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老照片:道路上立了一排貞節牌坊,都是婦女的血淚
1909年4月,路上立了一排貞節牌坊,匾額上寫「貞女」兩字。1909年,美國地質學教授張伯林來清朝進行長途考察,在此期間,他注意到一個現象:大路上為寡婦立了很多牌坊。他用照相機拍下了這些牌坊的形貌和周邊環境。
1909年3月,四川境內山丘上的牌坊。牌坊是中國傳統的建築樣式,有多種功能,比如記錄官員的功德、標識地名、宮觀寺廟的山門等等。最為大家所熟知的,就是專門表彰列女的「貞節牌坊」。張伯林驚訝地發現:「無數的牌坊裝飾著四川的道路。」
1909年4月,孝節牌坊。根據《清史稿·列女傳》的記載,清朝皇帝所要表彰的列女的事迹類型,主要有賢良、孝行、貞烈、才藝、忠勇義行五類,也有一些婦女是兼有多種類型的。這其中,尤以貞烈最為普遍,也就是夫死不嫁、從一而終;其次是孝行類,也就是侍奉父母公婆特別周到。
1909年3月,四川境內的一座牌坊,上書「樂善好施」四個大字,其下寫道「旌表奉政大夫王公國璜之妻誥封宜人賴宜人樂善坊」。
1909年5月,開封黃河岸邊的牌坊。封建禮教要求婦女「從一而終」,正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如果婦女40歲以上守寡已達15年,地方官就可以向朝廷申請旌表,建立牌坊,享譽鄉里。但是,寡婦的生活特別艱難,既要奉養公婆,又要養育子女,還要忍受來自外界的欺辱。她們獲得的表彰,其實是用血淚換來的。
1909年3月,四川涼山,一條路上有多個牌坊。清朝皇帝對列女的表彰不遺餘力。截至1873年,受到朝廷旌表的列女總計達481107人,如果再加上清帝遜位之前的37年,其總人數更多。至於因種種緣故合例而未得旌表者,也不在少數。這麼多貞節婦女受表彰,是以前朝代所沒有的。
1909年3月,四川一座牌坊上有塗鴉,寫著「汪雲翹快來」、「幼僑寫」字樣。清朝的男子可以擁有三妻四妾,而婦女在丈夫去世後卻很難再嫁,否則就要受到道德的譴責。同治年間《祁門縣誌》記載:「再嫁者必加以戮辱,出必不從正門,輿必勿令近宅,至家牆乞路,跣足蒙頭,群兒且鼓掌擲瓦而隨之。」這是對婦女權益的粗暴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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