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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俄北方四島爭端的來龍去脈

北方四島是指俄羅斯千島群島和日本北海道之間的國後、擇捉、齒舞和色丹四個島嶼,俄羅斯稱這四個島嶼為南千島群島,日本稱之為北方四島。北方四島,東臨太平洋,北面是鄂霍次克海,東北面是擇捉海峽,西南隔根室海峽與北海道相望,總面積4994平方公里。

北方四島資源豐富,四島附近正好是南北暖流寒流相會之處,從而形成了暖寒流魚類相聚的場所,因此這裡有「魚類寶庫」之稱,當地人曾用「海膽亂滾,螃蟹重疊」來形容這裡水產的豐富。擇捉島和國後島屬於火山地帶,具有豐富的溫泉和地熱資源。

國後島位於北海道野付岬東北,為四島中的第二大島。面積約1500平方公里。島上的大部分地面覆蓋著火山噴出物,其東北部最高峰爺爺岳海拔1845米,是一座秀麗的二重圓錐火山。島上有原始森林約12萬公頃,分布在一些湖泊和溫泉周圍。主要礦藏有金、銀、硫黃、硫化鐵等。擇捉島位於國後島東北,面積約3200平方公里,是諸島之中的第一大島。海拔1000米以上的火山峰有7座。島上多湖泊,森林面積約30萬公頃。東側的茂世路硫黃礦為島上主要礦藏。齒舞群島也稱水晶島,是萌茂尻、水晶、秋勇留、勇留、志貳、海鳥、多樂等小島的總稱。總面積僅102平方公里。色丹島位於齒舞群島東北部,面積約260平方公里。該島的顯著特點是海岸線比較彎曲,大小港灣多。島上多草,畜牧業相當發達。

北方四島還有很大的軍事價值,它有得天獨厚的隱蔽性,能夠實現徹底的通訊管制。在日本歷史上,北方四島曾起過特殊的軍事作用。1941年11月,日本海軍把其核心海上力量集結在擇捉島的單冠灣,然後從這裡出發偷襲了美軍珍珠港。在冷戰時期,蘇聯在北方四島建立了空軍基地,美國也把「中途島」號航空母艦和攻擊型核潛艇調向北方。美蘇在北方四島附近的激烈對抗是與北方四島的軍事價值分不開的。

北方四島對於俄羅斯地理位置更為重要,四島北鄰鄂霍次克海,西南隔根室海峽與北海道相望,東北是擇捉海峽,西南瀕臨太平洋。雖然只是千島群島南部的一小部分,但是卻和庫頁島一起扼守住了日本向鄂霍次克海滲透的步伐。使得面積達158.3萬平方公里鄂霍次克海完全成為了俄羅斯的內海,也是俄羅斯核潛艇安全的發射陣地之一。

那麼,北方四島的爭議緣何而起呢?這要從與北方四島、與日俄有關的幾個條約說起。

第一個條約是,1855年日俄簽署的《日俄友好條約》。

早在1581年俄國人開始向東擴張幾乎與日本人同時到達北方四島,1646年開始俄國就有了千島群島的記載。1697年,俄國一位叫弗拉基米爾·阿特拉索夫的探險家來到此地,之後,俄國探險家不斷到此探險,並留下不少有價值的史料。

這樣俄國人從西往東、日本人從南往北的擴張行動在此交匯,日俄兩國為千島群島的歸屬衝突爭戰不斷,這樣僵持不下總不是個辦法,於是在1855年,日本和俄羅斯簽署了《日俄友好條約》。

條約規定:今後日本國與俄國之邊界在擇捉島和得撫島之間。擇捉島全部屬於日本,得撫島全部及其以北之庫里爾群島(即北千島群島)屬於俄國。根據這個條約,日俄劃分了兩國在千島群島的邊界,北方四島歸日本所有,俄羅斯獲得千島群島北部地區。這也為後來的北方四島爭端留下了禍根。

第二個條約是,1905年日俄簽署的《朴次茅斯和約》。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西方列強和日本為了爭奪在中國與朝鮮半島的利益,尤其是日俄為拿到我國東北地區及朝鮮半島控制權,日本在「英日同盟」的框架下,於1904年在我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大打出手,戰爭雙方打得異常殘酷,最終以俄羅斯的慘敗、日本的慘勝而結束。並於1905年,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朴次茅斯海軍基地簽署了《朴次茅斯和約》。

此和約規定:俄羅斯將北緯五十度以南的庫頁島及其附近一切島嶼並該處一切公共營造物及財產之主權,永遠讓與日本。此條約也成了日本聲索北方四島的依據。

第三個條約是,1945年簽署的《蘇美英三國關於日本的協定》,俗稱《雅爾塔協定》。

在二戰即將結束,1945年2月在蘇聯的雅爾塔召開了旨在制定戰後世界新秩序和列強利益分配問題的秘密首腦會議。當時美英為了讓蘇聯抓緊時間對日出兵宣戰,就承諾了蘇聯在戰後可以獲得南庫頁島和千島群島全部的主權。並簽署了《蘇美英三國關於日本的協定》,俗稱的《雅爾塔協定》。

協定的有關條款規定:庫頁島南部及其鄰近的一切島嶼均須歸還蘇俄;千島群島讓與蘇聯。所以《雅爾塔協定》為蘇聯擁有了包括北方四島在內的千島群島提供了法理依據。按說,日本作為戰敗國,沒有理由再提起對北方四島的領土要求。如果真的是這樣就不會再有後來的日俄北方四島之爭了。

第四個條約是,1951年簽署的《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通稱為《舊金山協定》。

1951年9月,在美國舊金山由二戰的48個戰勝國和戰敗國日本為解決領土問題及國際地位問題籤署了《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通稱為《舊金山協定》,並於1952年4月生效。

日本對北方四島的領土主張的依據,就是來自於此條約。根據協定有關條款規定: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1905年9月5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這樣看來,日本應放棄1905年《朴茨茅斯和約》後所取得領土的主權要求。我們應該注意的是北方四島在1855年簽署《日俄友好條約》時確定為日本領土,但是大家一致認為在《雅爾塔協定》中明確規定了千島群島讓與蘇聯了,也不應該有任何異議。

然而問題就出在這裡,因為日本人不這麼認為,他們在這裡玩了個心眼,日本人強調上述條約並沒有規定千島群島的範圍,既然我們應該放棄《朴茨茅斯和約》之後的領土,但北方四島在這之前就是日本的領土,理所應當歸還日本。蘇聯當時沒有簽署《舊金山協定》,所以爭議就這樣落了下來。在1956年蘇日簽署共同宣言時,因為雙方對北方四島的歸屬分歧太大,所以在宣言中並沒有提到北方四島,也就意味著蘇日之間沒有就此問題達成和解,為日後日俄爭端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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