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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鵬:《資治通鑒》文本的內外語境——兼說《通鑒紀事本末》的體裁障礙

對於袁樞的史學成就,人們有著截然不同的評價。《四庫全書總目》盛讚紀事本末體的創造:「包括數千年事迹,經緯明晰,節目詳具,前後始末,一覽瞭然。遂使紀傳、編年貫通為一,實前古之所未見也」,並稱讚袁樞「去取剪裁,其義例極為精密」。[1](P437下)只是撰寫提要的館臣沒有向我們舉證體現「精密」的實例。王鳴盛甚至說:「覺《綱目》不作無害,而此書似不可無」。但王鳴盛以為《通鑒紀事本末》不可或缺的理由,似乎僅止於一篇一事的編纂方法「頗便下學」。[2](P942)與以上評價相反,錢穆卻直斥袁樞根本不懂史學。在《中國史學名著》中,錢穆談到:「《通鑒紀事本末》那一部書,講史體,是一個創造……可是袁樞實當不得是一位史學家,他這書的內容也不能算是一部史學名著。除掉紀事本末這一個新體以外,他的書實在不很好」,在同篇談話中,錢穆又說:「只要先讀他書的目錄和標題,便知他實在完全不懂得歷史」。[3](P229-239)錢穆這一將紀事本末體與袁樞本人的學問分開評價的取向,可能脫胎於章學誠。章學誠評價紀事本末體說:「文省於紀傳,事豁於編年,決斷去取,體圓用神」,並認為這種體裁才真正得到了《尚書》的精髓。緊接著,章學誠對袁樞本人的學問作了相反的評價:「在袁氏初無其意,且其學亦未足與此,書亦不盡合於所稱。」[4](P51-52)這段文字只佔了《書教》很小的篇幅,章學誠並未針對這一話題有所展開。作為「史學理論家」的章學誠,為何傾心於紀事本末體,卻又鄙夷袁樞之為學的言說真義,有待於章學誠研究專家作進一步詮釋。錢穆則已經根據自己的觀察,對袁樞史學的荒疏作了具體論證。《通鑒紀事本末》不好,不好在哪裡?「不好就在他這紀事上」,錢穆如是說。[3](P232)

相反我們卻能找到該著不甚精密的例子,如唐寶應元年(762年)建巳月(四月)甲寅、丁卯,玄宗、肅宗父子相繼去世,《通鑒紀事本末》卷31《安史之亂》只載甲寅日玄宗崩,而不載肅宗崩。如此,不惟下文史朝義謂回紇登里可汗「唐室繼有大喪」之語不可解,也將誤導不熟悉這段歷史的讀者理解下文的「上」究竟指誰。關於肅宗的去世,《通鑒紀事本末》將它載於第32卷《李輔國用事》中。

而本文想指出另一個問題,袁樞對《資治通鑒》的改寫,在無意中消解了司馬光試圖通過歷史書寫建立的整體性政治思想,而使歷史變得平庸。今日史家很少會盲目順從科學主義立場,相信存在純客觀的歷史書寫。我們在閱讀《資治通鑒》時,除了驚嘆司馬光對於文獻的高水準掌握之外,不能忘記他是深入參與政治實踐、具有成熟政治思想的政治家。《資治通鑒》的書名雖然是宋神宗御賜,但也非常貼切地概括了司馬光撰寫這部巨著的根本意圖。司馬光在自序中說:「稽古以至治」。表面上看,是要通過「稽古」來總結「至治」的規律,事實上,如何「稽古」,依賴於司馬光本人如何理解「至治」。司馬光對於史料的剪裁、取捨,在很大程度上透露出他本人的思想立場,而這一立場又與司馬光所處的時代語境緊密相連。司馬光希望通過歷史描述,讓這些「至治之道」自我呈現。

史學史對於《通鑒紀事本末》的肯定,在於它發明了以事件記錄為核心的歷史編纂新體裁。而恰恰是以事件為中心這一原則,丟失了上述《通鑒》文本中豐富的內涵,使得歷史書寫僅僅成為事迹的記錄。由於整部《通鑒》構成的政治思想主題非常多,本文擬以拓外與安內關係為例,說明這一問題。

傳統史學中,紀傳和編年兩大並行體裁的優缺點,已經有過很多簡明扼要的評論。紀傳體中的本紀部分有提綱挈領的作用,文字簡要,具體的內容會在相關傳記或書志中充分敘述。故而「同為一事,分在數篇,斷續相離,前後屢出」,便成為對紀傳體史著的標誌性批評。[5](P25)對於編年體來說,一個重要的缺點,在於「一事而隔越數卷,首尾難稽」。[1](P437下)以上無論是對紀傳體,還是對編年體的批評,都落腳在歷史事件敘述的錯亂上。於是,以「每事各詳起訖」為核心特徵的紀事本末體,便有了它存在的理由,這種體裁被認為是記載獨立事件的最佳選擇。

劉知幾《史通·二體》中對於紀傳、編年各自優缺點的概括,基本上是圍繞它們是否成功敘述歷史事件展開。

《四庫全書總目》卷49開篇為紀事本末體所作總敘,劈頭就講「古之史策,編年而已」。編年體史書果真只是讓事件在時間序列中自然展開嗎?在通過時間顯現前後事件之間因果關係的歷史書寫中,沒有史家的主觀建構嗎?在現代史學理論給出否定答案之前,這些否定答案早已存在於《資治通鑒》的文本之中了。我們以《資治通鑒》卷45漢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的一段記載為例:

春,哀牢王柳貌率其民五萬餘戶內附,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縣。[哀牢夷者,九隆種也,居牢山,絕域荒外,山川阻深,未嘗通中國,西南去雒陽七千里。賢曰:在今匡州匡川縣西。張柬之曰:姚州,哀牢國地。]始通博南山,度蘭倉水。[《華陽國志》曰:博南縣西山高三十里,越之,得蘭倉水,有金沙,洗取融為金。]行者苦之,歌曰:「漢德廣,開不賓;度蘭倉,為它人。」

