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抗炎保肝藥物的使用
什麼是抗炎保肝類藥物?
保肝葯是能夠改善受損害的肝細胞代謝、促進肝細胞再生、增強肝臟解毒功能,達到改善肝臟病理、改善肝臟功能目的的藥物。即通常所說的保護受損肝細胞的藥物。引起肝細胞損傷的病因很多,因此在保肝治療中,首先應去除病因,然後進行保肝治療。
什麼情況下使用抗炎保肝藥物?
滿足抗病毒指征的慢性乙肝患者務必進行抗病毒治療,對於未達到抗病毒標準的病人,如果出現肝功能異常,可考慮進行抗炎保肝治療。但在過程中要定期(每2~3個月1次)監測肝功能和乙肝病毒(HBV)指標,如達到抗病毒標準應及時啟動抗病毒治療。另外,在抗病毒治療過程中病人出現肝功能異常或乙肝病毒測不到之後肝功能仍沒有完全恢復正常時,也可以考慮選擇抗炎保肝藥物治療。可針對性選擇1~2種使用,切不可濫用。
建議慢性乙肝炎病人在下述情況下使用抗炎保肝藥物:
1. 乙型肝炎進入免疫激活期,轉氨酶水平較高,病人癥狀明顯,肝臟炎症較重,此時尚未做好抗病毒治療的準備或尚未開始抗病毒治療。
2. 抗病毒治療之後,比如使用干擾素抗病毒的病人,轉氨酶持續異常的時間較長,炎症一直存在,又比如,核苷類藥物使用後的數月,轉氨酶比治療前更高,這些情況下使用保肝藥物是合適的,但是使用時間不要過長,具體療程應該以轉氨酶恢復正常為依據。
3. 抗病毒治療無效,或發生耐葯,或者停葯後複發,並且肝損傷比較嚴重者。除根據指南調整抗病毒治療藥物外,可同時加用抗炎保肝藥物。
4. 對於各種原因不宜抗病毒治療,而轉氨酶又長期異常者。但是,需要強調,抗病毒治療可減少或延緩肝硬化或肝癌發生風險,但是,保肝治療則不能減少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風險。
服用抗炎保肝藥物需要注意什麼?
1. 首先,護肝治療不能抑制乙肝病毒複製,滿足抗病毒指征的慢性乙肝患者務必進行抗病毒治療。
2. 能少用就不多用:多數藥物都要經肝臟分解、轉化、解毒,如果過多地使用保肝葯無疑會增加肝臟負擔。因此,藥物的選擇應遵循簡單、安全的原則。
3. 不要長期服用:有些患者擔心病情反覆,即使病情已經得到完全緩解,還繼續使用保肝葯,長期用藥會增加肝臟負擔,而且並不能預防疾病的複發。
4. 逐漸減量:強效降酶藥物,突然停葯有可能出現肝功指標反彈,因此,建議停葯時要在醫生指導下逐漸減量,別停得過快。
5. 謹遵醫囑:有些患者對於各種保肝藥物的藥理機制和副作用不太了解,在沒有診斷自身肝臟是否存在疾病,以及哪種疾病之前,就自行服用保肝藥物,甚至將保肝藥物作為解酒、護肝藥物長期使用,這樣不僅對肝臟無益,還容易貽誤病情,導致更為嚴重的後果。因此患者一定要和醫生密切配合,在諮詢醫生後必要時方可使用,以避免出現藥物不對症影響療效,或者出現不必要的毒副作用,更不能自己給自己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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