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六年免檢、全國通檢最強攻略!
大家都知道
摩托車已經開始六年免檢、全國通檢
但後台很多小夥伴們詢問
到底是怎樣一個流程呢?
今天就給大家帶來
最強攻略
6月1號起
實行摩托車全國通檢
註冊6年內免檢 本地、異地直接申領檢驗標誌
政策內容
自2019年6月1日起,實行摩托車全國通檢,申請人可以在摩托車登記地以外的省(區、市)直接檢驗摩托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
對之前已辦理委託書尚未檢驗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對6年內免檢摩托車,允許跨省(區、市)異地申領檢驗標誌。
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機動車檢測場進行環保和安檢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誌,行駛證副頁上不再簽注檢驗有效期。
領取途徑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免檢摩托車檢驗標誌可以到市車管所、車管分所、車管站、單獨辦公的執法站、4S店檢驗發牌服務站、車管服務站現場辦理。機動車所有人也可以使用「交管12123」APP或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在網上申請免檢摩托車檢驗標誌,符合條件的將檢驗標誌郵寄給機動車所有人。
所需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本人申請免檢摩托車檢驗標誌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或行駛證。委託他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委託書。屬於外省市繳納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需提交保險憑證,以及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免檢次數
機動車所有人本人申請免檢摩托車檢驗標誌的,需提交本人
對摩托車註冊登記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後的車輛,可以適用免檢3次的政策;
登記日期在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間的,由於已檢驗過1次,可以適用免檢2次的政策;
登記日期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間的,由於已檢驗過2次,可以適用免檢1次的政策;
登記日期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的,仍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檢驗,每年檢驗1次。
不適用情況
一是摩托車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5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
二是摩托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
上述車輛6年內仍按原規定檢驗,需到機動車檢測場進行尾氣排放和安全技術性能檢測。
對這種改變表示十分開心
大家也不用太過悲觀
路子總是一步步走出來的
未來會有更多的政策開放摩托車限制
引導、規範、改善、創造
我們也要從一言一行做起
遵紀守法
不畏強權
※視頻/今天的機車小姐姐份額已取消 請續幣
※不受限的公路叛逆者 HONDA「Rebel 250」
TAG:摩托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