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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古代的「丐幫」究竟是怎麼樣的呢?真相可能要讓你失望了

丐幫」是金庸筆下的稱呼,在歷史上並沒有這樣一個全國性乞丐組織,而是各地乞丐各自有各自的幫派,名字也不統一。因為古代通訊交通不便,很難形成全國統一的組織。最重要的是,朝廷不會任由民間組織無限壯大。因此,丐幫大多是地區性組織,少則十幾個人,多則幾百人。

在金庸的小說里,丐幫被塑造成為天下第一幫派,門派多、門徒廣。尤其是幫主蕭峰、洪七公等人,武功蓋世,行俠仗義。其實,小說畢竟是小說,歷史上真實的丐幫,可不是這樣的。

在小說《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有這樣的描述 :杭州城內幾百名乞丐由幫主金老大一人管理。丐幫內組織紀律嚴明,各大小乞丐每月要交「份子錢」。那些最低級的乞丐,勞動所得大部分都要上交。高級別的相當於職業經理人,由幫主發工資。幫主金老大對所有乞丐有生殺大權,如有不服的去告官,官府都不愛管這幫人。所以,乞丐們無不對金老大服服帖帖, 「這般丐戶,小心低氣,服著團頭,與奴一般,不敢觸犯。」

具體來說,明朝從各省到下面的府、縣、鄉,每級各設有一個丐頭領導,各級丐頭受當地領導的管轄,而且可以世襲。朱元璋的本意一是招安丐幫,幫助朝廷做點事,二是救助乞丐。誰知,丐幫一旦與官府聯合,愈來愈流氓。由於允許丐頭世襲,一些破落的貴族逐漸進入丐幫,隨之而來的便是各種勢力在丐幫內的交集。丐幫與黑幫相互滲透,一些原本黑社會才幹的事,丐幫也樂於效仿。

丐幫有自己的「盈利模式」,例如收取保護費。在繁華城市沿街店鋪,一些丐幫專門對商家收取保護費,或營業抽成,或份子錢。總之,必須給錢。若不給,輕則派乞丐輪番乞討騷擾,重則派丐幫打手上門滋事。很多商家為了生意太平也只能屈服。清末廣州著名丐幫「關帝廳人馬」對此很擅長。

除此之外,丐幫還會向老百姓的紅白喜事索要例錢,只要家裡辦事就要交錢,否則就讓你喜事變喪事,喪事更鬧心。交錢後,送給你一個丐幫吉祥物,如打狗棒、旱煙袋桿等東西,意思是,這家已經交過錢了,兄弟們別再騷擾,相當於開發票。

慢慢的,一些江湖習武之人也逐漸加入丐幫,類似黑社會打手,這讓丐幫與黑幫更難以區分。清朝時,丐幫組織非常興盛,在全國產生了眾多影響力較大的丐幫,基本都已黑幫化。據《大清律例》記載,全國大丐幫組織有北京的「黃杆子」「藍杆子」,華北的「窮家門」、東北的「大筐」,湖北的「羅筐會」、江西的「邊錢會」,還有東南地區的「花子會」「食巴會」等。

不過,丐幫即使有朝廷撐腰,說到底也不過是後者用來穩固政權、收買人心的工具而已,一旦囂張過頭,隨時會被朝廷拋棄。據《清高宗實錄》記載,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安徽「流丐」猖獗,作惡多端,「聚集多人,用強索討,已成地方之害」。敲詐勒索也就算了,這些乞丐竟然還拐賣人口,引起了民憤。廣德州官府忍無可忍,州官與都司派人緝拿,卻遭遇公然拒捕,很多官兵被磚頭打傷。安徽巡撫馮鈐震怒,增派官兵,大力圍剿數月,才將這伙丐幫剿滅。

古代的丐幫其實放到現在就是一個黑幫團伙或者就是一些小混混罷了。只是因為現代的生活水平上來了,不至於上街乞討了生活了。但是,絕不是像武俠小說裡面寫的那麼的仗劍仗義走天涯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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