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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奶奶自斷親情,28年後孫女拒絕相見:人有沒有不原諒的權利?

陌姐說

那些強行要求自己被原諒的人,犯錯是自私,認錯也是自私,想的全都是自己。

不原諒,也是最微小的正義了,我們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文/晚睡

01

在某網路電台看到了一檔調解節目,記者受84歲的熊奶奶委託,尋找在外地的孫女。

自從6歲孫女離開奶奶身邊,祖孫已經28年沒有見過,連孫女結婚都沒有通知奶奶。

當記者找到孫女,孫女的反映超出記者的預料——她拒絕相見,而且也不願意看奶奶給自己錄製的視頻。

她甚至十分冷漠地說,「等她到了最後(去世前)給我打電話,我再去看一看。」

孫女為什麼如此狠心?最終,節目告訴了我答案。

原來老人的兒子,也就是孫女的父親在28年前去世,留下一筆撫恤金和房產。

老人和兒媳因為這筆遺產發生糾紛,更狠心將兒媳和年幼的小孫女攆出家門,任這娘倆自生自滅。

這28年來,在孫女娘倆相依為命掙扎度日的時候,老人從來沒有想過要找她們,資助她們。

現在孫女事業有成,生活穩定,她才想起自己還有遺留在外的一個血脈,希望能夠盡釋前嫌上演大團圓戲碼了。

當記者了解到這一切,詢問老人之前是不是發生過矛盾,老人卻顧左右而言他。

「我都不曉得產生過什麼矛盾」——沒有真心實意的反思,更沒有巴心巴肺的懺悔。

只知道打弱者牌,「我都這麼大歲數了,過一天算一天了」。

看了這樣的前情細節,我完全能夠理解孫女對奶奶的冷淡:

自己做的孽,自己受報應,合情合理。

當然,像這種節目的記者們為了收視率,一定要無視這一點,強行潑雞湯。

在片尾手記中,欄目寫了這樣一段話,「不管你們之間發生過什麼矛盾,都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老人對你的愛是毋庸置疑的,希望你能夠用寬容平和的心態對待老人……」

我真想問問記者,「你是從哪裡看出來,老人對孫女的愛是毋庸置疑的?」

就憑她這麼多年對孫女不聞不問,然後老了終於想起來,自己有個被自己逐出家門的孫女了?

愛不是這樣的。

如果她真的愛孫女,哪怕是矛盾再深,也會對孫女的母親手下留情;

如果她真的想孫女,就算是鬧僵了,也會千方百計用各種方法去表達自己對孫女的愛。

孫女說,她有多惡毒,我就有多惡毒,我是像她的。

這不過是賭氣。

聽聲音孫女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雖然生氣但言語始終很有節制。

她哪裡有奶奶惡毒,她沒有打她,更沒有罵她,只是成全了她的心意,從她的世界中消失,這還有什麼不對的嗎?

02

這件事讓我聯想起周立波。

他在主持某檔節目時,遇到從小被送養的女兒,拒絕與親生姐姐相認。

妹妹認為「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很感謝養父母,但不願養父母與親生父母相見,免得養父母尷尬、難過。

結果遭遇周立波的道德綁架。

他不斷強調親生父母一定有難言之隱,指責妹妹自私,心胸狹隘,用各種激烈的言辭逼迫妹妹和家人相認。

「(如果你不認父母)你永遠不可能幸福,如果你想幸福就應該接受。」

他完全不尊重妹妹的感受,妹妹是結婚生子後才知道她是被領養的,這麼多年,即使在同一個鎮上,親生父母也從來沒有看過她。

她和他們之間沒有感情,非要一下子相認是很尷尬的。

結果節目組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安排親生父母上台和妹妹相見了,周立波一副終於功德圓滿的小人得志感。

後來才知道,妹妹上節目都是被姐姐騙去的,不知道要面對的是這種被迫相認的陣仗。

而且這位生父在妹妹兩歲時,還曾去養父母家裡勒索,「給我錢,我就不再糾纏了」,最後用幾千塊錢打發了。

意不意外,驚不驚喜?

其實也不奇怪,這種能將自己的孩子狠心丟棄的父母,早就將自己的良心一起丟掉了,能幹出更齷齪的事也不足為奇。

只是世人中如周立波者,有扮演道德天使的愛好,專喜勸人放下恩怨,世界大同,卻連最基本的是非和尊重都談不上。

而他們自己呢?

