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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川:張佩綸致李鴻章密札隱語箋釋

1989 年,陳寅恪先生逝世 20 周年之際,其弟子石泉撰寫回憶文章,提到陳先生熟悉晚清掌故,所以能參破當日官員之間私人信函中的暗語機密。文中所述的一個例子,就是對甲申年張佩綸一封暗語密函的解讀:

如張佩綸的《澗於集》中,載有他甲申變局前寫給張之洞的密函,中有「僧道相爭」和「僧禮佛甚勤」等隱語。陳師聽石泉讀後立即指出: 「僧」當指醇王,字朴庵; 「道」指恭王,號樂道堂主; 「佛」則指太后,當時宮中久已稱太后為「佛爺」。隱語解通後,甲申政局變動前恭、醇兩王之矛盾及太后與醇王之密謀,就又增一證據。

查核《澗於集》書牘部分可發現,或許是時間久遠導致的記憶偏差,這段回憶與書信的實際情

石泉、李涵:《追憶先師陳寅恪先生》,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秘書組:《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中山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59頁。

況有幾處不符。 首先,此函不是張佩綸寫給張之洞的,而是寫給李鴻章的。其次,從信札所述內容判斷,寫信時間並非甲申變局之前,而明顯是易樞之後。其三,也是最關鍵的,涉及隱語的解讀,書信原文中並無「僧道相爭」和「僧禮佛甚勤」兩句,「僧」也並不指醇親王。

張佩綸論及「僧」「道」「佛」等的那封書信,收錄於《澗於集》中的書牘第三卷,所述者為甲申易樞之後張氏對朝堂變化的認識及其因應之策。甲申易樞為晚清史上影響政局走向的重大事件,光緒十年三月十三日上諭將軍機大臣全行罷免,尤為清代空前絕後之舉。表面上的禮親王替代恭親王出任軍機領班大臣,及其背後的以醇代恭,更被認為是左右有清一代國運之事,對此,晚清時人及後世學界已有充分的認識和討論。

關於本函的寄信人、收信人,張佩綸和李鴻章,兩人關係在甲申之前已非常密切,甚至李視張為接班之「替手」,張又在李鴻藻、李鴻章兩位重臣之間作內外及清流洋務之聯繫人等情況,也早有學者論及。 已知張、李關係之密,謀劃之深,該函起首便言此為十來日書信往還,「意殊不暢」之後的產物,洵是明證。況且,函中隱語甚多,不單「僧」「道」「佛」三處,可見儘是肺腑之言且不可告人。故而對本函暗語的解讀,將有助於進一步理解甲申政局巨變,及其後不久張、李對此的認識、判斷、心態,乃至於兩人關於中法戰爭的對策和布置。

關於本函暗語,除前述石泉回憶文章提及外,還有樊百川和姜鳴兩位學者的解讀。樊百川徑引張佩綸此札,討論甲申變局與中法戰爭,他指出「道」為奕?,「神」為奕,「僧」為李鴻藻,「佛」為慈禧,「仍作住持」為復官,「菴主」為李鴻章。樊百川並未對暗語指稱作出相應解釋,但所一一直接對應者,據本人淺見基本正確。 姜鳴的解讀見《從「張藏信札」看「甲申易樞」》一文:

我初步研判,信中「僧」指恭王,「道」似指李鴻藻,「神」指醇王,「佛」指慈禧,「菴主」似指奕劻,「覃溪」指翁同龢,「立本」指閻敬銘,「僧繇」指張之萬,「張仙」系佩綸自謂。但「五斗米教天師」指張之洞? 「閻羅」指閻敬銘? 「釋迦」「赤松」指誰? 均還需要研究。

雖然樊、姜兩位學者都對函中隱語及內容作出解讀,但仍有可商榷之處,且信中涉及史事亦未解析和深論。故本文將以箋釋形式,對隱語信作逐條考辨分析。

張佩綸這封隱語密札原稿,收錄在新出版的《張佩綸家藏信札》,文字與《澗於集》通行刻本大

張佩綸:《致李肅毅師相》,張佩綸:《澗於集·書牘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編委會編:《續修四庫全書》第15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82頁。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10冊,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60、61頁。