初平帝時河、汴決壞,久而不修。建武十年,光武欲修之。浚儀令樂俊上言:「民新被兵革,未宜興役。」乃止。其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兗豫百姓怨嘆,以為縣官恆興他役,不先民急。會有薦樂浪王景能治水者,夏四月,詔發卒數十萬,遣景與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里,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復潰漏之患。景雖減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焉。

這是《資治通鑒》中很普通的一處記載,講述了漢明帝時接納哀牢夷與治理河患兩件事(中括弧內的文字,是胡三省的注釋內容)。因為這兩件事發生時間緊接,於是先後敘述相連貫。按照《資治通鑒》的編修原則,我們可以在《後漢書》中找出這兩起事件的史源。《後漢書》卷2《明帝紀》:

(永平)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罷益州西部都尉。夏,四月,遣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自滎陽至於千乘海口。

《後漢書》對於哀牢王內屬和王吳修汴渠這兩起事件的具體展開,分別見於卷86《南蠻西南夷傳·哀牢夷》和卷76《循吏列傳·王景》。

我們閱讀《後漢書·明帝紀》的時候,簡略的文字很難讓我們覺得這兩件事之間有什麼內在聯繫,它們被排列在一起,似乎僅僅是因為恰好在時間上銜接。而無論是閱讀《哀牢夷傳》還是《王景傳》,都不太能激活對於另一篇文字的記憶,更難以想像讓一位普通讀者在這兩篇傳記之間建立邏輯關係。但若仔細閱讀《資治通鑒》的那段記載,就會發現二者之間的關係。為便於比較,我們先將相關史料納入表一。通過表一,我們可以看出,《後漢書》中Ⅰ-1和Ⅰ-2這兩段文字是時間坐標,而Ⅱ-1與Ⅱ-2分別是相關事件的敘述展開。雖然Ⅰ-1和Ⅰ-2作為兩則事件的提綱,連續出現在同一卷中,但由於對具體事迹展開描寫的Ⅱ-1與Ⅱ-2分屬不同的兩卷,使得這兩起事件顯得沒有什麼邏輯關係。而且從表面上看,哀牢王內屬和修汴渠,也的確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我們還可以清楚地看到,司馬光在整合《後漢書》的這些材料時,將Ⅰ-1和Ⅱ-1疊加、省並,形成了Ⅲ-1,又將Ⅰ-2與Ⅱ-2疊加、省並,形成了Ⅲ-2,並且使Ⅲ-1和Ⅲ-2連綴成上下文。將《資治通鑒》的文字和《後漢書》的原文進行對比,顯示出一個明顯的特徵,即很多細枝末節都被省略了,比如哀牢王內附時具體的戶口數,被司馬光籠統地概括為「五萬餘戶」,《王景傳》的內容更是經過大刀闊斧地刪修(被《資治通鑒》吸收的文字,已在表一中用下劃線標出)。我們固然可以認為,這是司馬光出於節省篇幅的需要。但筆者以為,司馬光刪節戶口、地理等相對重要的細節,卻保留了更容易被忽略的民謠,其用心絕非在省文。

與閱讀《後漢書》的效果不同,讀者在閱讀《通鑒》這段內容時,很容易將這兩件事情聯繫起來。尤其是讀到第二段「恆興他役,不先民急」這八個字時,會覺得它是在呼應上一個段落中「度蘭倉,為它人」的歌諷。如果我們注意到,司馬光在談及河患時,將《後漢書·王景傳》中的「未及得修」(Ⅱ-2標波浪線處),改成了「久而不修」(Ⅲ-2標波浪線處),通過細微的文字變化著意刻畫了當時統治者「不先民急」的主觀姿態,就可能會贊同以「恆興他役,不先民急」呼應「度蘭倉,為它人」,正是司馬光用心剪裁出的反面政治教材,而不是筆者的過度詮釋。

表一

Ⅰ《後漢書·明帝紀》

1.(永平)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罷益州西部都尉。

2.夏,四月,遣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自滎陽至於千乘海口。

Ⅱ《後漢書》相關列傳

1.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種人內屬,其稱邑王者七十七人、戶五萬一千八百九十、口五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一。西南去洛陽七千里,顯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縣,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領六縣,合為永昌郡。始通博南山、度蘭倉水,行者苦之,歌曰:「漢德廣,開不賓,度博南,越蘭津,度蘭倉,為它人。」(《後漢書》卷86《南蠻西南夷列傳·哀牢夷》)

2.時有薦景能理水者,顯宗詔與將作謁者王吳共修作浚儀渠。吳用景墕流法,水乃不復為害。初,平帝時河汴決壞,未及得修。建武十年,陽武令張汜上言:「河決積久,日月侵毀濟渠,所漂數十許縣,修理之費,其功不難,宜改修堤防,以安百姓。」書奏,光武即為發卒,方營河功,而浚儀令樂俊復上言:「昔元光之間,人庶熾盛,緣堤墾殖,而瓠子河決尚二十餘年,不即擁塞。今居家稀少,田地饒廣,雖未修理,其患猶可,且新被兵革,方興力役,勞怨既多,民不堪命,宜須平靜,更議其事。」光武得此,遂止。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而水門故處皆在河中,兗豫百姓怨嘆,以為縣官恆興它役,不先民急。永平十二年,議修汴渠,乃引見景,問以理水形便。景陳其利害,應對敏給,帝善之,又以嘗修浚儀,功業有成,乃賜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及錢帛衣物。夏,遂發卒數十萬,遣景與王吳修渠築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里。景乃商度地藝,鑿山阜,破砥績,直截溝澗,防遏衝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復潰漏之患。景雖簡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後漢書》卷76《循吏列傳·王景》)

