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不見的女強人媽媽和有過前科的平凡暖爸,孩子到底該選誰?
父母離婚,勢必對孩子的成長帶來影響。
在爭奪撫養權時,究竟是金錢重要?還是陪伴重要?
寧波海曙法院近期處理了一件追討撫養費的案件,事情的發展引人深思。
01
爸爸因盜竊被判刑,媽媽一走了之
孩子媽媽李梅(化名)與爸爸陳斌(化名)相識相愛時才17歲,兩人於2010年生下了女兒。
2011年,在孩子僅一歲時,陳斌因盜竊被判刑,李梅覺得自己感情被騙,於2012年逃回了寧波娘家。
李梅說,當時自己也想帶女兒一起走,但礙於夫家堅決不肯,她只能無奈離開,此後也未曾探望女兒。
之後,女孩一直由爸爸和爺爺奶奶撫養,轉眼間女兒就要上小學了。因陳斌工作不穩定,家庭收入一直不太好,於是去年起訴至法院,要求李梅支付6年來拖欠的及之後的撫養費。
此時李梅已經在杭州站穩了腳,有一份不錯的工作,成了大家口中的「女強人」。
她跟法官提出,既然爸爸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她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今後由自己撫養。
0?2
媽媽在法院抱住女兒,但女兒毫無反應?
負責此案的法官把孩子父母約到了法院調解,當天令人意外的是,陳斌帶著女兒一起出現了。理由也讓人有些辛酸,因為沒人能幫陳斌帶孩子,所以他只能把女兒帶在身邊。
了解到這個情況,又考慮到本案當天不是正式開庭,為便於照看孩子,就允許他將孩子也一起帶進了法庭。
雖然孩子只有8歲,但在法庭上非常乖巧。為了照顧小女孩的情緒,法官對她說:「你可以選擇坐在這邊(原告席),也可以坐在下面(旁聽席)。」孩子選擇坐在原告席——爸爸身邊。
開始調解後,事業有成的「女強人」媽媽一再強調,不是不願意支付撫養費,而是因為前夫有盜竊和賭博惡習,擔心撫養費花不到女兒身上,並且表示若由自己撫養女兒,不要求前夫支付撫養費。
陳斌聽後很氣憤,堅決不同意將一手養大的女兒交給前妻撫養,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他氣憤地說:「女兒在學校說自己沒有媽媽,不信你們問,看她怎麼回答!」
這時,法官打斷了他們的互相抱怨,看向小女孩……只聽她面無表情地回答:「我沒有媽媽。」
法官輕輕地問:「每個人都有媽媽的,你為什麼這麼說?」
小女孩哭著說:「因為我媽媽從來沒有看過我,我都不知道我媽媽長什麼樣子。」
於是法官指了指,「她就是你媽媽,爸爸媽媽之間出了點問題,所以沒有去看你,但是媽媽還是愛你的,否則她剛才不會要跟爸爸爭奪你的撫養權。」
這時,媽媽忍不住從被告席衝到原告席,抱住女兒。然而,法官看到女兒表情木訥,對媽媽的擁抱,毫無反應。
03
撫養權歸誰,更有利孩子成長?
一邊是7年沒見過的有錢媽媽,一邊是生活艱辛、有過盜竊前科的爸爸,法庭該怎麼判呢?
法院的調查官隨後做了入戶調查,還走訪了雙方的鄰居、同事等。
但就在法院還在左右衡量、並未做出最後判決時,李梅做了新的決定。
看到孩子在調解現場的表現後,李梅意識到硬搶撫養權不利於女兒的成長,所以最終放棄要求變更撫養權。
她接受了法官的建議,在爭奪撫養權之前,先彌補自己這些年在女兒心中的缺位,並承諾之後每月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
04
女孩最終叫出了:媽媽
法官悄悄問女孩,「你願意喊她一聲媽媽嗎?」此時孩子父親陳斌也說:「叫媽媽吧!」
女孩終於輕輕叫了一聲「媽媽」。李梅終於沒忍住憋了一上午的淚水,泣不成聲,女兒最終緊緊抱住了媽媽,久久不願意鬆手。
網友熱評
@小伊伊:不管什麼原因,7年不見真的無法原諒,我幾天不見我女兒就想得不行,就算窮得討飯,也要讓孩子知道她有媽媽,並且她的媽媽很愛她。
@露西恩: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忍得住7年不見孩子,小孩子心裡缺失的那塊,縱然有金山銀山也買不回來。
@心如止水:看了這個故事,很有感觸。我也是單身媽媽,從去年開始,就拿不到撫養費了,對方毫無責任感,厚顏無恥的程度已經超乎想像,已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女兒在這種缺失父愛的環境下生活,我心裡很慚愧……
@小肥肉: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不可能彌補,生活不能靠金錢來衡量,只能說在現有的基礎上怎麼過得更好,撫養權的改變讓孩子的安全感、歸屬感更加缺失,一邊是沒有感情的母親,一邊是感情深厚的父親,不能讓孩子在7年沒有母愛的情況下再一次感覺失去了父愛,撫養權仍歸父親很合理,母親只能說從頭開始,讓孩子慢慢接納,也許這樣才是對孩子成長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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