬,內政聿修。朕仰奉慈綸,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厚,未能以禮止情,諸事窬潰不經,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禮止情」,這句話雖然說得很委婉,但無疑是對董鄂妃間接的譴責。
據《東華錄》的記載,順治遺詔系在其臨終前由大學士王熙和麻勒吉草擬,經順治審閱後呈遞給孝庄太后過目並發布。
按這個程序的話,那麼最初的版本可能表達了順治想要表達的意思,王照也在年譜中聲稱自己寫的遺詔已經過順治的同意。
不過,王熙對草擬遺詔的具體過程諱莫如深,似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事實上,且不論別的幾條,就董鄂妃這條,以順治的個性,他應該不會在臨終前有如此對董鄂妃不利的話語,因為這完全是對他們愛情的一種否定。
那遺詔是怎麼變成了罪己詔的呢?
從順治死亡到公布遺詔中間有四個時辰(古代一時辰等於現在兩小時),據清史專家孟森先生的推測,「其間必有太后及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
而把對董鄂妃的葬禮逾度寫進遺詔,顯然是有意而為之,估計是反映了孝庄太后對董鄂妃的怨恨。
事實上,孝庄太后從一開始就對順治和董鄂妃的結合併不滿意,而順治的早死,很自然的歸結於董鄂妃的原因。
孝庄太后在喪子之餘,其腦海里浮現的想必是對「紅顏禍水」的一腔怒火罷!
事實上,如果對這份順治遺詔細加揣摩的話,其中語氣更接近於母親責備兒子的口氣,如指責順治不孝的幾條罪狀,幾近惟妙惟肖。
從這個角度上說,當王熙將順治認可的最初版本呈到孝庄太后手上後,後者很可能並不滿意而根據太后的意思重新修擬,而在這時,順治很可能已經龍御歸天了。
倒是在多年後,康熙皇帝在一道長諭中說了這樣一句話:
「自昔帝王多以死為忌諱,每觀其遺詔,殊非帝王語氣,並非中心之所欲言,此皆昏瞀之際,覓文臣任意撰擬者。」
簡單說,康熙晚年所頒布的這道長諭實際上就是康熙自己擬定的遺詔,也是其對自己一生功業的自我評價。
既然說到遺詔,那幼年的康熙很可能目睹了其祖母修改其父遺詔的情景。
或者,即使他沒有親眼目睹,也很可能從孝庄太后口中聽到過順治遺詔背後的故事,這才會心有戚戚而在自己的遺詔中有所感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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