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對貪官無比痛恨,想到了一條妙計治貪,結果被朱允炆廢除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年號洪武,國號大明。早在稱帝之前,朱元璋已經意識到蒙古之所以亡國,很大程度在於貪官污吏的肆無忌憚,對朝廷法律視若罔聞,我行我素,致使國家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朱元璋決定要改變這一面貌。
縱觀歷朝歷代的帝王,如果把對貪官污吏的痛恨程度做一個排名,要是朱元璋說他第二,根本就沒有哪位帝王敢說第一。朱元璋對貪官污吏的痛恨,深入骨髓,融入自己的血脈之中。
朱元璋對貪官處理的方式,實行「寧可錯殺一千,不放過一個」的原則。由於殺戮過盛,從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的行政官吏,竟然沒有一個做到任期滿的。這些官員不是被貶黜流放,就是被剝皮砍頭。
儘管懲罰力度很大,可貪官依舊鋌而走險,朱元璋決定發起一項運動,「學《大誥》運動。」洪武十八年十一月,朱元璋發布了《大誥》,這是朱元璋親自編寫的,內容是這一年審判官員貪腐的典型案件,以誥文的形式向全國發布,告誡官員們謹小慎微。
翻開《大誥》,你總能發現一些匪夷所思的記載。關於懲處貪官所得贓物,有「書四本,網巾一個,襪一雙」等很平常的物品。除了貪污物品要受到重罰外,凡是貪污60兩銀子的一律處死。
前面提到《大誥》是朱元璋親自編寫,其實共有四篇260條的《大誥》,分別是《御制大誥》(74條)、《御制大誥續編》(87條)、《御制大誥三編》(43條)、《御制大誥武臣》(32條)。朱元璋無比痴迷創作自己的《大誥》,自己親自宣傳,讓官府在民間組織耕讀大會,「天下有講讀大誥師生來朝者十九萬餘人。」
一場紅轟轟烈烈的「學《大誥》運動」,在全國開展起來。朱元璋最初的想法是讓國民知法畏法,但這場運動並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朱元璋本人也承認,「惡人以為不然,仍蹈前非。」
朱元璋可能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死後第二個月,朱允炆就宣布:「今後官民有犯法者,執法機關一律只按《大明律》斷,不許深文周納。」這裡面的「深文」就是指《大誥》。儘管此後皇帝沒有廢除《大誥》,但直到明朝滅亡,《大誥》一直被束之高閣。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大誥》足以說明朱元璋對貪官的痛恨。如此痛恨貪官污吏,最根本原因是來自年幼時的痛苦經歷,且不說極度貧寒,僅元朝貪官污吏的壓榨,就讓他痛不欲生。正如一些專家所說的那樣,「朱元璋對貪官的痛恨,那是深入骨髓,與生俱來。」
參考資料:《大誥》、《明太祖實錄》
※光緒皇后為何不直接殺了慈禧太后?專家:借他一萬個膽子,也不敢
※韓國評選的「亞洲第一戰神」:日本專家非常鄙視,中國人笑而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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