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好的解脫方式只有這一種,別不相信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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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和婚姻都是兩個人的事,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相愛」的狀態,而不該是「單戀」的狀態。你愛的人也愛你,才叫相愛;你愛的人不愛你,那就是單戀。
昨天有個讀者留言所說的情況,就算不上「相愛」:
「我最終還是鼓起勇氣和你說說我的故事。我是一個90年的農村孩子,沒有爹可以拼,所有的一切都得靠自己。我和前妻離婚已經六年了,身邊有一個女兒,在離婚後也談過兩三次戀愛,但都沒有什麼感情,最後都是無疾而終,直到去年認識了她。
一開始我倆的感情特別好,而且從開始到現在她都是「我最愛」的人。因為我工資不高,所以過得比較苦。
兩個月前,她找了一個五十歲的男人,每個月給她拿幾千塊錢,就這樣,她跟別人在一起了。但她和我還是保持男女朋友關係,這期間我倆吵過無數次,她的脾氣真的很差,但「我又太愛她了」,無數次的想過放棄,都沒有用。
每每想起以前在一起的甜蜜時光都會感覺心如刀絞,我離開原來的城市,去了另一個城市,為的就是想多掙一點錢。可我特別想她,感覺人生好難!」
想要對上面這個讀者說:
「如果你細心一點,應該會發現我把其中兩處加了雙引號,分別是:「她都是我最愛的人」以及「我又太愛她了」。
整體看下來,你和那個女人之間就只是「單戀」,只是你在愛,她並沒有愛你。你所謂的「以前在一起的甜蜜時光」,並不是因為相愛,而是因為你愛她,一直都是你在付出,她只是被動地配合你而已。
如果她能像你愛她那樣愛你,她不可能隨隨便便就因為錢而跟一個五十歲的男人在一起。表面上看一切都是因為錢,實際上是她的品格有問題,價值觀有問題。你想多掙錢沒有錯,但你不該為了這種女人賺錢,應該多為你自己以及女兒的生活著想。」
愛上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好的解脫方式只有一種!
現實中像上面那個讀者一樣「一廂情願」對待愛情的人不在少數,這種態度真的對自己沒有一點兒好處。
上一篇文章中,我們提到了一個男人被婚姻「拖垮」的案例,他最後精神上留下被拖垮的後遺症,放在上面那個讀者身上也同樣適用。
愛一個人,就該不求回報,就該無條件付出?別傻了,你沒那麼偉大!
所有人都一樣,愛一個人的同時也渴望被愛,這是人之常情。就算你把自己標榜地很偉大,就算你大手一揮說要無條件愛一個人,但你內心深處,你的潛意識當中依舊渴望被愛。
愛都是有目的的,你愛一個人的目的就是想要和她在一起得到你理想中的生活。但是,你想要的一直得不到,你付出的愛一直得不到回報,那就說明你愛錯了人,說明你愛上了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年輕的時候,你可以不計較那麼多,只要愛得你死我活就行。但是年紀大了,你的責任多了,你就不能那麼玩了,你必須要考慮到一段感情於你而言有何「意義」和「價值」。
只顧著盲目去愛,愛到最後沒有結果的人,通常情況下都會為情所困,都會被「情感慣性」所折磨。
所謂「情感慣性」,就是前面那個讀者最後說的那種狀態,明明已經分手,明明已經有了不可能在一起的結局,明明認識到了你愛的人不愛你,可你還總是留戀過去的所謂「美好時光」,被自己的付出感動,被生理上的慣性所綁架。
但問題是,人不能總讓自己活在過去,人不能總讓自己活在自己編織的夢幻之中,身處現實的你,必須面對現實,必須考慮到任何事的「意義」和「價值」。
一段感情已經結束,你愛的人根本不愛你,你們不可能在一起,從現實意義上來說,你就沒必要再留戀,不然只會自尋煩惱。
愛上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或者愛上一個「你愛她她不愛你」的人,最好的解脫方式只有一種,那就是:放手,越早放手越好,越果斷放手越好,對自己越狠越好。
所謂「有一種愛叫做放手」,這種愛指的是「愛自己」,你只有學會愛自己,只有對自己負責任,你才能知道放手於你而言有何意義。
這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大道理,你稍微動動腦子想想就能知道其中的關鍵:
你愛的人不愛你,你們不可能在一起,這已經成了鐵打的事實,你若不放手,一直死纏爛打,一直低聲下氣,一直幻想未來幻想過去,到頭來折騰的只是你自己,你會一直痛苦。
相比之下,懂得果斷放手,就對你百利而無一害。放手了,也就不必再死纏爛打了,不必再低聲下氣了,不必再揪著幻想不放了,不做這些無意義的事,只做對自己有意義的事,這種狀態一開始或許也會痛苦,但這種痛苦是有意義的,付出了是會有回報的。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放不放手,僅僅只在一念之間。這個道理每個人都懂,關鍵是做到做不到的問題,關鍵是你敢不敢讓自己做到的問題。你不放手,也沒有人會攔著你。你要放手,更沒有人可以攔住你。你的人生屬於你自己,你需要考慮怎樣活才更有價值。你如果能從現實角度認清自己該做哪些事,不該做哪些事,你自然會果斷做出選擇。(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這種只知道亂花錢的女人,沒資格做我老婆」「分手吧,渣男」
※「哥,讓你媳婦辭職給媽養老,反正她掙錢少」「她掙得比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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