Ⅲ《資治通鑒》卷45永平十二年

1.春,哀牢王柳貌率其民五萬餘戶內附,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縣。始通博南山,度蘭倉水。行者苦之,歌曰:「漢德廣,開不賓;度蘭倉,為它人。」

2.初平帝時河、汴決壞,久而不修。建武十年,光武欲修之。浚儀令樂俊上言:民新被兵革,未宜興役。乃止。其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兗豫百姓怨嘆,以為縣官恆興他役,不先民急。會有薦樂浪王景能治水者,夏四月,詔發卒數十萬,遣景與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里,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復潰漏之患。景雖減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焉。

關於邊裔族群求內附事件,《通鑒》有不少記載,舉一個措置與漢明帝相左的例子:

(貞觀五年)康國求內附,上曰:「前代帝王好招來絕域,以求服遠之名,無益於用,而糜弊百姓。今康國內附,儻有急難,於義不得不救;師行萬里,豈不疲勞!勞百姓以取虛名,朕不為也。」遂不受。[6](P6091)

這段文字也被《通鑒·唐紀》的重要參編人員范祖禹採用,收錄在他的獨立著作《唐鑒》中。奇怪的是,它卻既不見諸新舊《唐書》,也不見錄於《通典》、《唐會要》。《舊唐書·太宗本紀》只書康國於貞觀九年(635年)獻獅子,十三年(639年)、二十一年(647年)分別遣使朝貢。在早於《通鑒》的文獻中,只有《貞觀政要》記載了這一事件。《貞觀政要》作者吳兢所撰《唐史》構成韋述撰寫《唐書》的重要史源,而韋氏著作是入宋僅存的唐代國史,[7](P139-140)再加上司馬光還能見到部分唐代實錄,故推測《通鑒》這段記載和《貞觀政要》之間或許有共同的史源關係,但兩者文字出入頗多。

《舊唐書》卷198《西戎·康國》(第5310頁)、《唐會要》卷99「康國」條同(中華書局句讀本,第1174頁)。

《通典》卷193《邊防·康居》雲貞觀二十一年康國貢獻金桃(中華書局標點本,第5256頁),《舊唐書》卷198「康國」條雲事在貞觀十一年(第5311頁),而《唐會要》卷99《西戎·康國》條則雲事在貞觀九年十一月(第1174頁)。

按《通鑒》慣例,可系年而月份不明的事件,均置之歲末,冠以「是歲」二字。該年「是歲」二字置於「高州總管馮盎入朝」條前,而「康國求內附」條在此之前,在十二月以下,說明司馬光確定這件事發生在該年十二月。而《貞觀政要》卷9提到該事件時,不僅文字與《通鑒》出入較大,且未明確月份。成書較晚的《文獻通考》也提到了貞觀五年康國與唐皇朝的交往(卷338《四裔考十五·康居》),雖未提及請內附事,其依據亦不可知,但考慮到其時文獻可供參閱者仍多,故似可作為貞觀五年曾有康國使節入唐的旁證。

這就產生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對於唐太宗來說,類似於拒絕康國內附這樣的事件,是終其一生僅見的個例,恰恰是好大喜功、開疆拓土才是他貫徹始終的通例。貞觀四年(630年)滅突厥而受「天可汗」之號、置四部督府以處突厥降眾、貞觀十四年(640年)滅高昌並以其地置西州、貞觀十五年(641年)陳大德啟太宗伐高麗之心、貞觀十八年(644年)議親征高麗至十九年(645年)付諸行動、貞觀二十年(646年)擊服薛延陀與敕勒等北鄙民族並置州郡、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復伐高麗、貞觀二十二年(648年)三伐高麗,都被范祖禹一一點名批評。[8](P33-35、58-59、62、72-73、75-85)乃至於引諸衛習射於殿庭,也被認為是「志陋」的表現。[8](P24)故而《唐鑒》對於太宗不受康國內附的評論是:「臣祖禹曰:太宗知招來絕域之弊,而不為然;以兵克者,則郡縣置之,其疲勞百姓也,亦多矣。豈先行其言而後從之者歟!然其不受康國,則足以為後世法。使其行事每如此,其盛德可少貶哉。」與此相應,不受康國內附這件事為什麼只見於《貞觀政要》和《通鑒》,而不見於其他史籍,可能就成為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唐鑒》因其略於史跡、詳於評論的特點,可以讓讀者非常直觀地感受到在相關卷目中對唐太宗拓張政策的集中批評。這些事迹在《通鑒》中雖然散落於線索繁多的編年敘述中,但讀者仔細體味,司馬光的反拓張立場依然是清晰可辨的。

魏徵、褚遂良反對唐太宗在擊滅高昌等異族政權後,將其地盤以內屬州郡的方式進行統治,理由是「終不得高昌撮米尺帛以佐中國」(魏徵語,褚遂良的類似表達是「豈得高昌一夫斗粟之用」),而無論是從人力還是物力的角度講,昂貴的戍衛成本必將使「隴右虛耗」,誠所謂「糜弊本根以事無用」。[8](P58、66)《唐鑒》集萃式的史實剪裁,不僅有利於突出魏徵、褚遂良的反拓張立場,范祖禹的評論也明確顯示他本人是支持這一立場的。關於范祖禹在歷史修纂和政治立場兩方面繼承司馬光的思想,筆者已有另文撰述,不在此展開。[9]我們回到《通鑒》文本,雖然受體裁限制,不能像《唐鑒》那樣集中突出作者自身的某一種政治立場,但整部《通鑒》中反對消耗民力以事對外拓張的言論,存在數量依然是龐大的,而司馬光本人的立場,也可以通過閱讀得知。只是從歷史編纂的角度看,司馬光的筆法比較隱蔽。