高陽:《殺賊書生紙上兵》,載氏著《同光大老》,華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8—47頁。高陽熟識晚清掌故,勤閱檔案資料,該文大段引述史料原文,視之為披著小說外衣的論文,亦無不可。姜鳴:《光緒前期張佩綸與李鴻章謀劃近代海軍之研究》,戚俊傑、郭陽主編:《北洋海軍新探———北洋海軍成軍120 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華書局2012 年版,第115—155 頁; 姜鳴:《李鴻章「奪情」復出與「清流」的幕後籌劃———張佩綸李鴻章通信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第14—22頁。

樊百川:《清季的洋務新政》,上海書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347、508、509、778頁。他在《淮軍史》中也將「於慈航佛火精究有年」的「菴主」對應為李鴻章,並表示:「這是張佩綸在所致李鴻章詳述甲申朝變內情的一函滿篇隱語的密信中所說的,自極可信」。氏著《淮軍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30 頁。如所述,樊百川並未對暗語對應作出解釋,基本以括弧按語形式指出,尤其是他甚至沒有提到「菴主」一詞,而是將內容直接用作對李鴻章的討論。

姜鳴:《從「張藏信札」看「甲申易樞」》,《文匯學人》,2017年2月17日,第4版。

同小異,除起首問候語外,共有八小節內容。

省心老人左右: 旬日書問往複,意殊不暢。茲略言之,惟鑒及。

一、 救僧、道是鄙人廿四以前志願,今已灰冷,道教難興。僧投佛緣,神意不憙。久之,僧必仍作住持。僧意甘退院,曰: 禪心久沾泥絮矣。

此處可見「僧、道」並列,是需要「救」者,所指者自是一路人,前述石泉回憶「僧、道相爭」一語,其意大相徑庭。故而「僧」「道」應當是光緒十年三月十三日「甲申易樞」之前原班軍機大臣,並非相爭對手。三月初原班軍機大臣排序為恭王、寶鋆、李鴻藻、景廉、翁同龢,其中寶鋆雖然官位更高 (大學士) ,排序更前,但當日軍機處運作實際上是恭王為主,李鴻藻為輔,況且從本函下文及與張佩綸關係看,「僧、道」當指恭、李,與寶鋆無涉。「僧、道」之中,「道」應指恭王,蓋其府邸有「樂道堂」,其齋號為「樂道堂主人」,在此前後,張佩綸、李鴻章往來通信中,也以「樂道」指代恭王。 故而「道」「道教」當指恭王,「僧」則為李鴻藻。

所謂「救僧、道是鄙人廿四以前志願,今已灰冷,道教難興」,當指光緒十年三月二十四日後,張佩綸為挽回軍機處大換班上諭所做的努力宣告失敗。從時間上判斷,「灰冷」原因主要是總理衙門大臣聯名上奏的《樞臣宜兼總署行走折》被駁斥。此折雖為總理衙門所上,但出自張氏手筆應無疑,其用意在曲線救恭,之前學者已多有討論。上奏之前,張佩綸雖然聽說「興、樂不能再合」,但仍對挽救一事表示樂觀,尤其是在十八日當面規勸醇王之後,他曾一度認為「興獻既欲轉圜」,接替恭王主持軍機處和總署的禮親王世鐸與慶貝勒奕劻也願意「調處」,甚至希望李鴻章「以重臣出片言相助」。 不過折上當日,即有上諭斥其「語多失當,跡近要挾」。同時,也有舉措,旨命軍機大臣閻敬銘、許庚身入總理衙門,加強辦事力量,責令總署大臣協力辦事,不可畏難,更不能就此事「再行瀆請」。 至此,張佩綸曲線救恭之舉措,完全宣告失敗。

「僧投佛緣,神意不憙。久之,僧必仍作住持。僧意甘退院,曰:禪心久沾泥絮矣。」其中,「佛」即指慈禧,其理由當為石泉文章中的「佛爺」之稱。「神」指醇王,原因恐怕是同治初年,醇王即掌管神機營,本函下文「十八參神」亦可作為佐證。此句當指李鴻藻受到慈禧的賞識眷寵,這一點憑李鴻藻宦海沉浮數十年歷程及被用為帝師,自不難理解。然而,據張佩綸的認識,醇王卻並不喜歡李鴻藻,但就張

此處所列暗語信原文根據《張佩綸家藏信札》所載,為省繁複,後文所引本函語皆不再出注。信見上海圖書館編《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835—837頁。此信寫於光緒十年四月初九日。

