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明教徒,為何常遇春不吃葷腥,朱元璋徐達等人卻酒肉穿腸過?
話說張三丰帶領張無忌從少室山下來,陰差陽錯把常遇春和周芷若給救了。幾人在船上吃飯,常遇春不動魚肉,只是將碗青菜吃了個精光,雖在重傷之下,兀自吃了四大碗白米飯。張三丰不忌葷腥,見他食量甚豪,便勸他多吃雞肉。常遇春道:「張真人,小人拜菩薩的,不吃葷。」張三丰道:「啊,老道倒忘了。」這才想起,魔教中人規矩極嚴,戒食葷腥,自唐朝以來,即是如此。北宋末年,明教大首領方臘在浙東起事,當時官民稱之為「食菜事魔教。」食菜和奉事魔王,是魔教的兩大規律,傳之已達數百年,宋朝以降,官府對魔教誅殺極嚴,武林中人也對之甚為歧視,因此魔教教徒行事十分隱秘,雖然吃素,卻對外人假稱奉佛拜菩薩,不敢泄漏自己身分。
後來張無忌和楊不悔在鳳陽縣遇到了朱元璋徐達等人。一個方面大耳的姓湯名和;一個英氣勃勃的姓鄧名愈;一個黑臉長身的姓花名雲;兩個白淨面皮的親兄弟,兄長吳良,兄弟吳禎。最後是個和尚,相貌十分醜陋,下巴向前挑出,猶如一柄鐵鏟相似,臉上凹凹凸凸甚多瘢痕黑痣,雙目深陷,炯炯有神。徐達道:「這位朱大哥,名叫元璋,眼下在皇覺寺出家。」花雲笑道:「他做的是風流快活和尚,不愛念經拜佛,整日便喝酒吃肉。」楊不悔見了朱元璋的丑相,心中害怕,躲在張無忌背後。朱元璋笑道:「和尚雖然吃肉,卻不吃人,小妹妹不用害怕。」
其實此時的朱元璋已經是明教徒,並非單純的佛教徒。《明史/太祖本紀》:太祖年十七,父母兄相繼歿,太祖孤無所依,乃入皇覺寺為僧。逾月,游食合肥。道病,二紫衣人與俱,護視甚至。病已,失所在。凡歷光、固、汝、潁諸州三年,復還寺。紫衣是明教高級僧侶的法衣,比如紫衫龍王黛綺絲就身穿紫衣,代表自己在明教的尊崇地位。給朱元璋治病的兩位紫衣人就是明教高級僧侶,在他們引薦下,朱元璋加入了明教,並且在明教徒活動頻繁的光、固、汝、潁諸州遊歷了三年,期間深度接受了明教濟世救民的教義。(參見吳晗先生所著《朱元璋傳》)。就是說,朱元璋十七歲就加入了明教,二十歲繼續回到皇覺寺當和尚,在和尚的掩護下等待時機。遇到張無忌時二十五歲,請張無忌吃了一頓牛肉後和徐達等人殺官造反。
問題來了,既然常遇春和朱元璋都是明教徒,為啥常遇春吃素,朱元璋卻敢吃肉?如果說佛教戒律不嚴,可以容忍酒肉和尚如濟公魯智深之流,但是明教卻教規森嚴,是絕對不允許教徒們吃肉的。因此常遇春雖然重傷急需營養,也不敢破戒吃肉,只能多吃米飯。原來兩人信的雖然是同一個明教,卻屬於不同的教派。常遇春信的是原教旨主義派,朱元璋信的是改良派,改良派是允許吃肉的。
張無忌當了明教教主,帶著楊逍殷天正五散人一行上少林寺給殷梨亭討說法,半道遇到趙敏,趙敏在綠柳山莊請他們吃飯,群雄放懷飲食。明教教規本來所謂「食菜事魔」,禁酒忌葷,自總壇遷入昆崙山中之後,已革除了這些飲食上的禁忌。西域蔬菜難得,貴於肉食,兼之氣候嚴寒,倘不食牛羊油脂,內力稍差者便抵受不住。
常遇春的主公是周子旺,周子旺屬於留守江南的明教原教旨主義者,對吃素要求比較嚴格,而且江南的瓜果蔬菜不缺,想遵守教規非常容易。而明教總壇遷往昆崙山光明頂之後,西域瓜果蔬菜稀缺,想遵守教規很難,為了不至於餓死,總壇高層改良了教義,多吃牛肉羊肉,也就把吃素的教規破了。
終上所述,朱元璋信的是總壇傳過來的改良派教義,不禁葷腥;常遇春信的是本土千百年流傳下來的原教旨派教義,嚴禁葷腥。所以常遇春吃素,朱元璋吃肉。
※趙敏為何一口氣殺死五十多名元兵?只因一個元兵跟她說了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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