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縣官有個說法叫「保住烏紗帽,不碰琉璃屏」,這話什麼意思?
州、縣官是封建政權體制中最基層的官員,也是直接和百姓打交道的官員。歷史上,有「滅門知縣」的說法,意思是說知縣作為一方土皇帝有著很高的權力,又有「天高皇帝遠」說法,意思是說知縣遠離統治中心,可以為所欲為。
可實際情況卻非如此,從明清兩代來看,要說最難做的官是哪個級別,那無疑就是最基層的州縣官了。清代時流傳著一個官場說法,叫「保住烏紗帽,不碰琉璃屏」。這個形象的說法將州縣官比作琉璃屏,觸手便碎。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州縣官這頂烏紗帽最不好戴。
原因也很簡單,因為朝廷對州縣官制定的考成條例太多,隨時有被罷官的危險。順治時江南總督郎廷佐說江南有「三大困」,其中之一便是因為考成之法過嚴,官員到任屁股還為坐穩便被降調。為此,他上奏順治帝:「官有必去之念,民無懾服之心」,請求朝廷將考成規則中降調的條款刪除,最終的處罰應該限於革職戴罪。
然而,清初連年戰爭,徵收錢糧成為國家的命脈,以至直到康熙時期,州縣官考成的條例仍在制定完善中。康熙時期的江蘇巡撫宋犖曾作過調查,蘇、松、常、鎮四府,因為賦稅積欠,州縣官幾乎任職一年即被革職,成為真正的「琉璃屏」。
除了錢糧徵收的考成處分外,保一方平安即司法治安也是州縣官考成的重要內容,這方面的立法也屢經變化,以至於最高統治者都感到左右為難。如立法嚴格,表面看來能夠杜絕地方官諱盜不報,保證盜案高破案率,以使百姓的生命財產得到保障。但這樣一來,上下級有連帶責任,上司督責州縣,州縣督責捕役,限期不破案要受處分。為了保住烏紗帽,就經常發生誣陷濫比的事情。
如果立法稍寬,似乎可以給州縣官從容緝捕的時間,也能避免牽連無辜,但又擔心州縣官漫不經心,捕役玩法養奸,百姓生命財產遭受損失。向來以治國如烹小鮮的乾隆帝就曾痛惜地說:現在的州縣官只用心於刑名錢穀,顧及自己的考成,以沒有過失為上策,上司也認為這樣的官員稱職。
考成條例多,州縣官又要保住烏紗帽,就必須要出大價錢請師爺,刑錢師爺精通律例規章,雖不做官,但懂得規矩,能幫州縣官把位置坐穩,讓琉璃屏不碎。
乾隆八年,吏部曾有把正途出身的新選州縣官員講讀律例這一規定作廢的建議,理由是他們的事情太多,法律條例自有師爺、書吏們掌握,但乾隆帝覺得把法律交給書吏們有損國家體面,哪怕事實如此,也還是否定了吏部的提議。
各種考核條例太多,就像給州縣官戴上了緊箍咒一樣,整天處於緊張狀況,多少雄心壯志也都被這些條條框框給束縛住了。清代的州縣官之所以出現很多碌碌無為,尸位素餐的局面,就是因為條例太多,在保住烏紗的大前提下,就談不上有何作為了。
鄭板橋、袁枚都是清代的大家,他們也都是正途出身,但都是在知縣的位置上苦不堪言,最終選擇了辭官。鄭板橋在濰縣知縣任上所寫的《青玉案·宦況》一詞中,道出了他的苦衷:
十年蓋破黃綢被,盡歷遍、官滋味。雨過槐廳天似水,正宜潑茗,正宜開釀,又是文書累。坐曹一片吆呼碎,衙子催人妝磈儡,束吏平情染也未?酒闌燭跋,漏寒風起,多少雄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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