神功元年(697年),狄仁傑曾因戍守疏勒等西陲四鎮而給武則天上過一道奏疏。狄疏原文比較冗長,在五代至宋初的文獻中,《舊唐書·狄仁傑傳》、《文苑英華》和《冊府元龜》所收錄的文字相近,應當取自同一來源。從細節來看,《新唐書·狄仁傑傳》和《資治通鑒》的文字,都是在《舊唐書》等文本基礎上刪改而成(《舊唐書》等文本接近千字,《新唐書》和《通鑒》各約500字),只是省並重點有所不同。《資治通鑒》和《新唐書》相比,更側重於強調歷史上曾出現過的窮兵黷武而導致內政災難的經驗,以與當下現實相比,故「用武方外,邀功絕域,竭府庫之實以爭不毛之地,得其人不足增賦,獲其土不可耕織,苟求冠帶遠夷之稱,不務固本安人之術,此秦皇漢武之所行,非五帝三王之事業」的主題句,在司馬光的文本中更容易凸現出來(在《新唐書》中,「非五帝三王之事業」被省略)。可以看出,這一立場和上述魏徵、褚遂良反對唐太宗的論說重心是一致的。下表的文字對勘可以說明這一問題。

《舊唐書》卷89,中華書局標點本,第2889-2890頁;《文苑英華》卷694《邊防·言疏勒等凋敝疏》,中華書局整理影印本,第3579頁上-3580頁上;《冊府元龜》卷991《外臣部·備御四》,中華書局影明刻本,第11646-11647頁;《新唐書》卷115,中華書局標點本,第4210-4211頁;《資治通鑒》卷260,中華書局標點本,第6524-6525頁。

表二

《舊唐書》等

《新唐書》

《資治通鑒》

「……此秦皇漢武之所行,非五帝三皇之事業也。若使越荒外以為限,竭資財以騁欲,非但不愛人力,亦所以失天心也。昔始皇窮兵極武以求廣地,男子不得耕於野,女子不得蠶於室,長城之下死者如亂麻,於是天下潰叛。漢武追高文之宿憤,藉四帝之儲實,於是定朝鮮、討西域、平南越、擊匈奴,府庫空虛,盜賊蜂起,百姓嫁妻賣子,流離於道路者萬計,末年覺悟,息兵罷役,封丞相為富民侯,故能為天所祐也。昔人有言,與覆車同軌者未嘗安。此言雖小,可以喻大。近者國家頻歲出師,所費滋廣,西戍四鎮,東戍安東,調發日加,百姓虛弊。開守西域,事等石田,費用不支,有損無益,轉輸靡絕,杼軸殆空。越磧踰海,分兵防守,行役既久,怨曠亦多。昔詩人云:『王事靡監,不能藝稷黍。豈不懷歸,畏此罪罟。念彼蒸人,涕零如雨。』此則前代怨思之辭也。上不是恤,則政不行而邪氣作,邪氣作則蟲螟生而水旱起,若此雖禱祀百神,不能調陰陽矣。方今關東饑饉,蜀漢逃亡,江淮以南徵求不息,人不復業,則相率為盜,本根一搖,憂患不淺。其所以然者,皆為遠戍方外以竭中國,爭蠻貊不毛之地,乖子養蒼生之道也。昔漢元納賈捐之之謀而罷珠崖郡……

「…… 此秦皇漢武之所行也。《傳》曰:『與覆車同軌者,未嘗安。』此言雖小,可以喻大。臣伏見國家師旅歲出,調度之費狃以寖廣,右戍四鎮,左屯安東,杼軸空匱,轉輸不絕,行役既久,怨曠者多。上不是恤則政不行,政不行則害氣作,害氣作則蟲螟生、水旱起矣。方今關東荐饑,蜀漢流亡,江淮而南賦斂不息。人不複本,則相率為盜,本根一搖,憂患非淺。所以然者,皆貪功方外,耗竭中國也。昔漢元帝納賈捐之之謀而罷珠崖……

「……此秦皇漢武之所行,非五帝三王之事業也。始皇窮兵極武,務求廣地,死者如麻,致天下潰叛。漢武征伐四夷,百姓困窮,盜賊蜂起,末年悔悟,息兵罷役,故能為天所祐。近者國家頻歲出師,所費滋廣,西戍四鎮,東戍安東,調發日加,百姓虛弊。今關東饑饉,蜀漢逃亡,江淮已南徵求不息。人不復業,相率為盜,本根一揺,憂患不淺,其所以然者,皆以爭蠻貊不毛之地,乖子養蒼生之道也。昔漢元納賈捐之之謀而罷朱崖郡……」

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發現不同史家的關注點在哪裡。《新唐書》刪去秦皇漢武的具體事迹,攝取了原文更具修辭性的文辭(劃波浪線處),且這部分文字將現狀描述隔為兩段(下劃線處)。《通鑒》則直取秦皇漢武的歷史經驗與當下相比,形成整齊而對比鮮明的上下文。作為史家,以直觀的歷史經驗來告誡統治者窮兵域外的危險,正是「稽古以至治」手法與目的的雙重體現。僅從這個角度而言,《通鑒》的史筆似較《新唐書》更為優良。拋開編年與紀傳的體裁畛域,作為通史的《資治通鑒》比作為斷代史的《新唐書》有更宏觀的認知關照,也更需要考慮長時段歷史描述中,其內在的統一性。在《通鑒》文本中,秦皇漢武的作為與唐代的拓邊政策,雖然年代相隔遼遠,但它們是被作為一個強相關經驗群來處理的,而對這些經驗背後「至治之道」的抽繹,強烈指向司馬光的一個預設政治立場:反武力拓張。所以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無論是秦皇漢武的作為,還是唐代的拓邊政策,在《通鑒》中,都不是彼此獨立的事件,司馬光不停地激活讀者對不同時代同類事件的記憶,而達到反拓張的論說目的,改寫狄仁傑奏疏只是眾多例證中的一個。擷取魏徵、褚遂良、狄仁傑言論中相關文字,保持主題句所示內涵的一致性,也是達致這一目的的手法。有基於此,本文開篇才提出這樣的論點:作為思想整體的《資治通鑒》,是不能以事件為單位進行分割的。

