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稱帝31年里的4個端午節,一條完整治國管民的線索
自朱元璋建立大明後,在其稱帝的歲月里,有4個端午節過得比較特殊。為什麼說特殊呢?標準就是《明太祖實錄》。
(1)朱元璋的31個端午節
粗看朱元璋的31個端午節,可以看到:14個年度,在端午節當天沒有記錄,它們是:洪武元年、五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十七年、二十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七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
通過洪武二年、三年、四年,為了展現合法性忙著對自己的父母、祖宗、外祖父母進行祭祀。隨著統治時間越來越長,祭祀越來越早。端午節逐漸成為處理平常政務的日子、記不記都不重要了。
洪武六年、十一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十六年、十八年、十九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三十年這十二年里。朱元璋主要處理的都是平常政務。關注的對象逐漸轉向民生髮展,諸如糧食、社會治理等問題。
只有洪武二十四年、二十九年這兩年有了過節氣象——大宴群臣。二十四年更是和大臣們參加了端午射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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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其他年份(沒有記錄的日子)也可能有「端午射柳」的遊戲,但能被計入「實錄」可見其規模比較大。
(2)朱元璋的四個端午節:管官管民一條線
在17個有事務記錄的端午節中,有四個年份需要注意,即洪武三年、洪武十一年、洪武十三年、洪武三十年。這四個年份代表著朱元璋從管民到管官的歷程。
A.洪武三年五月癸巳(1370年5月30日):儒家日常化生活運動正式開始,管民階段開始
1370年端午節這一天,朱元璋首先拜祭了太廟。其後,下了一道聖旨告知天下,其主旨和目的就是:天下失序很久,老百姓越來越不知道尊卑、毫無規矩!這可不行。就像我們上小學的時候,老師教我們如何寫信、如何稱呼長輩一樣,朱元璋也對老百姓不會寫信的問題進行了批評。
他說:現在的人寫信多稱呼「頓首、再拜、百拜,皆非實禮,其定為儀式,令人遵守。」這還算客氣的,之後就開始對老百姓的起名問題開始整頓。他說「又,小民不知避忌,往往取先聖先賢、漢唐國寶等字以為名字,宜禁革之。」
然後,話鋒一轉,再次提到了書信格式問題,給長輩寫信要稱呼「端肅奉書」,回復長輩的來信稱呼「端肅奉復」,同輩間那就去掉「端肅」。上者給下者稱「書寄」、「書答」;卑幼者給尊長者抬頭稱「家書敬覆」;尊長給卑幼寫信則稱「書付某人」。
之後又對起名字的事兒再次進行規整,像什麼天國、君臣、聖神,堯、舜、禹、湯、文、武,周、漢、晉、唐等國號全部廢止不許用。
就算已經被前朝定為「張天師」的張道陵也不能這麼稱呼。民間的多如牛毛的「天師」更不行了,那怎麼叫?叫「張真人」。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對於這一現象,我將其稱為「儒家日常化生活運動」。
朱元璋建國初期對於民間,特別是反抗自己的百姓,採用的方式比較狠,否則也不會有「剷頭會」出現。隨著天下基本穩定,朱元璋開始用儒家規整天下。讓已經日漸「草莽化」的民間百姓逐漸知道「上下尊卑」「三綱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那麼,你一開始就這樣也是可以,例如武力為後盾強行更改。但如果從更細緻的起名字、寫信開始則更全面了。前者強行要求百姓臣服你,後者則是通過軟的教育讓你從內心逐步服從「天子」高高在上的儒家「秩序觀」。
B.洪武十一年、十三年:天下雖已和平,武備不能放鬆與大殺功臣地開始,管官階段開始
老百姓是很容易管理的,特別是明初經歷過元末農民大起義的老百姓。見過人間悲慘,只求不餓死就念朱元璋的好兒了。因此,到了洪武十一年,大明在政權上已經沒有被傾覆地危險後。朱元璋在端午節(1378年5月31日)發布詔令,宣布進入「修文教」時期。
他說「自古聖王之御天下,武功耆定則修文教而亦不忘武備也。」之後,朱元璋給工部下命令,現在進入天下和平修文教時期,但每年1.3465萬甲胄、2.1萬把馬步軍刀、3.501萬張弓、172萬隻箭矢必須保證。
這保證了什麼?保證朱元璋在對「官」治理的過程中有完全地控制能力。最終,到了洪武十三年端午節(1380年6月8日),朱元璋向天下宣布胡惟庸等人亂政一事。他痛心疾首地說,這是我的過錯,該天下大赦,五月初三以前的罪責赦免。
之後,朱元璋對當時的「管民」措施加強管理。也即軍戶、民戶等不能亂籍,特別是「民戶充當軍戶」的現象,洪武十三年正月初一以前的軍戶、民戶、匠戶等亂籍或逃戶的人就算了,不再追捕。但山西的兩萬四千多戶軍戶轉民戶的家庭全部轉回民戶。
自從1380年胡惟庸案後,先後發生了空印案(洪武九年、十五年兩種觀點)、郭桓案(洪武十八年)、藍玉案(洪武二十六年)。
在明初的四大案中,除了郭桓案相對是針對腐敗問題外,其他三案都是目的性很強的案件,冤案居主。朱元璋是在對自己不信任的官員、功臣進行清理。為自己的兒子、孫子的天下奠定基礎。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最後一位重要功臣馮勝被賜死後,朱元璋把親家傅友德(1394年被殺)、馮勝等除乾淨了。這時,無論管官還是管民,朱元璋認為都完成任務了。
C.洪武三十年大明律成,管民管官成果以法律形式終結。
進入洪武三十年(1397年)後,從五月一日開始,就不斷出現明朝在法律方面地各種總結。
初一,有日食,夜晚「鎮星犯罰星」;
初三,大明律告成,由此奠定了明朝日後兩個半世紀的「管民」鐵律;
初五,禮部員外郎侯泰為刑部左侍郎,司務暴昭為刑部右侍郎。
這一天,朱元璋給孫子建文帝留下了兩位干臣。這二人都是對建文帝十分忠心的人。那麼,我們如何看待《大明律》及其法律方面的干臣呢?
朱元璋大殺功臣、官員之後,留下了對皇權沒有危險的官員集團。在這種情況下,只要通過對官員的軟性管理——法律和制度,就可以保證大明天下永遠姓朱。但問題是,朱元璋忘記了「大明永遠姓朱」並不意味著孫子朱允炆可以保住天下。
朱元璋留下了《大明律》以及維護法律的兩名干臣,特別是侯泰,在法律執行上鐵面無私,在對待抑制朱棣上也是毫無保留。但朱棣還是成功了。
天下仍然是朱家的,但卻是朱棣這一支脈的大明。朱標一脈被推翻了。
侯泰和暴昭也對得起朱元璋,他們都亡於1402年。南京被朱棣的北軍攻破之後,暴昭被處以磔刑。侯泰則負責南軍的糧草供應,北軍圍困南京時,侯泰率兵救駕。在半路中被北軍俘虜,其後與弟弟侯敬祖、兒子等被殺。
朱元璋表面上戰勝了所有「敵人」但只是表面上而已。洪武三十一年五月辛亥日(1398年5月21日)是朱元璋過的最後一個端午節,這一天過得還算平穩。33天後的閏五月乙酉(初十,6月24日)他駕崩於西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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