《澗於集》書牘部分中,此信無「省心老人左右」六字,全信自「旬日書問往複」始。

《澗於集》書牘部分,「久沾泥絮」作「已沾泥絮」,乃無關宏旨之異。

張佩綸:《致李鴻章》,《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19、827、829等頁。李鴻章:《致張佩綸》,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83頁。

「道」為恭親王代稱較為明顯,「僧」指代李鴻藻,則難在字型大小方面有所聯繫,估計是因「投佛緣」及下文「頗受戒」而指,此後「菴主」亦然,下詳。

張佩綸:《樞臣宜兼總署行走折》,《澗於集·奏議卷六》,《續修四庫全書》第1566冊,第403—405頁。當然,此前還有張佩綸三月十八日所上的《樞臣不兼總署窒礙難行折》,見《澗於集·奏議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566冊,第297頁。關於奏摺,張佩綸說得很清楚:「請樞兼譯,為起樂道地」。見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三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 冊,第820頁。

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二、二十三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23、827頁。「興」「興獻」,借明代故事指醇親王,「樂」即「樂道」,恭王。李鴻章對此比較冷靜,他在回信中明言:「樞即兼譯,似尚不能遽起樂道,此事積釁已深,非有大故,恐難光復。鄙人羈職在外,未便儳言,致啟嫌疑,幸亮之。」此信落款三月二十四日夜,故李鴻章寫信似未知曉上諭申斥《樞臣宜兼總署行走折》。見李鴻章《致張佩綸》,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冊,第379頁。

《附錄上諭》,《澗於集·奏議卷六》,《續修四庫全書》第1566冊,第405頁。

氏看來,李鴻藻必將重回軍機處作「住持」。只是李本人經此一挫,頗有心灰意冷之念。

一、 兩畫是立本勝於僧繇,然入神則僧繇耳。近神品全推覃溪,兩畫亦不必久懸秘室耳。

此節隱語甚是工巧。「立本」本指唐代畫家閻立本,「僧繇」本指南朝畫家張僧繇。此處暗語扣兩人姓氏,所指即新入軍機處的閻敬銘和張之萬。巧的是閻敬銘字丹初、張之萬字子青,合之為 「丹青」,故可謂之「兩畫」。「覃溪」為清人翁方綱之號,此處亦扣其姓氏,乃指翁同龢。本節為張佩綸對於閻、張、翁三人的品評,他認為閻敬銘能力、品行等方面優於張之萬,但張之萬與醇王的關係更好,翁同龢則與醇王更加親密。其言下之意想必是醇王主政之局面已定,閻敬銘、張之萬雖一時入軍機「秘室」,但都不過是權宜之計,不會太長久,而翁同龢則可能憑藉其與醇王的關係,重回軍機處。當然,以後見之明,張佩綸的預言並不準確,閻敬銘在軍機處行走兩年余,乞病罷直,張之萬則是十年以後的甲午戰爭中方才退出,翁同龢和李鴻藻亦在十年後才重返樞垣。

一、 十八參神,實以一片婆心,勸神回心向道。吾非好道,但道尚畏人,可共事,神則無所顧忌,難與共事也。

「十八參神」一句,如前所述,乃是張佩綸於三月十八日會議上,當眾規勸醇親王。 當日力勸之結果,在他看來是比較樂觀的:

十八日與興獻縱論,據丹、青二老,十九、二十日見過之語,均言興獻大為感動。蕙吟從署中來雲:劻貝勒言鄙人之說甚是,復極力與興獻密談。現在興獻復促譯署具折,以便力請於上。

據旁人所言,張佩綸規勸「甚切」,其慷慨陳詞令「坐中皆感動」。 然而隨著二十四日上諭的發布,局勢已經明朗,恭王復起無望。故而張佩綸向李鴻章表明心跡,即「吾非好道」一句,以示獨立崖岸,不偏不倚的姿態。即「參神」「禱佛」等舉動,並非出自對恭、醇的個人及派系好惡,僅在於二邸相與共事之難易。蓋因恭王行事謹慎,有所敬畏,顧忌輿論,醇王則相反,有恃而無恐。