關於狄疏,我們還可以比較《通鑒》與《新唐書》對尾段的不同處理手法,來透析司馬光歷史書寫背後的價值暗示。為便捷起見,仍將不同版本的相關文字納入表格(見表三)。

表三

《舊唐書》等

《新唐書》

《資治通鑒》

「竊見阿史那斛瑟羅,陰山貴種,代雄沙漠,若委之四鎮,使統諸蕃,封為可汗,遣禦寇患,則國家有繼絕之美,荒外無轉輸之役。如臣所見,請捐四鎮以肥中國,罷安東以實遼西,省軍費於遠方,並甲兵於塞上……(中略)如此數年,可使二虜不擊而服矣。」仁傑又請廢安東,復高氏為君長,停江南之轉輸,慰河北之勞弊,數年之後可以安人富國,事雖不行,識者是之。

「今阿史那斛瑟羅皆陰山貴種,代雄沙漠,若委之四鎮,以統諸蕃,建為可汗,遣御宼患,則國家有繼絕之美,無轉輸之苦。損四鎮肥中國,罷安東實遼西,省軍費於遠方,並甲兵於要塞。……(中略)不數年,二虜不討而服矣。」又請廢安東,復高姓為君長,省江南轉餉以息民,不見納。

「竊謂宜立阿史那斛瑟羅為可汗,委之四鎮,繼高氏絕國,使守安東,省軍費於遠方,並甲兵於塞上。……(中略)如此數年,可使二虜不擊而服矣。」事雖不行,識者是之。

《新唐書》以「不見納」收尾,與「事雖不行,識者是之」相比,不僅文字簡潔,也顯得作者在價值立場上的超然。而該段文字明顯簡於《新唐書》的《通鑒》,卻並不嫌這八個字為累贅,更為關鍵的是,《通鑒》對「又請」以下文字的處理。新舊《唐書》皆置於疏外的這段文字,論及江南轉輸問題者,被司馬光徑刪,而復王高氏則被揉進疏文,並以「事雖不行,識者是之」的價值評判緊接奏疏。粗看原文,「罷安東以實遼西」是原疏已經提及的內容,司馬光將疏外復王高氏的意見與之合併,乃是刪除重複。仔細琢磨,當是狄仁傑此後曾另將安東屯守與江南轉輸問題聯繫在一起,向武則天提過意見,請復王高氏,前後不可混為一談。而無論《舊唐書》「事雖不行,識者是之」的評價,還是《新唐書》「不見納」的陳述,似均指向狄仁傑第二次復王高氏的具體建議。而《通鑒》通過刪翦枝節,緊湊行文,以「事雖不行,識者是之」來評價狄仁傑奏疏中看待內外關係的整體觀念,其用意仍在凸現批判「邀功絕域」的主題。考慮到《通鑒》梳理文獻的精密程度,若以司馬光不察此為前後兩事而誤並,似不具說服力。

《舊唐書·吐蕃傳》對唐代的邊疆有一番誇耀之辭:「貞觀中,李靖破吐谷渾,侯君集平高昌,阿史那社爾開西域、置四鎮,前王之所未伏,盡為臣妾,秦漢之封域,得議其土境耶!」[10](P5236)這樣的言論是《通鑒》作者不屑顧取的。雖然《通鑒》在貞觀十四年侯君集討滅高昌後記載了唐的疆域範圍:「於是唐地東極于海,西至焉耆,南盡林邑,北抵大漠,皆為州縣,凡東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萬九百一十八里。」[6](P6156)但這段文字在《唐鑒》中是范祖禹抨擊唐太宗「欲前世帝王皆莫我若」狂大心態的註腳。類似的例證我們可以在《通鑒·漢紀》部分找到。如班固在《漢書·西域傳》中,有一段論贊是對漢武帝拓張四夷以滿足其窮奢極欲的批評,這段評論經司馬光刪節後,挪用在東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46年)拒絕西域諸國內附請求之下。該段文字,班固在批評完漢武帝後,順帶提及了光武帝「遠覽古今」、對西域諸國的要求「辭而未許」的盛德,司馬光藉此將它放在光武帝以「東西南北自在也」答西域諸國後,以具體歷史事迹為襯托,使光武帝和漢武帝之間有了非常鮮明的對比,而司馬光本人的褒貶立場已經隱藏在班固的言論中了。

《漢書》卷96下《西域傳下》,中華書局標點本,第3928-3930頁;《資治通鑒》卷43,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中華書局標點本,第1402-1404頁。

