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招生腐敗案,教練收錢竟不構成受賄,僅被判入獄1天
花650萬美元上斯坦福大學的趙雨思事件又有了新動向。
其在斯坦福大學原帆船教練約翰·范德莫爾(John Vandemoer)日前被法院判刑1天。
當地時間6月12日,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報道稱,深陷大學招生醜聞的范德莫爾避免了檢方要求判處的13個月監禁。
當天,波士頓聯邦法院判處其犯有「共謀欺詐」罪,入獄1天。
而由於此前他已經在監獄中度過1天,因此在法院宣判後,范德莫爾作為一個自由人走出了法庭。
報道稱,范德莫爾被判刑1天的原因是,他並沒有將趙雨思的家人通過此案中的主犯辛格捐贈給大學的50萬美元「私吞」,而是全都用在了大學的帆船項目上。
作為該案首個被判刑的參與者,其判刑結果引發美國媒體關注。
范德莫爾12日走入波士頓法庭
「我個人沒有拿任何錢。所有的捐款都直接捐給了斯坦福大學和帆船隊,」范德莫爾說道,甚至還反問希望判他入獄13個月的檢察官說:這怎麼能是受賄呢?
而審理此案的美國法官也不認為范德莫爾的所作所為構成受賄。
值得注意的是,報道稱,接下來此案還有49名被告將等待法庭的審判。
他們是支付了數十萬美元讓子女進入精英學校的家長,以及收受現金並據為己有的教練。
目前,在其餘被告中,女演員費利西蒂·赫夫曼(Felicity-Huffman)業已認罪。
而另一位演員洛莉·路格林(Lori Loughlin)仍在對指控進行辯護。
法律分析師史蒂夫·梅斯特(Steve-Meister)說:「我認為任何等待判決的人都會傾向於將范德莫爾的判決視為對他們有利的基準。而我認為這將是錯誤的。」
而范德莫爾的律師則說:「他已經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失去了工作和名譽。范德莫爾很懊悔,向他的家人道歉。」。
與其他捲入此案的人不同,沒有人因為教練的行為而被斯坦福大學拒絕錄取。對此,法官似乎頗以為然。
同一天,《紐約時報》刊發題為《深陷招生醜聞的斯坦福教練避免入獄,大學沒有受到指責嗎?》的文章,質疑難道大學不該對於這種錯誤的觀點和錄取文化承擔一些責任嗎?
此前,曾撰寫過大量關於大學體育文章的維拉諾瓦大學(Villanova University)社會學和犯罪學教授里克·埃克施泰因(Rick Eckstein)表示:
美國大學在錄取中對於運動員的照顧性對待,才會導致這種舞弊案有了可滋生的土壤。
「如果沒有這種錄取機制,這些欺詐行為就根本不會發生了」,埃克施泰因說道。
這樣的賄賂只接受1天的懲罰,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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