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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皇帝定下殿試製度並世代沿襲,至此進士及第者方稱「天子門生」

古代科舉考試製度中,素來有個規矩,那就是在鄉試、會試中取得功名之人都將主考官視為「座師」,自稱門生。而在殿試中,因為是天子主持考試,因此那些進士及第之人往往冠之以「天子門生」的頭銜。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天子門生」最早源於北宋,隋唐時期並無此說。

唐代後期,朝廷上發生了歷時數十年不息的激烈黨爭,這與主考官利用科舉取士制度以培養私人勢力有著很大的關係。唐代及第進士都以主考官為恩師,致使「恩出私門,不復知有人主」,因此有人曾憤慨地表示,唐朝實亡於朋黨。

為此,宋太祖於建隆三年(962年)下詔禁止考官、考生之間結成座主、門生關係,走出了改革科舉制度的第一步:「今後及第舉人不得輒拜主試官,如違,御史台彈奏」;並不得呼主試官為「恩門、師門,亦不得自稱門生」。這一政策得到認真貫徹執行,此後宋人雖尚有恩師、門生的稱呼,但大多為客套而已。

唐朝在科舉取士中盛行「公薦」,即每年擔任知貢舉的主試官赴貢院主試之前,宰相近臣可以保薦有才之人,造成一種變相的請託。於是科舉取士就不能做到公正公平。

宋太祖深知其弊,於乾德元年(963年)九月正式規定:「自今朝臣不能發公薦,違者治其重罪」。這項措施的實行,提高了科舉取士的透明度,有利於激發中底層士人參加科舉的積極性。此後,朝廷又重申這一禁令,鼓勵舉報違反者,一經查實,將取消科舉考試資格。

為減少科舉取士中的弊端,宋太祖進一步限制主試官的權力。與唐代不同,宋朝主試官屬於臨時差遣,稱「權知貢舉」,每年出任知貢舉者都不相同,並增設副職,名「權同知貢舉」。主試官與其他考官共同評卷,定其優劣,去取不能由一人作主。

儘管宋太祖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防止科舉舞弊行為,但並不能完全杜絕。開寶五年(972年),宋太祖打破慣例,親自在講武殿召對新科進士,然後下詔放榜。由此逐漸將科舉取士的大權收歸己手。

開寶六年(973年),新科進士及諸科舉人三十多人在講武殿接受天子的召對。宋太祖發現進士武濟川、劉俊才質疏陋,應對失次,於是將他們兩人從合格者名錄中划去。宋太祖得知這兩人是權知貢舉李昉的同鄉,很不高興。碰巧落地進士徐士廉等人上書告發李昉有舞弊行為,去取不公,建議宋太祖舉行殿試。

這個建議大為符合天子欲收回取士權柄之意,於是宋太祖即令在講武殿出題重試落地進士,考完後,親自閱卷,定下錄取名單。事後,李昉等考官皆遭到貶官處罰。

這一由皇帝複試奏名進士的方法,就稱為「殿試」,亦稱「御試」、「廷試」。由此及第進士就被世人譽稱為「天子門生」。殿試最早見於唐代武則天時,但未形成制度。開寶八年(975年),宋太祖再次舉行殿試,所定合格進士名次,與禮部試(省試)有不同。從此「殿試」成為常制,科舉取士之權由天子直接掌握,進士及第者也就成了「天子門生」。對此,宋太祖頗為得意說:

「向者登科名級,多為勢家所取,致寒孤寒之路,很是無謂也。今日朕親自臨試,以決定可否進退,盡革疇昔之弊矣。」

「盡革疇昔之弊」顯然有點誇張,古今難以做到,不過宋太祖的做法在抑制勢家、洞開孤寒之門方面確實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時,在這一政策的激勵下,貧寒士人可以通過讀書、應舉、入仕這一途徑進入上層社會,有一種很好的示範效應,大大提高了讀書人對朝廷的擁護程度。

由此,《神童詩》中便有了:「天子重英豪,文章教爾曹;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著名詩句,這也準確反映了整個宋朝社會的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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