現在或許可以嘗試著來解答本文第三部分提出的一個問題,為什麼像唐太宗拒絕康國內附這樣的事件,只見載於《貞觀政要》和《資治通鑒》,卻不見於其他重要史籍。

《貞觀政要》卷9包含了「議征伐」、「議安邊」兩個相關主題,康國求內附事件就在「議征伐」目下。[11](P476-477)我們閱讀《貞觀政要》這一卷內容,會驚奇地發現,唐太宗在這裡有著與新舊《唐書》或一般歷史印象截然不同的形象。雖然討論這樣的話題不能不觸及軍事活動,但《貞觀政要》的作者盡量避免樹立唐太宗好戰伐謀的形象,因而對大量史料進行了閹割。如談到滅高昌,在「議征伐」目下,只取侯君集不伐喪的德行,「議安邊」下則收錄了魏徵、褚遂良復其君長、不以州縣處之的建議,唐太宗始則不納、終則悔過的經過。[11](P477、506-508)至於滅高昌整個戰爭的過程、唐太宗的意滿志得,統統摒棄不用。同樣地,對於唐太宗親征高麗,吳兢記錄了太宗兩次聽從大臣諫議,打消征伐念頭;戰爭啟動後,吳兢只選取了太宗親自為李道宗療傷這樣與戰爭本身無關的事迹,而對於體現太宗軍事才能與戰爭進程的紀錄一概不予錄用。[11](P480-488)在這樣的敘事系列中,不受康國內附作為正面例證就顯得尤其有價值。同卷中,唐太宗兩次親自發表意見,證明「兵者兇器」;[11](P475、484)吳兢還不厭其煩地謄錄了房玄齡和充容徐氏諫阻太宗輕用甲兵的長篇奏疏。[11](P485-488、492-494)綜觀《貞觀政要》,除了從諫議者口中,我們還能看出唐太宗是一個好大喜功之徒外,若僅從唐太宗本人的言論來看,甚至會有讀者誤會他是一個偏好和平的皇帝。

《貞觀政要》的目的,在於塑造一位相對完美的貞觀政治形象,垂範後世,為達致這個目的,吳兢努力掩藏太宗窮兵黷武這一不足取法的側面。具有相同寫作目的的《資治通鑒》,作為編年體通史,不能像《貞觀政要》那樣隨意取捨史料,更無法抹去唐太宗東征西伐的事迹,因此也更需引入不為它種史籍重視的康國求內附事件,以修補貞觀政治的形象,而這種修補意圖本身,隱含了作者的立場與取向。將這種取向和本文第二部分所舉漢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的敘事參互閱讀,讀者很容易發現司馬光在處理漢唐兩大王朝安內與拓外關係的定位上,有著某種統一性。

這種統一性來自司馬光對當代政治的看法。根據劉安世的回憶,熙寧初,宋神宗措意開邊,司馬光曾有疏奏諫阻,只因司馬光批評朝政的風格一貫是「只於人主之前極口論列,未嘗與士大夫閑談」,這份奏稿也未曾留下備份,故而人多不知,作為門人的劉安世卻有幸知其一二。劉安世說,這道奏疏是針對宋遼戰爭的,[12](P367上)但揆諸史實,熙寧初沒有中央決策的大規模對遼軍事行動。《四庫全書總目》卷152為《傳家集》所作提要改為「論西夏事」,可能是合理的。[1](P1315中)所謂「西夏事」,指的是宋神宗命種諤發兵接應西戎部將嵬名山,襲取夏主涼祚。這件事遭到司馬光的反對,見於《宋史》本傳。事實證明,這的確是一次持久靡費的行動,種諤也因此遭到貶謫。如果我們嫌這則證據不夠直接,那麼范祖禹的以下一段文字,可以很好地說明《通鑒》作者群在面對現實政治的外向拓張政策時,採取何種立場:

熙寧之初,王安石、呂惠卿等造立新法……又啟導先帝,用兵開邊,結怨外域,至熙寧七八年間,天下愁苦,百姓流離。……王韶開邊熙河,章惇開邊湖南,沈起引惹交賊,寇陷三州,朝廷討伐,前後死傷二十萬。呂惠卿、沈括、俞充、李稷、種諤等興造西事,死傷者又二十萬。先帝悔悼,以謂輔臣曰:「安南、西師死傷皆不下二十萬,朝廷不得不任其咎。」

從這個角度看,胡三省對司馬光的一個批評可能是錯誤的。《通鑒》唐玄宗開元四年(716年)有這樣一條記載:

突厥默啜,自則天世為中國患,朝廷旰食,傾天下之力不能克。郝靈荃得其首,自謂不世之功。(宋)璟以天子好武功,恐好事者競生心徼幸,痛抑其賞,逾年始授郎將。靈荃慟哭而死。

事參《宋史》卷335種諤本傳,中華書局標點本,第10745-10746頁;及黃以周等《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卷3神宗熙寧元年相關諸條,顧吉辰點校,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冊。

這封題為《論邪正札子》的奏疏,於元祐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表上,收於《范太史集》卷26。《宋史》卷337范祖禹本傳也記載了這道奏摺,但文字稍異。

《資治通鑒》卷211,中華書局標點本,第6724頁。《唐鑒》卷4也記載了這件事,范祖禹評論道:「(宋璟)懲人主之好武為天下患之深也。其後明皇卒以黷武至於大亂,何其智之明歟?」因此得出結論,宋璟是一個能「見其始而知其終,沮其勝而憂其敗」的賢相,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宋本,第114-115頁。

對此,胡三省糾正說,郝靈荃不過因人成事,授之郎將足以厭賞,並非宋璟有更深遠的憂慮而刻意抑制他。其實,郝靈荃如何因人成事,《通鑒》前文有原原本本的記載:拔曳固迸卒頡質略斬殺默啜,並將默啜首級獻給當時正好奉使突厥的大武軍子將郝靈荃。[6](P6719)郝靈荃事件的真相,司馬光不可能不知,但他真正在乎的不是郝靈荃事件本身,而在於借這一事件、借宋璟的姿態來表達自己的觀點與立場。《宋史·司馬光傳》記載,宋英宗時期西夏使臣奉命祭弔剛去世的仁宗,押伴高宜卻在使臣面前侮辱夏主,英宗寬貸高宜而導致次年夏人入寇;又有負責宋遼邊境重鎮雄州防守的趙滋,「專以猛悍治邊」,屢有紛爭。對此,司馬光評論道:「西禍生於高宜,北禍起於趙滋,時方賢此二人,故邊臣皆以生事為能,漸不可長。宜敕邊吏,疆場細故輒以矢刃相加者,罪之。」[13](P10760-10761)這才是宋璟何以在郝靈荃事件上如此深謀遠慮的註腳。

胡注亦見中華書局標點本《資治通鑒》,第6724頁。

那麼,以事件整合為基本手段的紀事本末體,如何阻礙了讀者理解《資治通鑒》?

