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萬赴緬相親反被扣押:跨國婚姻背後的騙婚、詐騙和偷越國境
文|每日人物宋美璐 楊詩煜 編輯王輝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緬甸在6月5日開庭審理一起江蘇小伙緬甸相親案。去年8月,江蘇小伙林然花12萬赴緬相親,卻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販賣人口罪而扣押。
高價禮金、房產、學歷已經讓中國娶妻變得越來越困難。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男子選擇和鄰國越南緬甸等女子通婚。數據顯示,我國邊境跨國婚姻呈快速上升趨勢,且大多數女孩是經人介紹嫁入中國,同樣該類跨國婚姻也伴隨著詐騙、拐賣和偷越國境的風險。
律師分析,目前跨國婚姻女方多為「三非人員」,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用工,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很難的到保障。
一見鍾情的緬甸女孩,其實是個雲南人且早已結婚
2017年底,張軍在雲南旅遊的時候,對來自緬甸的女孩李玉一見鍾情。認識十天左右,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
據張軍回憶,李玉的母親王菊告訴他,想要和自己的女兒結婚,就要留下彩禮。一番協商後,二人就52000元的彩禮錢達成一致。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張軍在雲南時先給了李玉母親16000現金後,又將2萬元的銀行卡給對方。在自己和李玉回到河北老家後,告知女友母親銀行卡密碼,錢也隨後被取走。
相識一個多月後,兩人在位於河北贊皇縣的男方老家結婚。接著,張軍把剩下的16000元打到李玉母親的銀行卡上。
2018年1月25日,張軍收到簡訊提示,對方支取了卡里的錢。次日,李玉曾短暫「失蹤」,被張軍找到。27日,李玉徹底「失聯」。
事後,張軍和家人開始懷疑李玉的身份。
在他們的印象中,李玉和她的母親身上有太多疑點。最明顯的一點是:二人身為緬甸人,卻不會說緬甸語。
報案後張軍才知道,李玉的姓名、身份、和媽媽都是假的。實際上,「李玉」和假「媽媽」同為雲南省盈江縣人。其中,2015年「李玉」曾和同村一男性結婚,並育有一女。
在本次案件中,假「媽媽」王菊夥同「李玉」騙婚,通過索要彩禮騙取錢財。日前,兩人均已被判刑。
合法辦理結婚證3個月後,愛玩抖音的妻子消失了
娶了「貨真價實」的外國女孩之後,也不一定高枕無憂。因為你並不知道,這些女孩嫁給中國丈夫的真實原因,以及她們究竟如何越過國境來到中國的。
2019年1月,離過農曆年還有不到一周的時間,家住溫州的趙波萌生了要買一個老婆的想法。31歲的他,苦於沒有房子至今未能娶妻。
「在溫州娶個老婆彩禮最少得30、40萬,沒有房子沒有姑娘會嫁給你的,想都別想!」趙波的朋友告訴每日人物,車、房是溫州娶妻的必備條件。
通過朋友,趙波聯繫到一家本地涉外婚姻中介。隔日,中介帶著兩位姑娘讓趙波挑選。趙波選中了年僅21歲的阿杜,阿杜也當即表示喜歡趙波,願意和他結婚。
在這種涉外婚姻中,年輕姑娘總是搶手的。有時候會遇到有幾個人同時相中一個姑娘的情況,這時候中介便會坐地起價,出價高者得。
阿杜就是中介所謂的「搶手姑娘」。為了得到阿杜,趙波將最初定價的12萬提高到了17萬。兩人見面當天就和中介簽訂了協議,隨後,二人又去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
儘管聽過很多新娘逃跑的事,趙波認為只要對她好就可以了。
剛到趙波家第一天,阿杜便要求趙波為她購買iphone X。趙波因經濟能力不足,最終為其購買了一部價值3000餘元的華為 P20。此後,阿杜用這部手機與遠在越南的母親視頻通話,並要求趙波為母親發去1000元紅包。除此之外,趙波每天還會給阿杜100-200的零花錢,白天趙波去上班,阿杜就在家刷抖音。
讓趙波沒想到的是,阿杜還是逃跑了,而且這件事從頭到尾就是一場蓄謀已久的詐騙。
通過監控視頻,有兩位男子多次出沒在趙波居住地附近,並曾向鄰居打聽阿杜。沒過多久,阿杜在趙波上班的時候帶著錢財、首飾、手機不慌不忙的離開了家,消失在沒有監控的地方,再也沒有回來。
趙波跑到派出所報警,派出所給出的回應是,只能等抓到人再說。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部主任魏紹玲律師解釋,「這種情況普遍存在,即使辦理了相關合法手續,新娘逃跑之後男方找新娘追回損失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但男方可以向中介以服務合同無效為緣由進行索賠,請求法院判令中介返還介紹費等經濟損失。」
中介方已經承諾將分兩次退還趙波15萬損失。目前為止,趙波只收到了2萬。此後,他除了等也沒有什麼辦法。他現在只希望自己能夠找回阿杜,和她辦理離婚證。
至今,阿杜已經消失近20天。在阿杜的抖音主頁中,可以看到其發布的179個視頻,視頻中還能看到趙波為她買的金項鏈。
涉外婚姻中介,或涉偷越國境罪
在眾多跨國婚姻中,婚姻中介是不可缺少的一環,他們通過資源介紹並幫助鄰國女子進入中國,並從中賺取大額非法利益。在婚姻介紹的外衣下,還藏匿著拐賣、偷渡等非法行為。
魏紹玲稱,在我國,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是違法的。「對涉外婚姻中介機構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服務。任何個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2017年,金星和王麗已經安排多個沒有中緬護照和簽證的緬甸籍女子偷越國境至中國了。
瑪剛是一個緬甸女子。她想在中國內地找一個老公,但她並沒有進入中國的護照,只有一個有效期很短的緬甸至中國邊境通行證。這張緬甸出入證已經超期,且規定只能在中國邊境指定的限定區域內活動,不能進入中國內地。
機緣巧合,瑪剛認識了王麗的姐姐王梅。在他人的幫忙下,瑪剛從雲南邊境瑞麗來到王梅所在的盈江縣。王梅和老公將瑪剛在內的兩名緬甸女子送往昆明,而金星和王麗則在昆明接應,並將兩個女子送往山東菏澤。
從昆明到菏澤的路上,要經過兩個檢查站。為避開檢查,金星和王麗會找當地的黑計程車帶瑪剛和另一個緬甸女子瑪桑走小路繞過檢查站,然後他們二人開車過去邊防檢查站之後再去接應。
就這樣,瑪剛、瑪桑兩位緬甸女子,在沒有合法進入中國內地的證件和手續情況下,隨後分別和山東菏澤兩男子組建家庭。
除此,金星和王麗還多次夥同他人安排緬甸女子偷越國境,並作為媒人安排緬甸女子與中國內地男子相親,收取男方價格不等的彩禮。
案發後,兩人因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繳納一定金額的處罰金。
魏紹玲律師提醒,在我國任何買賣婚姻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除了可能會遭受蓄意的詐騙外,即使感情穩定也會面臨諸多風險。來中國的女子多為黑戶,無法獲得應有的權益,隨時都有可能被遣返原籍,子女身份也存在非法化的風險。
(除律師外,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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