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科創板需在運行中不斷完善
科創板漸行漸近。根據安排,上交所將於兩日後的6月5日召開第一次科創板上市委審議會議,審議3家企業發行上市申請,緊接著11日將召開第二次審議會議。不過在蓄勢待發之際,一些制度漏洞也開始被發現。
上交所曾於4月16日發布《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要求保薦機構設立另類投資子公司或者實際控制該保薦機構的證券公司依法設立另類投資子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發行人IPO戰略配售,並對獲配股份設定限售期。具體可以按照股票發行價格,認購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2%至5%的股票,鎖定24個月。
這項監管層在科創板上設計的「跟投制度」,初衷是打破保薦機構與上市企業的利益綁定,建立投行與投資者的利益一致性。不過最新調研發現,跟投制度目前來看對券商約束力不大,券商只要提高承銷費率,就能將跟投成本轉嫁給企業,以及規避跟投可能帶來的潛在虧損。
理論上而言,保薦機構需要拿出真金白銀來投資。如此,投行會更加認真篩選企業,嚴格把握上市質量;同時,為了降低跟投成本及未來股價下跌帶來的風險,投行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抬高IPO定價的意願。但實際上,目前的跟投制度可能會成為「推動」發行價大幅提升的因素。
因此,優化跟投制度的聲音也不斷出現,包括應該讓投行直接跟投,誰的項目誰分享收益、承擔風險;干預承銷費率或者按承銷費用規定跟投比例等。
事實上,跟投制度只是優化中介機構作用的一種輔助機制,對於科創板而言,發揮好服務科創企業融資的作用,才是最終目的。
然而,對於中國資本市場而言,科創板是新事物,上市要求及運作模式與此前的滬深主板市場大為不同。所以說,科創板的設立頗有「摸著石頭過河」的感覺,偏偏讓科創板發揮作用又十分迫切。
這是因為,當前中國經濟進入轉型升級關鍵期,而滬深兩市傳統的盈利估值模式和上市要求,將諸多科技創新企業融資需求拒之門外,不利於新興產業中具備發展潛力的公司進一步發展壯大。從國外經驗來看,在經濟升級過程中,資本市場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美國新一代的領袖級公司就有不少出自納斯達克,如思科、英特爾、甲骨文等。
也就是說,科創板對於中國而言是新事物,但在國際上並非如此,且科創板還有著為整個資本市場改革明確方向、打好前站的使命。因此,從制度建設來看,主要應在准入門檻、市場主體責任、交易制度、退市制度等多方面進行升級和優化,儘可能與國際市場接軌。如果相關舉措運行良好,即可推廣到其他板塊,從而完善資本市場制度,促進經濟效率提升。
這樣的背景下,圍繞科創板的系列制度建設不可謂不快。從今年1月底監管層發布《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實行辦法》後,2月23日頂層制度設計基本完成,3月22日開始接受材料申報,6月份即召開上市委審議會議。
短短數月之間,一系列相關制度接連發布,疏漏在所難免。相比之下更為重要的是,發現漏洞之後要及時補上,以免出現與制度設計初衷相違背的結果。
應該說,不論是目前所處的前期準備階段,還是在已有企業掛牌上市之後,科創板制度建設都處於進行時。而且,制度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遇到與現實相違背之處,應及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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