一、 廿五一偈,來教雲疑某亦「出謀發慮」一語,為之三嘆: 菴主疑為僧、道所累,急於自剖,則一嘆; 神欲用菴主,先以術嚇之,而菴主已色動,則再嘆; 以極好之菴主,被外魔內神纏擾,而鄙人不能相助,則為之三嘆。不知佛以菴主於慈航佛火,精究有年,費布施錢可布地,殊不足降伏彼法,亦怒之,故當頭一棒耳,不關僧、道累之。殆五台山諸開士,擾擾說菴主故耳。

李鴻藻的確在甲申易樞後一度心灰意冷,「誓不再出」,見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二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23頁。又有張佩綸曾致信李鴻藻,因其欲「與世相忘」,而勸以司馬光故事:「溫公獨樂園中,未嘗不看朝報,不觀朝貴書也」。張佩綸:《致李鴻藻》(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7冊,第3837頁。

張佩綸曾在給李鴻章的信中合稱閻敬銘、張之萬二人為「丹青」或「丹青二老」,見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19、821頁。另外,張僧繇、閻立本生活年代雖相去百年多,兩人還有一場跨時空的交鋒:「張僧繇作《醉僧圖》,道士每以此嘲僧,群僧恥之,於是聚錢數十萬,貨閻立本作《醉道士圖》,今並傳於代」。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第5冊,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1618頁。此雖與本函暗語無關,但涉僧、道,甚巧。

根據翁同龢的記載,當日醇王、軍機、總署大臣在隆宗門造辦處會議極久,見翁萬戈編《翁同龢日記》第4 卷,中西書局2012年版,第1861頁。

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19頁。

張曾敭:《澗於集·奏議序》,《續修四庫全書》第1566冊,第177頁。張佩綸在給李鴻藻的信中也稱「劻貝勒為鄙人所感動,不失為君子」,見張佩綸《致李鴻藻》(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7冊,第3838頁。

此節為本函中文字最多者,亦為較難釋讀者,同時其信息量也最大,此前相關討論較少。「廿五一偈」「出謀發慮」等,恐怕是與李鴻章三月二十七日寫給張佩綸的一封書信有關,其中稱:

二十五嚴旨,責以酌定款法,又曆數兩年任事諸臣一再延誤。若謂鄙人亦在出謀發慮之列者,可謂冤極,然念樂道諸君,同被唆罰,不才亦欲藉此收帆,早圖退步,遑計旁人糾劾哉。

如此看來,「廿五一偈」指的就是李鴻章信中所謂「二十五嚴旨」,也正是這道嚴厲的上諭,使李鴻章的內心產生極大波動,甚至自謂萌生退意。

據《德宗實錄》所載,三月二十五日的兩道上諭都與李鴻章有關,先是有人蔘奏淮軍將領周盛傳剋扣軍餉,囂張跋扈,甚至有「李鴻章受其挾制」的情況。 朝廷一方面令李鴻章察探實情,明白回奏;另一方面暗中派出錫珍、廖壽恆出京調查。 若說此諭僅略有敲山震虎意味,那麼接下來的一道上諭則是不留情面的嚴斥:

李鴻章籌辦交涉事件,責任綦重。疊經被人蔘奏,畏葸因循,不能振作。朝廷格外優容,未加譴責。兩年來法越構釁,任事諸臣,一再延誤,挽救已遲。若李鴻章再如前在上海之遷延觀望,坐失事機,自問當得何罪。此次務當竭誠籌辦,總期中法邦交從此益固,法越之事,由此而定。既不別貽後患,仍不稍失國體,是為至要。如辦理不善,不特該大臣罪無可寬,即前次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亦不能當此重咎也。

上諭文字中,除了「畏葸因循,不能振作」等判語,及將來辦理不善「罪無可寬」之警告外,最令李鴻章不安的是牽扯到法越事起後的「任事諸臣」,即「前次」總署王大臣。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意思很明白,就是以恭王為首的原軍機大臣、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當然看出了其中的警示意味,即以法越之事為名義的「易樞」,有可能將自己牽連進去,進而追究責任。正因為意識到這一重大危機,李鴻章深受觸動,所以在接旨後不久,即二十七日夜晚三更天,給張佩綸寫信喊冤時,念及和顧慮的重點恰恰是朝廷將其與已被「唆罰」的恭王等人同列。

