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奇低!印度孕婦請求墮胎,結果孩子出生前一天程序終於走完了
據印度媒體5月31日報道,一周前,印度一名28歲的女子在醫院發現胎兒大腦異常,於是向孟買高等法院申請終止自己28周的妊娠。然而,在嬰兒出生的前一天,印度醫學委員會才允許這名婦女可以進行終止妊娠。目前,這對父母已上訴法院,因為二人無力撫養這個殘疾的孩子。
這對夫婦的辯護律師Prosper D"Souza在法庭上說,醫生曾說,這個未出世嬰兒的左右腦出現了異常。但由於墮胎法禁止超過20周的醫療終止,因此這名婦女請求墮胎,理由是如果嬰兒出生,將會嚴重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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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5月20日,法院首次指示醫院醫療委員會根據1971年《終止妊娠醫療法案》成立醫療委員會,檢查胎兒健康狀況。夫婦的律師在法庭上說,這名婦女的體檢顯示胎兒患有「嚴重的腦部疾病」。
法官SK Shinde和Sarang Kotwal仔細閱讀了醫院醫生的意見,然後指示醫院院長在5月22日前對孕婦進行檢查,並以保密的方式提交報告。據報道,胎兒的情況符合「嚴重身體殘疾癥狀突出」的標準,具有較高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在5月24日仔細閱讀了第一份報告後,高等法院指示醫療委員會提交第二份報告。這一次,高等法院想搞清楚該孕婦「是否有必要立即終止妊娠」。
由於這項程序的拖沓,夫婦的請求還沒批下來,孩子卻已經出世了,此事就鬧上了法庭。
周一,孩子的父親告訴法官巴拉蒂·丹格里(Bharati Dangre)和尼廷·賈姆達爾(Nitin Jamdar),他的妻子在29周時分娩了。
律師Prosper D"Souza說:「孩子的健康問題至關重要,現在誰來照顧孩子?孩子的母親要照顧家庭,而她老公靠做電工和水管工來謀生。」
他還表示,這對夫婦可能並沒有能力支付給孩子治病的錢。
律師說,如果有必要的話,希望現在可以修改請願書的審核程序,並要求增加州法律保護人員。他引用了法官Abhay Oka在4月份頒布的一項法令,該法令概述了醫療委員會對懷孕超過20周的某些情況下墮胎的建議與方針。
該判決明確指出,懷孕時期若孩子有健康風險的話,醫生和父母有責任照顧未出世的孩子。
但在某些情況下,由於一些不可控因素,如果父母不願意或確實無法照顧這樣的孩子,那麼國家有義務承擔父母的責任。
目前,法院將此案延期至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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