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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甄皇后的最終結局看待史書差異:歷史究竟該怎麼看?

文昭甄皇后,名不詳,曹丕之妻,魏明帝曹叡生母。這樣的身份,使得其有資格出現在史書中,但不同於那些高度統一的記載,甄氏在不同史書中的記載並不完全一致,甚至相去甚遠。

幼年:統一的聰慧賢明

無論是《三國志》還是裴松之注引《魏書》、《魏略》的內容,幼年的甄氏都是非凡人物,姐妹們都喜歡去看雜耍,八歲的她不去;哥哥覺得她該學女紅而不是文化,九歲的她回答:「不學怎麼借鑒古人經驗?」(聞古者賢女,未有不學前世成敗,以為己誡。不知書,何由見之?)

天下大亂時,甄家囤積穀物金銀,十來歲的甄皇后勸說:匹夫無罪,懷璧為罪。甄家於是開倉放糧廣為恩惠也。二哥去世後,二嫂獨子撫養幼子,母親仍然苛責二嫂,甄氏又勸,家庭關係瞬間和睦。

婚後疑云:大度還是善妒?

建安年間,甄氏嫁給了袁紹次子袁熙,後來袁熙敗逃,曹丕率軍進入鄴城,打這起,史書記載就出現了分化,而且差別很大。

關於曹丕娶甄皇后,簡略無比的《三國志》直接說結果:「及冀州平,文帝納後於鄴」。《魏略》加了細節,曹丕先進入袁府,見到甄氏,稱嘆他漂亮,曹操聽說後,親自給兒子娶了甄氏。《魏晉世語》則沒有曹操出場這一段,曹丕見甄氏有姿色,就將其納入府中。

這一段的記載出入還是比較小的,可甄氏嫁給曹丕後,不同史書記載的壓根就不是一個人。

「黃初元年十月,帝踐阼。踐阼之後,山陽公奉二女以嬪於魏,郭后、李、陰貴人並愛幸,後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賜死,葬於鄴。」——《三國志》

「有司奏建長秋宮,帝璽書迎後,詣行在所,後上表曰:「妾聞先代之興,所以饗國久長,垂祚後嗣,無不由后妃焉。故必審選其人,以興內教。令踐阼之初,誠宜登進賢淑,統理六宮。妾自省愚陋,不任粢盛之事,加以寢疾,敢守微志。」璽書三至而後三讓,言甚懇切。時盛暑,帝欲須秋涼乃更迎後。會後疾遂篤,夏六月丁卯,崩於鄴。帝哀痛咨嗟,策贈皇后璽綬。」——《魏書》

《三國志》屬於簡略到過分的史書,關於甄氏的記載只有出身、幼賢、初嫁、結局和追封,在結局這部分,陳壽的記載是甄氏因曹丕喜新厭舊失寵,逐漸有了怨言,惹得曹丕大怒,將甄氏賜死。

可裴注引《魏書》的記載說曹丕稱帝後要讓甄氏當皇后,甄氏謙虛一再退讓,於是曹丕決定等秋天再封皇后,可惜甄姬夏天就病逝了!曹丕捶足頓胸,追贈皇后印綬。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記載很快就引發了史學家們的關注,不過這兩種記載並不是勢均力敵的,很多史學家更傾向於陳壽《三國志》中的記載,包括裴松之本人:「臣松之以為春秋之義,內大惡諱,小惡不書。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殺害,事有明審。魏史若以為大惡邪,則宜隱而不言,若謂為小惡邪,則不應假為之辭,而崇飾虛文乃至於是,異乎所聞於舊史。推此而言,其稱卞、甄諸後言行之善,皆難以實論。陳氏刪落,良有以也。」

裴松之的意思很明確,解釋一下自己雖然把《魏書》記載抄上來了,但自己並不覺得《魏書》說的是對的,反而認同陳壽的記載,陳壽肯定也是看過《魏書》的,但刪了這段,幹得非常好!

何為真相?

說起來,歷史其實就是一團迷霧,就是身在其中的人也很難琢磨清楚現在發生了什麼,更遑論記錄過去的史官,畢竟史官沒有時光機,不能回到過去一睹真相,他們只能通過前人留下的文字記錄來編寫歷史。

可長期以來,人們總以為真相只有一個,史官的職責就是記錄這一個真相。可真相是什麼呢?放到甄氏身上,《魏書》的作者是魏國人,考慮到曹丕的形象,他會記載曹丕賜死甄氏嗎?

這種問題遍布眾多歷史事件,可我們發現,古代史上的人物多是統一形象,這是因為很多史官信奉「我覺得有問題的記錄,就應該刪掉,免得混淆視聽」,像裴松之這種明明否定卻還記錄的人,屬於主流之外,所以裴松之一直在被後世史官批評,許多人認為他的注純屬多餘,陳壽刪減得非常完美,那些有問題的記錄完全沒必要保存下來!

可史官終究不曾看到歷史,如果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取捨史料,等於把自己的觀點強行加給後人,而沒有起到記錄的作用,真正的史書,應該是如裴松之這般,記錄後發表一番自己的意見,不管認同不認同,記著就是了,讓後人自己判斷,像蜀漢宗廟制度沒有記錄,裴松之可遺憾的很,實在是找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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