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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道光年間一樁命案可見乞丐之惡毒

提起乞丐這一職業,給人的第一印象無疑就是渾身上下又臟又臭,蓬頭垢面,十指黝黑,逢人就喊大爺大娘,而後跟人要錢。

若您以這種簡單的眼光來看乞丐,那就是嫩了,實質上,乞丐的世界遠比你想像的複雜的多。筆者曾用一篇長文敘述過清末民國之時乞丐組織「鍋伙」,這裡面的規矩和黑暗一面簡直是無法想像的。說個歷史小段子,讓您見識下乞丐的手段。

話說清朝道光十七年九月,這一年是西曆1837年,在宛平縣發生一樁命案,這樁命案可謂駭人聽聞,若有興趣,聽我道來。

某一日,村婦王氏拿著一籃餑餑,帶孩子走娘家,臨行之時,告知丈夫傍晚就回來,讓丈夫預備飯菜。那個年月,交通不發達,有錢人家騎馬坐轎,沒錢人家全靠雙腳。好在王氏的娘家和婆家離得不遠,每次回去看望父母,早上出發,在娘家吃完午飯,歇上一歇,傍晚之時准能回來。可這一次,整整一夜都不見王氏回家,當丈夫的心裡不踏實,等天亮後,前往岳父家詢問。

哪曾想到了之後,將事一說,岳父登時大驚失色,說女兒昨天根本沒來,莫非被人擄走不成?於是家人四散尋找,可找了一天一夜,連個人影都沒有。這可奇怪了,此地並無土匪,縱使綁匪綁票,也該綁個有錢的,綁架村婦,沒什麼油水。王氏的丈夫急的發瘋,可找不到也沒辦法。

轉過天來,王氏丈夫獨自找尋,行至一處河岸之時,見兩個小乞丐在岸邊爭執,其中一個說道:「這餑餑該著俺吃,你昨日沒討來飯,師父讓餓你一天。」

王氏丈夫動了惻隱之心,於是將自己帶的餑餑掰了一半,走上前去給那小乞丐吃。小乞丐接過餑餑,手裡提著的籃子一下引起王氏丈夫的注意,這個籃子好面熟啊,這不是我家那口子用的籃子嗎?於是趕緊詢問小乞丐這籃子從何而來。

小乞丐受了人家恩惠,自然言無不盡。他說這個籃子是師父昨日給的,聽師父曾將一個婦人和一個孩子賺到船上,這籃子該是那婦人的。王氏丈夫一聽,心說不好。問清小乞丐的師父住在何處後,快步跑到岳父家邀集村中數十條壯漢,手持棍棒前往捉拿歹人。那個小乞丐沒有說謊,在一處擺渡附近的茅草屋中,眾人找到兩個老乞丐,這就是小乞丐口中的師父。一通棍棒之後,老乞丐說出實情,那對母子已經遇害,屍首就在岸邊的箬包船上。

眾人登船找尋,只見前後船艙底有許多瓮,瓮口用黃泥封口。打開這些瓮後,一股腐臭味瞬間瀰漫出來,在場所有人差點沒吐了。再看瓮中,滿是斷脊殘臂,其中有個瓮中有幾顆人頭,擺在最上面兩顆人頭正是王氏和她的兒子。

這還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做下殺人害命的勾當,於是眾人將這兩個老乞丐拖到縣衙。有物證在此,容不得狡辯,兩人說出實情,告知縣太爺,在三十里外有個荒廢的土地廟,喚作「花兒窩」,裡面有四十幾個乞丐,表面上要飯,順帶做些擺渡生意,但實質里專做些卑劣勾當。若是看中哪家小姐,晚上潛入院中,用熏香迷倒之後,擄入「花兒窩」任由這些乞丐姦汙,有些賣到外地給人做老婆,有些則剜去雙目,割掉舌頭,用火炭燒毀其臉面,在將其手腳任意折斷,白日丟在街上乞討,晚上拖回作發泄之物。那一日,他倆見到王氏有幾分姿色,又見還帶著個小孩,便打算將這對母子擄走,哪曾想王氏跟其廝打起來,於是一不做二不休,殺掉這對母子之後,藏屍船中。早在王氏之前,兩人還做下十幾次人命案,瓮中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人的屍骸,其餘的全部銷毀了。

縣令聽罷,令左右衙差將這兩人一通好打,然後帶齊人馬由其中一人引路,前往「花兒窩」抓人拿凶。

到達之時,天已擦黑,縣令一聲令下,眾衙差連同幫忙之人衝進廟中,將廟中乞丐悉數拿獲,其中有四名面目可怖,四肢殘疾的女乞,正是被擄劫殘害之人。

在這廟中,掛著一幅對聯,縣令看過之後,怒道「該殺啊,該殺!」

只見上聯寫「雖非作宦經商客」,下聯寫「確實藏龍卧虎堂」,橫批「逍遙之所」。這幅對子乃是「頭丐」所寫,好大的口氣,一語道破此地是個藏污納垢之所,足見其齷齪多端。

此案很快了解,除幾個小乞丐和那四個女乞之外,其餘人等一概斬殺,絕不姑息。這伙乞丐儘管被法辦,但也僅僅是其中一小撮,坑蒙拐騙、「採生折割」者從未根除,乞丐之毒不遜色蛇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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