你看周立波在生活中的表現就知道了,他何曾放過任何一個有負自己的人。

別說小事上睚眥必報,就連曾經對自己有恩的關棟天,還不是在失去利用價值後恩斷義絕了。

這正和了魯迅先生所說,「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中國人素有三個惡習:喜歡道德綁架,喜歡無原則袒護弱者,喜歡在是非問題上搗糨糊。

好像人只要老了、弱了、認錯了,無論曾經干過什麼壞事,外人都必須要原諒。

你不原諒就是你不寬容狹隘小心眼,人人都要譴責你,彷彿犯錯的反而是你自己一樣。

比如生活中有的男人出軌,如果女人不原諒,男人會抱怨,「我都承認錯誤了,你還想怎麼樣?」

外人也會覺得女人太矯情,不顧念家庭和子女。

第一個故事裡的孫女,對記者說的一句話我特別贊成,「不是她想怎樣就能怎樣。」

28年前,她為了金錢把孫女和兒媳攆出家門,自斷親情。

現在又希望親情奇蹟般修復,孫女像沒有受過傷害一樣給她繞膝之樂——這是把自己當上帝了嗎?

人們總有誤區,以為老人老了,走路顫顫巍巍,滿臉慈祥,就能變成好人了。

卻不知,強勢的永遠強勢,惡毒的永遠惡毒,即使肉體軟弱了,靈魂也依舊強悍——

你能想像慈禧太后臨到最後,會懺悔自己對光緒太狠了嗎?

不,她會下毒,拉著他一起死,「從生到死,你都不能離開我的手掌心。」

雖然這是野史,但到底她是幹得出來這事的。

郭德綱在相聲界一直以嫉惡如仇著稱,他自己並不掩飾這一點。

也從不放過調侃那些打壓自己的人,當然因此帶來的副作用是增加了德雲社的生存難度。

記者曾經就此問過他的搭檔于謙,「擔不擔心郭德綱的這個性格會令到德雲社的未來堪憂?」

于謙說,「不擔心,幸虧郭德綱這樣,郭德綱要像我這樣的話,就沒有德雲社了。」

于謙是個有大智慧的人,他很清楚,自己之所以不像郭德綱那樣嫉惡如仇,不是自己多麼寬容,而是沒有經歷過郭德綱那樣多的坎坷。

「(看不慣的)我不太說,我也沒必要引起這些東西,因為我沒有深受其害。」

通俗說,就是沒有逼急了,犯不著,若是真的逼急了,估計于謙會比郭德綱還難纏。

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很多時候勸人原諒與放下,不過是為了獲得一種道德的優越感。

正如郭德綱說過,「不明白任何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這種人你要離他遠一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我是一貫主張人要盡量放下恩怨,來換取內心的寧靜。

但和那些一味和稀泥的道德綁架人士相比,我更支持一件事:被傷害者有優先選擇權。

如果別人傷害了你,你覺得原諒能夠獲得安寧就原諒;

如果覺得不原諒十分舒適就不要原諒,選擇權在你自己手裡,外人無權指手畫腳。

這個世界就不應該是誰想犯錯就犯錯,然後想被原諒就有人原諒。如果世界是這麼運行的,那才是對好人的傷害。

一個人傷害了別人,哪怕是無意的,能被別人原諒,那就是你的福氣,別人的恩德,而不是必須的。

一個人如果真的知道自己錯了,反而不會強行自己被原諒,因為這本身就是對別人的二次傷害。他們會默默改過,把永遠心懷愧疚當成是贖罪的手段。

那些強行要求自己被原諒的人,犯錯是自私,認錯也是自私,想的全都是自己。

這個世界就應該有原諒也有不原諒。

原諒是人性的厚道,不原諒是給後人的警示——如果這個人有良心,那麼不原諒就會成為他心頭的警鐘;如果沒良心,原諒不原諒對他就沒有任何意義,反正他們總會覺得是別人虧欠了自己。

不原諒,也是最微小的正義了,這個世界需要像《醒世恆言》這樣的東西存在,提醒我們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古人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凡人能夠做到恩怨分明,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已經很好了。

作者:晚睡,作家、情感分析師,江湖人稱晚睡姐姐,已出版《晚睡談心》、《幫你看清已婚男人》、《你配得起更好》三本暢銷書。原創公眾號晚睡(ID:wanshui01),侃八卦,講故事,聊情感,用文字引領你與更好的自己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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