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政協副主席應該被處分
今天,一則來自山西省朔州市的消息引起了網民們的關注。該消息稱該市政協副主席劉守斌前天被曝縱容他人酒後駕車,還阻礙警察執法,甚至亮出了自己的政協副主席身份。
不過,當地警方之後卻在通報中表示,劉守斌是因為當時交警執法時「言辭不規範」,才引起他的質疑與申辯。這份通報也並未提及劉守斌這個酒駕司機的同車人會被怎樣處罰。
但這樣的說法卻很快引起了網民的質疑,懷疑警方在縱容劉守斌,讓基層警察背鍋。人們質疑的主要是兩個問題:1、交警到底說了什麼「不規範」的言辭,2、劉守斌沒有受到處罰。
對此,耿直哥根據網上流出的一段4分多鐘的現場執法視頻,發現了其中的一些問題。
上面這份目前已經得到知情人士確認的執法視頻顯示,當時交警在處理劉守斌所乘坐的汽車的司機馮某某所涉及的酒駕問題時,另一名醉酒的同車人崔某某曾對警察的執法造成阻礙,還與警察發生了肢體衝突。
而看起來酒氣上頭的劉守斌也在面對警方執法時,態度和語氣也顯得很強硬。
於是,當時並不清楚劉守斌等人身份的一名執法人員便對他們的行為提出了質疑,並對劉守斌說:「你們這是黑社會團伙」。
這句話當即惹惱了劉守斌,只見他一邊拽著警察的胳膊,一邊將警察拉扯到執法記錄儀的鏡頭前,並反覆質問說:「你為啥說我是黑社會團伙」。
之後,他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稱「我可是朔州市政協的副主席」。
但交警並沒有被他的這個身份給嚇到,反而駁斥說「你的行為一點也不像政府委員的行為」。
這,便是之後朔州警方在通報此事時,提到的「言辭不規範」。
至於現場執法人員在面對劉守斌等人對警察執法的不配合和表現出的強硬語氣態度時,說出的這句「你們這是黑社會團伙」的話到底是不是「言辭不規範「,相信各位網民會有自己的評判。
政協副主席應該被處分
接下來,耿直哥再談另一個問題,即劉守斌的行為是否失當,是否應該被處分。
從法律上來看,劉守斌的行為是存在違法情節的——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3款的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換言之,劉守斌本該阻止司機馮某某酒後的駕車行為,可他卻並沒有這樣做,反而縱容了這種行為。好在他們及時被警察攔下,沒有因為酒駕引發事故,否則劉守斌等同車人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遺憾的是,劉守斌的這種違法行為僅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沒有規定這種行為在行政處罰法層面的違法後果。但身為一位政協副主席,劉守斌的行為顯然逾越了一個幹部應該有的行為規範,他的單位理應就他的違法行為進行處分。
但耿直哥覺得問題還不止於此。我們都知道,相比起美國警察,咱們中國警察的執法權威往往是得不到應有的尊重的,阻礙警察執法甚至襲警的情況也比較常見。這就更需要來自政府部門的人員做好表率作用,在警察執法時積極配合警方,如果有問題可以後續依法提出申訴和複議,而不是在警察的執法時撒潑耍賴,製造阻礙。
所以,劉守斌的行為必須得到處分,才能有效警示他人,維護當地警方的執法權威,而這也直接關係到當地政府的公信力。
※加省長不聽外長要求:我們和買這麼多龍蝦的國家之間沒有問題
※這大概是國防部記者會上最短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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