行文至此,可知「菴主」所指,必為李鴻章無疑,故而接下來張氏就「菴主」發出的三嘆,便容易理解了。第一嘆,是嘆李鴻章遭「嚴旨」申斥後,懷疑受到恭王與李鴻藻等人被罷的牽累,而驚慌失措,急於撇清關係。第二嘆,則是張佩綸對於二十五日嚴旨動機的判斷。即醇王倉促主政,外交上又有法國咄咄逼人,必定需要借重李鴻章拱衛京師、辦理交涉事務。然而借重之前,卻出此欲用先抑之策,故從旁促成「嚴旨」,希望李鴻章懾服,而李還真就被嚇到「色動」,醇王以此立威的目的也便達到。第三嘆,多有客氣恭維的成分,先誇讚李鴻章是極好的,再可惜自己不能幫助排憂解難。

李鴻章:《致張佩綸》,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冊,第383頁。

當然,歸田、退步之類的言論,在李鴻章及時人文字中常見,未必可以當真,但如信中所示,上諭導致其「色動」,應無疑義。

《德宗實錄》第54冊,第180卷,三月庚子,中華書局1987年影印本,第513—514頁。

《錫珍、廖壽恆奏查明周盛傳被參各節折》,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奏議十》第10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 年版,第420頁。

《德宗實錄》第54冊,第180卷,三月庚子,第514頁。

李鴻章字型大小等與「菴主」無關,之所以稱其為「菴主」,有可能是張佩綸視李為幫助「佛」打理一切外部事務的主持者,也正是這樣的主持者才有「費布施錢」的資格。此處承匿名評審專家提示,特此感謝。

從本函行文語氣來看,第一嘆張佩綸對李鴻章的張皇泄氣,似略有微詞。第三嘆中所謂「外魔內神」或有兩種解釋,一為無特指的內憂外患之意,另一種可能是「外魔」特指法國,「內神」專指醇王。

三嘆之後,張佩綸開始分析李鴻章此次遭到嚴斥的主要原因,以及當日政局中最為關鍵的一點:「佛」,即慈禧太后究竟是怎麼想的。本小節後半段文字為此所發,其中以「費布施錢可布地」七字最費思量。樊百川對此的解釋是李鴻章長期以來「對慈禧的奉獻( 當然還有對太監李蓮英等人的賄賂)」。 這一解釋結合上句「菴主於慈航佛火,精究有年」,或確能圓其說,但似乎與下句「殊不足降伏彼法」,頗不連貫。因為從當日之局勢看,所需「降服」的「彼法」,只能是指挑起爭端的法國,而要解決中法矛盾,顯然與李鴻章對慈禧及李蓮英的賄賂進貢,沒有太大關係。更何況,如果是賄賂邀寵,慈禧的態度也不應該是「怒之」和「棒喝」。因此樊百川所謂,李鴻章工於宦術,經常有所貢獻之解讀,並不正確。筆者大膽揣測,這整句話的意思應當是李鴻章在慈禧那裡,受知極早,蒙恩又深,因備受信任而主持洋務、練兵等事,所費錢財甚多,卻似無成效,還不足以平息中法之爭,所以太后也很不滿,「嚴旨」有以致之,是為「棒喝」警醒。

做出如此判斷的原因有三:其一,可見上文所述,從語義連貫角度出發。其二,如果李鴻章確有公開上貢或私下行賄,即便是以張佩綸的戇直及其與李的親密關係,心知肚明即可,恐怕不會也無必要在信中專門提此一句。其三,「嚴旨」的次日,即三月二十六日,有一道上諭,發給以李鴻章為首的地方督撫以及船政大臣何如璋,其中提道:

各省設立船政機器各局,原為力求自強之計。若製造不精,無裨實用,以致虛糜帑項,甚至侵漁中飽,尚復成何事體? 著李鴻章、曾國荃、何璟、張樹聲、丁寶楨、衛榮光、劉秉璋、陳士傑、張兆棟、倪文蔚、何如璋督飭局員,精心講求,務期利用,隨時認真整頓,力杜浮冒等弊,並將各該員分別勸懲,以收實效。

這道上諭的起因雖然是戰事緊迫,有人上奏稱福建船政局及各省機器局,應「嚴懲虛偽」等,略帶臨時抱佛腳的味道。不過也能表明朝廷的一個疑問,即辦理洋務二十多年,花費甚巨,何以效果不彰,仍舊要受法國人的氣。張佩綸當日在總署行走,參與對法決策,於本函所作之四月初九日,不難獲知其內容。他據此來推斷二十五日嚴旨的真正原因,以及慈禧的態度,或許也在情理之中。

