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印記的歷史——第一部分:早期(1886年-1918年)
[腕錶之家 鐘錶文化] 日內瓦印記(Geneva Seal)是一種享有盛譽的標誌,保證了日內瓦州生產的鐘錶的質量和血統,為紮根於瑞士美麗湖畔城市的品牌聲譽做出了重要貢獻。
質量或血統的標誌?
時間回到1880年代早期,日內瓦製表行業正在經歷重大變化。除了那些努力生存的獨立製表工坊外,大型工業公司也接連湧現,還有為數眾多經營各類鐘表的商人。此外,伯爾尼州和納沙泰爾州的競爭也日益激烈,浪琴錶、歐米茄(OMEGA)和Zenith真力時紛紛取得顯著增長。
日內瓦印記的創始人Georges Favon
在這種背景下,日內瓦製表行業暗流涌動。一方面,部分當地人士力求保障該州工廠就業,激進的政治家Georges Favon就是代表。1885年10月,他向國務委員會陳述「認證標誌的存在不是為了保證鐘錶質量,而是為了確定鐘錶由日內瓦工匠在日內瓦生產。」另一方面,其他人希望確保當地產品符合高質量標準,後者以Charles Chalumeau為代表,他也是一位激進的政治家,同時也是銀匠Dolive的合伙人。辯論中,Charles Chalumeau得到日內瓦製表商協會的支持,他要求引入認證,以「確定鐘錶擁有以日內瓦傳統工藝製造的時計的所有屬性。」
日內瓦印記
日內瓦印記的誕生
1886年11月6日舉行的會議期間,通過了關於鐘錶自願控制的法令,這是一項妥協方案。製表商可自願將鐘錶提交給在製表學校(Watchmaking School)中設立的「日內瓦出產鐘錶自願檢查官方服務處」,由後者測試鐘錶質量,檢查(服務處管理委員會設定的)具體技術標準,確定鐘錶的確是在日內瓦製造的。成功通過測試的鐘錶會獲得日內瓦州公章。檢查的自願性也使該州的製表商和經銷商能夠自由地進行生產和銷售活動。
日內瓦印記認證
1887年由國務委員會委任的13人管理委員會,不僅包括各種傾向的政治家,還包括製表領域的代表,如製表學校主任Edouard Sordet。國務委員會未能成功解決的「日內瓦鐘錶」(watch from Geneva)的定義問題,在管理委員會的首次會議期間引發激烈爭論。工人黨的代表不斷重申就業問題,然而,絕大多數代表認為最重要的是質量標準:「『日內瓦鐘錶』不僅是在該州製造的鐘錶,而且首要地是符合相當數量質量標準的鐘錶,也即是一種高質量產品。」
日內瓦印記標誌
服務處管理委員會的一道命令規定:「根據製表行業最優方法構造的機芯,以及構造符合委員會向檢查員指定的方向的機芯,將被授予印記,」並且,「至少由居住在日內瓦州的工匠完成的工作,涉及以下鐘錶零件和製表工序:擒縱、鏜孔、安置寶石、組裝和調校。」同樣地,委員會通過了一項實施條例,規定了各種生產操作的技術要求。
然而,這種對「日內瓦鐘錶」的限制性定義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一定數量的實施問題,主要是部分製造商的鐘錶確實是在該地區製造,但因太過簡單而被駁回認證。最恰當的例子莫過於Voland & Cie,這是一家在日內瓦創立的製表商。1910年,Voland & Cie向委員會抗議鐘錶請求認證遭到拒絕。一位委員會成員在檢查相關鐘錶後,聲明「自己意見一致,鐘錶質量過於普通,根本不該接受檢查。」
少有用武之地的機構
一份分析報告為我們提供了衡量服務處重要性的標準,該報告統計了自1887年服務處開放至1918年自願提交檢查的機芯數量,它完美地凸顯了服務處在當地製表行業中可有可無的角色。年均提交腕錶機芯數量僅有475枚,就日內瓦州總體產量而言佔比極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換言之,日內瓦印記沒有滿足製表商的需求。
1887年至1918年向服務處提交的鐘錶機芯數量及其佔比
更重要的是,沒有多少公司願意使用該機構的服務。在1900年,雖然總數有30家,但成員主要由個人而非工坊組成。其中,21家提交的鐘錶數量不足10枚,只有兩家提交的鐘錶數量超過25枚:製表師Louis Bachmann(31枚)和製表公司Haas & Neveux(198枚)。這表明主要只有少數個人或工匠使用該機構的服務。(圖/文 腕錶之家 許朝陽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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