我們看前文所舉的這些例證,袁樞是如何對他們進行歸類整理的。永平十二年(69年)哀牢王內附和治理黃河兩件事,前者不見於《通鑒紀事本末》,或許是因為哀牢夷事迹太少,不足以成篇;後者被置於卷4「河決之患」條下。[14](P343-344)「河決之患」歸納了從西漢元帝永光五年(公元前39年)到東漢明帝永平十三年(70年)百餘年間河患及其治理情況,乍一看將相關信息總結得很全面。但治理河患本身並不足以構成在任何時代都值得借鑒的「治道」,只有將河患作為一個符號化事件,和民生或政治聯繫在一起時,才有可能體現「治道」。《通鑒》原文提供的漢明帝為配合哀牢王內附而開通博南山、蘭倉江,卻不能早為國內百姓排解河患的對比結構,才是「治道」借鑒的關鍵。或者說,這兩件事聯繫在一起,形成了司馬光編輯的反面教材,即帝王治國時本末倒置的案例。《通鑒紀事本末》將它們作為不同事件加以區分,恰恰破壞了這一整體結構。「恆興他役,不先民急」沒有了「度蘭倉,為它人」的照應,可被解讀的語句內涵就丟失了很多。《通鑒》作者在文辭上刪省繁文以凸顯核心內容,以及將「未及得修」改成「久而不修」的精緻用心,更是白費。去除《通鑒》作者的附加內涵後,「恆興他役,不先民急」所包含的可解讀信息,其實回到了《後漢書·王景傳》中的狀態,而相應細節卻遠不如《後漢書》豐富。這種情況下,紀事本末兼優紀傳、編年的體裁特點,又從何談起呢?徒使「通鑒」之「鑒」字無著落而已。這是《通鑒紀事本末》的一個缺陷,即忽略了《通鑒》敘述中不同類事件之間的可能關聯。其次,《通鑒紀事本末》的另一個缺陷是,它所彙編的同類事件,除個別條目有小幅度的時空跨越,絕大多數都受到時空局限,而觀察《通鑒》對不同時空範圍下展開的同質事件的處理手法,恰恰是我們理解作者敘述立場的重要方法。

貞觀五年(631年)康國求內附事件,被置於《通鑒紀事本末》第29卷「貞觀君臣論治」條目下。[14](P2609)該條目的基本編輯原則是集合貞觀君臣的治道言論,成為一份微型語錄。本文第四部分已經指出,《通鑒》摘錄唐太宗拒絕康國內附的行徑,意在對比窮兵黷武式的征伐。作者於兩者之間的褒貶立場,在《唐鑒》中以「臣祖禹曰」的形式直接表達出來,《通鑒》中這層含義需要讀者在理解全書敘述傾向的基礎上予以把握,本文稱之為《通鑒》的「內在語境」。這一語境的本質,是司馬光對待安內與拓外關係態度上的統一性。我們來看《通鑒紀事本末》第26卷至第30卷的目錄結構(見表四)。

表四

第26卷

……煬帝亡隋、高祖興唐

第27卷

唐平東都、唐平河朔、唐平隴右、唐平河西、唐平河東、唐平江陵、唐平江淮、唐平山東

第28卷

太宗平內難、太宗易太子、太宗平突厥、唐平鐵勒、唐平西突厥、太宗討龜茲、太宗平高昌、太宗平吐谷渾

第29卷

貞觀君臣論治、唐平遼東、吐蕃請和、突厥叛唐、唐平奚契丹

第30卷

武韋之禍、太平公主謀逆

從中可以看出,唐太宗的事迹主要被包含在第28、29兩卷中。在這些條目中,除了「平內難」和「易太子」外,僅「貞觀君臣論治」一條涉及文治,其他所有條目的標題都在展示太宗卓越的武功。僅這些標題,也足以將唐太宗渲染成一位積極開拓疆土、取得卓越成效的君主,而這種君主形象正是司馬光竭力反對的,這也是他特意選錄不為新舊《唐書》所重的拒絕康國內附事件的理由。也就是說,康國事件只有作為對武功形象的否定,才有意義。經過袁樞的改寫,這一事件恰恰湮沒在「貞觀君臣論治」中,而該條所錄君臣對話,主題又極其分散。故而,即便從事件歸類的角度看,袁樞這次也失據了。作為太宗開拓疆土對立面的康國事件,理應與平突厥、討龜茲、平高昌等事件相聯繫,進行合理安置,凸顯《通鑒》原文所希望達到的對比效果,卻被袁樞歸入以君臣對話為形式特徵的「論治」條目中。這樣的結構,康國事件的意義就很容易被其他論治主題所孤立。雖然這可能不是袁樞的主觀意願,但從標題顯示出來的事件排列效果,的確給讀者造成了太宗成功開拓的印象,而使司馬光引入康國事件失去意義。

袁樞的標題語言,很難做到不具導向性,這種導向性不一定與《通鑒》的原初立場相符。更重要的是,以事件為核心的編撰方法,使讀者的視線囿於受時間約束的事件,阻礙了事件的符號化,進而阻礙了得到時間證明、又不受時間約束的「道」的呈現。對於這樣的事例,與其進行不甚合理的歸類,反不如讓它在時間軸中自然呈現,這樣至少沒有事件標題對讀者思維進行限制。

