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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網紅「劉一手」,「老賴」

6月1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抖音發布視頻,稱網紅主播「劉一手」因欠款兩千多萬,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且對其進行限制高消費等活動。

據新京報14日報道,網路上關於「劉一手」的最新信息是「劉一手婚禮」,多段豪華婚禮視頻和寫真照片流出。此外,劉一手曾經在直播中自曝身家千萬,經常在微博中曬豪車照片。知情人證實,這名高調結婚的劉一手正是被三中院納入「老賴」名單的丁大元。

北京晚報消息稱,網紅「劉一手」本名丁大元。2015年,丁大元與廣東某傳媒公司簽訂了《經紀協議》,約定其將YY平台作為其唯一的互聯網演藝平台,合作期限5年。簽訂合同後,其以「劉一手」的網路身份獲得了平台的「金牌藝人」稱號,平台也向其提供了專屬資源和服務,並支付了豐厚的表演酬金。

但在2017年3月,傳媒公司發現丁大元違反約定,私自到「快手」平台上進行直播表演,由於此前他藉助YY平台的資源積累了大量粉絲,即使轉換了平台,仍然獲得了巨大收益。隨後,傳媒公司向丁大元發送了《法律函》,但其並未停止在快手平台的直播。

截至2018年5月30日,「劉一手」在快手的粉絲數量已經達到1487萬人。傳媒公司認為,丁大元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雙方的協議,且給YY平台的藝人管理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故傳媒公司到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丁大元依據協議支付50萬元違約金,或以合約期內近12個月申請人因被申請人獲得的月均平台營收乘以剩餘合約月份的總金額,以前述兩者金額較高者為準。

廣州仲裁委裁決,丁大元應按合同約定標準向傳媒公司支付違約金2302萬餘元,並負擔本案律師費、仲裁費,雙方簽訂的《經紀協議》依法解除。

仲裁裁決生效後,傳媒公司了解到丁大元在北京市朝陽區有財產線索,於是依法向北京市三中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根據公開信息,丁大元未履行的執行標的額高達2337萬餘元。而在執行立案後,丁大元未履行生效裁決義務,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內報告財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故被北京市三中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北京市三中院透露,「劉一手」快手直播賬戶已被法院查封,其他查控舉措也正在積極實施中。法官希望通過抖音公開的方式,督促丁大元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其仍然拒不履行,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法院發布的限制消費令,限制丁大元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法院表示,如其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三中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觀察者網綜合新京報、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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