因此,張佩綸對於總體局勢的判斷,應該是慈禧對於李鴻章不滿的主要原因是在大壽之年,對已經鬧了很久的法越之事,束手無策,所以「嚴旨」呵斥。然而,這個機會又被醇王抓住,添入了原班軍機、總署大臣的話頭來強行製造把柄,藉此立威。故而,張氏以為慈禧真正的意思是對外而非對內,讓李鴻章不用擔心是牽涉「僧、道」之事中,獲譴反而是「五台山諸開士」的作用更大一些。這裡的「五台山諸開士」,並沒有直接的證據指向,但不出所料的話,應該是指那些上奏主戰或攻擊李鴻章辦理不善的言官、講官。蓋以「五台山」扣「台諫」之意。

一、 鄙人不好道,亦非愛僧,但僧頗受戒,其事佛誠,其待菴主亦至,惜僧為道累耳。且攻釋迦者,並及吾教,僧去,儒何必留?

這一小節中,張佩綸之自陳,頗值得玩味,他說自己對於恭王,尤其是李鴻藻並無太多個人的感情。根據以往一般的歷史認識,張佩綸和李鴻藻同在清流陣營之中,為「青牛」之頭角,關係應該

樊百川:《淮軍史》,第430頁。

當然從慈禧的角度出發,也未必是要真的對法國降之服之,實際上只要把事端平息即可。

《德宗實錄》第54冊,第180卷,三月辛丑,第516頁。

劉成禺曾以青牛喻清流派,最重要的一頭二角即李鴻藻、張佩綸、張之洞,見氏著《世載堂雜憶》,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90頁。

相當密切,但何以此處「亦非愛僧」。當然,本函這段表述可能並不完全是張佩綸的心裡話,或有在李鴻章面前表現親「菴主」遠「僧」的意味,也有君子不偏不黨的立場。 不過此時的張佩綸,確實可能對李鴻藻已經有所不滿,出發點主要還是國事。他曾經在給清流同道中人陳寶琛的書信中,談到越南之事,將當朝諸公月旦一番,明言「高陽、朝邑均無遠謀」。 這顯然是對於國中人才缺失的感嘆,也是對清流一脈前景的憂慮。張佩綸在政治上略向李鴻章傾斜,也是事出有因的。

總之,在張佩綸看來,李鴻藻對於慈禧非常忠心,能為之排憂解難,其罷直主要是被恭王牽連。

如前引高陽、姜鳴等文所示,光緒初年張佩綸在二李之間牽線搭橋,幾乎形成政治同盟,故二李之間不可但以清濁判然劃分,李鴻藻對於李鴻章確實有「待菴主亦至」之情,表達了很大的善意。至於日後進退之考慮,張佩綸認為對李鴻藻的彈擊,也是針對自己,所以他稱不打算久留於官場。

一、 神不能忘情於張仙,屢屬師( 意會) 禮之。仙非從赤松游不可也。( 欲羅致之作韋陀,但吾非嚇鬼者) 。

本小節仍承上一節末所說進退之考慮。即談到醇親王(「神」) 對於張佩綸(「張仙」) 還是比較欣賞,或者說其實就是認為張有可用之價值,所以屢屢讓李鴻章禮遇善待之。就此,張佩綸更覺不妥。因為他認為醇王無非是讓自己為其所用,充作政治鬥爭的打手,猶如寺廟前殿怒目的護法菩薩 「韋陀」。這是張佩綸所不能接受的,所以表示如果是那樣,還不如辭官歸隱,悠遊山林,效法漢代的張良,而「從赤松游」。

一、 說法乃菴主事,幸勿牽連,五斗米教天師但能捉妖,不能說法。

本小節字數雖少,但牽涉到李鴻章在甲申變局中對張佩綸的一個安排,因為這個安排最終未能實現,此前鮮有人注意。樊百川、姜鳴等學者對於本函的解讀,也基本上忽略此節,即關於「說法」 一事。由於這封隱語密札,多以宗教術語為掩飾,「說法」一詞很可能會被忽視,認為不過是朝中政治鬥爭之意。實際上「說法」並非就國內政爭而言,而是關係到當日中法交涉之事。

