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絕」和「野外滅絕」?聽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怎麼說
什麼是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
IUCN Red List of Endangered Species
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紅色名錄)於1964年開始編製,是全球動物、植物和真菌類物種保護現狀最全面、最權威的名錄。目前紅色名錄收錄了超過80000個物種,其中超過23000個物種面臨滅絕風險。對於每個收錄的物種,紅色名錄都提供了種群及趨勢、地理分布和棲息地等信息。預期到2020年,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預期將收錄至少160000個物種。
紅色名錄都有什麼等級及標準?
《IUCN物種紅色名錄等級和標準3.1版》(IUCN,2012)根據如下5個標準,將物種按瀕危程度劃分為9個等級:
A:種群減少(Population Reduction)
B:分布區小、衰退或波動(Restricted Geographic Range)
C:種群小並衰退(Small Population Size and Decline)
D:種群非常小或分布範圍有限(Very Small or RestrictedPopulation)
E:數量化分析(Quantitative Risk Analysis)
紅色名錄如何定義「滅絕」與「野外滅絕」?
《IUCN物種紅色名錄等級和標準3.1版》(IUCN,2012)對「滅絕(EX)」做了嚴格的定義:
已沒有合理理由質疑該物種最後一個個體已經死亡;當對該物種的全部歷史分布範圍內已知和/或預期的生境以適當的時間頻次(天、季節、年度)進行了全面徹底的調查,且調查在適當的時間尺度上超越該物種的生命周期和生命形態,仍未發現任何個體,則該物種被推定為「滅絕」。
同樣,紅色名錄對於「野外滅絕(EW)」,定義為:當一個物種僅僅被知通過人工繁育、圈養而生存,或作為歸化種群在其歷史分布範圍之外生存;當對該物種的全部歷史分布範圍內已知和/或預期的生境以適當的時間頻次(天、季節、年度)進行了全面徹底的調查,且調查在適當的時間尺度上超越該物種的生命周期和生命形態,仍未發現任何個體,則該物種被推定為「野外滅絕」。
紅色名錄對於推定物種為「滅絕(EX)」或「野外滅絕(EW)」十分慎重。對於有證據顯示可能已經滅絕或野外滅絕的極危(CR)物種,紅色名錄還制定了一份「可能滅絕(CR(PE)」或「可能野外滅絕(CR(PEW)」的物種名單,但在依照規定標準和程序確認之前,這些物種還不能被列為「滅絕(EX)」或「野外滅絕(EW)」。
物種瀕危等級的評估程序如何?
紅色名錄對物種的評估有非常具體和嚴格的程序及要求,大致的流程詳見下面附圖(來自紅色名錄官網)。
簡要解釋如下:
一般情況下,由IUCN組織的評估工作的主體為「紅色名錄評估團」(RLA),一般是IUCN物種存續委員會(SSC)的常設專家組(SG)或為某些物種的評估而專門建立的獨立評估團,亦或是IUCN之外的夥伴機構。評估的支持方為IUCN秘書處的全球物種項目(GSP)及其他夥伴項目。
首先,在正式評估開始前,RLA需確認評估時間表、進行數據審查和準備。IUCN物種信息服務資料庫(SIS)將用來存儲和管理物種數據、評估及發布。
其次,進入正式評估過程,RLA可採用成員專家個人或集體形式以當面或在線工作的方式進行評估,初步結果將儲存在SIS中。
再次,進入審查過程,RLA主管將組織審查,並將不通過的評估返回給評估團成員。通過審查的評估結果,將進入一致性審查。
通過了以上審查的評估結果,將被遞交給IUCN秘書處的紅色名錄項目組(RLU),再次進行審查。
最終經過層層把關的評估結果,將被放入SIS並發布在IUCN紅色名錄網站更新。
除此以外,非IUCN系統的外部評估人員和機構,也可以獨立評估並直接向IUCN秘書處紅色名錄項目組(RLU)遞交評估成果。這些評估將由RLU組織審查並返回意見。通過審查的評估結果也會進入SIS並發布。
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等級評定以科學為基礎,要求非常強大的專業知識、科學依據等作為支撐。因此,當不具備足夠的證據支撐時,紅色名錄不會輕易做出物種瀕危等級的改變。
* 更多技術細節,請參見IUCN紅色名錄網站:
來源
I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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