為了將反覆出現、形式各異的事件與亘古不變的「道」聯繫起來,時間錯位的對比,將起極其重要的作用,這種重要性在對狄仁傑奏疏的處理中表現得十分明顯。狄疏中「秦皇漢武之所行」的具體事迹,為《新唐書》所棄,《通鑒》所取,給讀者留下的印象是,《資治通鑒》更注重用歷史經驗來說明問題,而這些歷史經驗往往已見諸《通鑒》前文。司馬光將狄疏文字處理成直接而顯眼的古今對比,正暗示著《通鑒》內在語境的統一性。同時,這樣的手法有助於將分布在不同時空範圍內的同類事件作為關聯記憶,在讀者的頭腦中激活。這既體現出編年體通史的體裁優勢,也體現了它的撰述目的。事件可以看作符號,關鍵是事件背後體現的治國原則,也就是司馬光所說的「萬世無弊」之「道」。漢、唐這樣的統一大帝國時代,都碰到了如何處理安內與拓外關係的問題,雖然它們的表現形式不同,但司馬光暗示的治國原則是不變的:由於對外拓張必然嚴重影響國內民生,所以這是應該被放棄的政策。圍繞著一個主題,比如安內與拓外之關係,不同時期多起同類事件的疊加,可以加深讀者對《通鑒》文本暗示的某一特定治國原則的印象。這種效果正是斷代史著作無法企及的。這也正是「通鑒」之「通」字意義之所在。《通鑒紀事本末》中,狄仁傑的奏疏隱藏在第29卷「唐平突厥」條下,該疏的主題沒有體現在標題中這一事實,本身就說明平面式的事件歸類法,只是堆砌了一定時間範圍內、圍繞著關鍵詞「突厥」展開的相關事件,並沒有把握住《通鑒》作者敘述內外關係時的基本立場與指向。漢唐之間分錯於時間軸上的立體呼應,也被這一平面歸類割斷,《通鑒》文本的內在語境也因此遭到破壞。

司馬光在經筵答宋神宗語,楊良仲《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53《英宗皇帝·經筵(神宗附)》熙寧二年十一月庚辰條,李之亮點校,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38頁。

司馬光建構《通鑒》文本的內在語境,其動力來自於他對所身處的政治實踐的看法。司馬光現實的政治立場,構成了《通鑒》文本的外在語境。前文所舉漢光武帝不受西域內附之請、漢明帝受哀牢夷內附、唐太宗不受康國內附、狄仁傑諫罷四鎮,看似發生在不同時空範圍內的不同事件,其實它們在《通鑒》文本中,具有相同的主題暗示功能,而這一主題的敘述立場,來自於司馬光的現實政治態度。我們仔細閱讀《通鑒》,考察其史源,解構司馬光和他的助手對文本所作的加工,會發現在內外兩種語境之間,存在著極強的聯繫性,本文所舉如何看待安內與拓外的關係,只是眾多思想主題中的一個。內外語境之間的這種強相關性,也正是司馬光為歷史何以能指導現在、乃至將來給出的理由。《通鑒紀事本末》平庸的事件歸類法,不僅消解了《通鑒》文本的內在語境,也使得它和原文作者外在語境之間的關聯顯得晦澀,無論是「通」還是「鑒」,在閱讀效果上都大打折扣。

結語

以歷史研究為工具、探求「治道」為目的的《資治通鑒》,與司馬光自身所處的政治語境,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並且司馬光通過對史料的剪裁,將這一語境貫穿於通史寫作之中。將《通鑒》文本與這一語境剝離,很容易使司馬光希望通過歷史書寫自我呈現的政治思想遺失。對於司馬光這樣善於將自己的思想隱藏於固有文本中的學者來說,語境還原的難度要比處理直抒己見者大得多。首先我們必須把被司馬光剪裁過的歷史書寫盡量恢復成它的原貌,而這對於長達294卷的《資治通鑒》來說,是一個多麼浩大的工程。

《資治通鑒》雖然有119處「臣光曰」,以及多處對先賢史評的徵引,可以視作司馬光直接表達政治觀念的依據,但這些文字和篇幅浩大的全書相比,仍然渺如微芥。司馬光更豐富、更複雜的政治思想,往往未及正面表述而隱含於歷史書寫之中。這些思想恰恰又不宜從孤立的歷史事件中總結,需要在一個事件群內部、或幾個事件群之間建立邏輯關係,才能得出最終結論。而這些事件群並不一定是同類事件,也不一定發生在同一時空中。這樣的聯繫,在被改寫成以同一或同類事件為聚合原則的紀事本末體時,很容易被割裂。我們看到,在很多情況下,袁樞的確沒有發現——至少沒有尊重——司馬光通過不同歷史事件間的聯繫表述政治立場的意圖,使得司馬光的史料裁剪失去語境,徒具事迹。

對《資治通鑒》的改寫,可能衍生出一套新的歷史哲學或政治理論,如《通鑒綱目》,也可能使隱藏於歷史現象背後的哲思消失,如《通鑒紀事本末》。宋孝宗對《通鑒紀事本末》「治道盡在是矣」的讚歎,恐怕是有負司馬光的苦心的。這使筆者想起書法史上的名帖:唐代沙門懷仁集王羲之字跡而成的《聖教序》,俗稱《集字聖教序》。該貼中的字都採集自王羲之的原跡,但在按唐太宗所撰《聖教序》的文字將它們重新排列時,字體原有的氣與勢遭到了破壞,這氣與勢只能在原有作品整體的章法布局中才能得到體現。故書家評云:字字王羲之而非王羲之。其意義也僅在於因集字廣泛而便於初學。這與王鳴盛評《通鑒紀事本末》「頗便下學」的評價何其相似。《通鑒紀事本末》字字源於《通鑒》而已非《通鑒》,原因就在於在改寫的過程中失去了司馬光的寫作語境。然《聖教序》得以流傳的理由,是因為王羲之的多數真跡早已失傳,可假該貼以想望書聖風采。今日《通鑒》原文具在,讀者何不取法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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