甲申易樞的表面理由,在於滇、桂兩軍越南之潰敗,前線失利的確使得中樞大臣以及參與決策的交涉人員頗感困擾。不過在三月底,原津海關稅務司德璀琳回到天津,他帶來了法國海軍中校福祿諾的親筆書信,使事情似乎有了轉機。據李鴻章向總署彙報,福祿諾與德璀琳關係密切,與自己也有一面之緣,福氏寫來的密函中有關於中法矛盾的四條解決方案:中法商約、越南歸法保護、調回駐法公使曾紀澤及早訂簡約以免興兵東南沿海。 面對這樣的情況,李鴻章認為機不可失,應當抓住,他對於局勢開始有了樂觀的認識。在他向總署詳細彙報,抄送福氏函件具體內容的前一天,即三月二十四日晚上,給張佩綸寫了一封信,表示倘若中法及早議和,可以避免法艦來華,也不用賠償軍費。

張佩綸在此前給李鴻章的信中還曾提到過自己與李鴻藻( 「貴宗人」) 「交而非黨」,與李鴻章「交亦無私」,唯願共患難而同進退。見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21頁。

張佩綸:《致陳寶琛》,《張佩綸家藏信札》第7冊,第3967頁。

張佩綸曾在給李鴻章的信中,以李為唯一知己,表示「舍公無可談者」。見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三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27頁。

實際上,盛昱一折源頭在張佩綸,此事先前研究甲申易樞者,言之甚詳,張佩綸自己也很清楚。本小節中的「釋迦」應該沒有明確所指,與「僧」相契合而已,「吾教」和「儒」應該是張佩綸的自擬。

「從赤松游」一句,典出《史記·留侯世家》,張良隱退時曾說:「願棄人間事,欲從赤松子游耳」。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6冊,第2048頁。

李鴻章:《致總署述德璀琳條陳》《致總署》,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冊,第378、379—382頁。

李鴻章:《致張佩綸》,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冊,第379頁。

有鑒於事情發生了變化,和局可期,李鴻章立刻想到一個計劃。因為李鴻章斷定慈禧希望事端和平解決,所以他認為福祿諾來華,朝廷必定願意和談。雖然在奏摺中謙虛地表示:「應請旨,于軍機處、總理衙門才望卓著之大臣,簡派一員,馳赴天津,統籌斯事」,但李鴻章心裡應該能料到主持和議者非他莫屬。 故而,在朝廷對福祿諾建議有了肯定表示之後,即三月二十七日夜,李鴻章連寫兩封信給張佩綸,都提到了請其參與議和事:

適值福酋密函來得湊巧,此事或有機緣……將來若有成議,冀執事來助一臂為幸。

……

萬一福酋議有頭緒,欲附片密請台旆來津為援儒入墨之舉,亦示天下以公非真欲主戰者,未知尊意何如。

兩封信的意思很明白,尤其是後一封信,可謂煞費苦心。然而張佩綸卻並不領情。他斷然拒絕:「鄙人來津議和,斷不遵命,幸(寧死斷不附和和議)公勿為此言,才望亦不著也,能退為幸,志已決矣。」如此本小節意思已經非常清楚,就是張佩綸再次否決「說法」的提議。 他認為與法和談乃李鴻章的工作,請勿上奏調請自己參與,自己這個「五斗米教」的張天師並不能和談,只能維持主戰面目。如此則可知「天師」必指張佩綸,而非張之洞。

一、 閻羅難共處,其習有三,曰詐、曰愎、曰粗。

本節僅一句,句義不難理解,即指出「閻羅」不易共事,有詐偽、剛愎、粗疏三個毛病。至於 「閻羅」究竟是誰,因為在本函中獨見一處,無法參考印證,且本節語義簡略,沒有旁證,殊難定奪。

「閻羅」這一暗語,大致能夠判斷或扣一「閻」字,或扣一「王」字,或扣刑部堂官。從當日朝內情況看,能與張佩綸「共處者」,大抵不出閻敬銘、醇親王、禮親王、張之萬、許庚身五人範圍。禮王雖為軍機領班大臣,但不過是傀儡;張之萬、許庚身在軍機處為初來乍到者,亦伴食唯諾而已。這三人中,禮、張二人為人相對較為平和;許庚身長期做領班軍機章京,為人圓潤,與李鴻章關係也較洽,應當不會有「詐」「愎」之評。故「閻羅」所指,最有可能者是閻敬銘和醇親王。

張佩綸曾說李鴻章「主和一線到底,頗足內結主知」,見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四月八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 冊,第833頁。

這是四月初四日,李鴻章對二十五日嚴旨的回奏,見李鴻章《遵旨復陳法越事宜密抒愚悃折》,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奏議十》第10冊,第418頁。

李鴻章:《致張佩綸》,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 冊,第383 頁。其中「援儒入墨」一句不知是否是張佩綸本函中自稱「儒」之起因,且「儒」有講夷夏之防義,「墨」則有非攻主張,頗符合當日情形。

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四月八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34頁。信中張佩綸還說:「作清流須清到底,猶公之談洋務,各有門面也」。

本小節「說法」為與法和談之事已明,則「說法」之「說」並非佛教用語中的宣講之意,而為遊說之說,此節承北京大學陸胤老師提示,特此感謝。

「閻羅」究系何人,較難判定,旁指他人,亦未可知,唯醇親王與閻敬銘最為疑似。張佩綸對醇王不滿,本函中即表露無遺,尤其是「十八參神」,自以為說動了醇王,卻沒有得到理想結果,或由此以醇王為「詐」。張佩綸此時對於閻敬銘的觀感也不佳,除前引所謂「無遠謀」外,還稱其「于洋務隔膜,於治理苛碎,斷非救時宰相」,又有「潛邱十日以來絕無布置,真陋儒也」之說。潛邱為清儒閻若璩之號,指代閻敬銘。見張佩綸《致李鴻章》(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二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2冊,第823頁。李鴻章亦不以閻敬銘為然,曾略帶譏諷地提到:「惟丹、青皆于洋務隔膜,即令兼行,於事無濟,或者丹翁以天下自任之興緻,藉此磨折少減耳。」當然這是針對閻、張兼差總署而論,見李鴻章《致張佩綸》,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冊,第379頁。

張佩綸在甲申易樞之後寫給李鴻章的這封密札,其中的隱語關節已大致清楚,其中涉及張佩綸對於中樞變動、中法和戰的看法,也從側面展示了不少信息。這些信息充分展現了李鴻章在甲申易樞之中的位置,他於中法和局的考慮及其對張佩綸前途的布置,甚至對中法局勢的走向與張佩綸命運的轉折點,都有密切關聯。以上種種,或有另文詳述。

此處簡述易樞波及李鴻章,進而影響談判心態之情狀後果。在得知軍機處大換班之後,李鴻章雖然非常震驚,但大體尚能泰然處之,並與這一巨大的政治風波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在他看來中法交涉事,更需要花精力去解決。這種暫時的平靜,因三月二十五日的上諭將李與恭王諸人並列而被打破,原先的保持距離也成了隨時可能被牽連的狀態。故而與法方代表福祿諾的談判,必須要成功,方能擺脫不利局面。

四月十二日,李鴻章與福祿諾談判數小時後,即簽訂五款簡約。兩日後,朝廷認可了協議內容。上諭中並有「朝廷實事求是,現經責成該署督,與法人講解,總以辦理是否得宜,定其功過,並不以人言為轉移」等語,才讓李鴻章基本從「嚴旨」的陰影籠罩下走了出來。李鴻章對此十分高興,信誓旦旦地宣稱,「以後只要我不翻悔,法人絕不動兵」。 不過,翁同龢在聞知李福協定之後,就表示恐怕「有隱憂後患」,因為「先畫押再詳議」有違常理。 果然,此後因清軍撤回境內之事,中法戰端又起。對此,陳寶琛也認為主要原因在於:「前約罅漏滋多,縱無此次變卦,細款亦必

」,雖有事後諸葛之嫌,卻也說明簡約略顯草率。李鴻章急於將「罅漏滋多」之協議「先畫押」,自然有及時為國家消弭兵禍的意思,但或與本函中涉及的「嚴旨」有關,希望早些促成和議,讓自己脫開干係。

結果戰火重開,理想中的接班人選張佩綸,不但沒有「援儒入墨」,華麗轉身,反而因馬江一敗結束了政治生命,這怕是李鴻章當初始料未及的。

《德宗實錄》第54冊,第181卷,四月戊午,第532—533頁。

李鴻章:《致張佩綸》,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信函五》第33冊,第388頁。

翁萬戈編:《翁同龢日記》第4卷,第1869—1870頁。

陳寶琛:《致張佩綸》( 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六日) ,《張佩綸家藏信札》第15冊,第87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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