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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創新,應更關注「怎麼做」

未來的大型職教發展項目在多大程度上實現真正的發展和創新,取決於多大程度上對相關要素進行更加合理的組合要更多關注方法層面的問題,關注職教創新所特有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工具的重要作用。

原文 :《職教創新應有方法層面的思考》

作者 |北京師範大學 趙志群

圖片 |網路

實現「要素的重新組合」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文件的發布與實施,凸顯了職業教育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地位。最近一段時間,政府啟動了一系列職業教育大型創新和發展項目,如高職「優質校建設」、「特高計劃」和「1 X制度」試點等,這對職業教育發展既是巨大的機遇,也帶來了多方面的挑戰。職業教育必須建立相應的創新發展機制,才能實現質量和效益的全面發展,這既需要構建有利於創新的機制和氛圍,也要努力提高相關科學研究的水平。

我國職業教育研究的發展還比較薄弱,相關研究成果也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致使一些重大實踐問題很難找到有效的解決途徑。目前從事職教研究、特別是政策研究的很多是來自管理和教學一線的工作者,他們本身處於研究對象之中,扮演著研究的主體和客體的雙重角色。這些研究常常按照研究者的「預設」來解釋現實,其結果往往是對工作經驗的樸素歸納而不是系統化的認知,如很多關於「高職擴招」、「職業技能證書」等問題研究就處於這樣一種境地。

與其他類型的教育相比,職業教育受到國家政策和經濟發展狀況的影響更大,理論與實踐的關係更為複雜,政府和各相關利益方需要通過協商,共同制定職教政策並監督實施,這是現代社會多元性特徵的重要體現。

按照創新理論的提出者熊彼特(J.A.Schumpeter)的解釋,由於投入增加導致的增長還不是發展,發展必須是創新,是用不同方式對現有資源的利用,即實現「要素的重新組合」。未來的大型職教發展項目在多大程度上實現真正的發展和創新,取決於在多大程度上對相關要素進行更加合理的組合,而不僅僅是投入。在現有職業教育組織管理體制下,除了政策和經費等宏觀方面的因素外,今後還應更多關注方法層面的問題,消除過去改革實踐中普遍存在的「學術忽略」(academic ignorance)現象,關注職教創新所特有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工具的重要作用。

制定解決方案的關鍵

從研究方法角度看,目前的「雙高」高職院校建設和「1 X」試點等均屬於「基於設計」的行動研究。在此,社會現實通過研究者(同時也是實踐者)的行動發生整體性的變化。這是一個反思性學習過程,研究者和實踐者通過協商,在真實的社會情境中選擇合適的方法,設計所期望發生的實踐變化。

德國職業教育典型實驗研究者斯羅納(Peter F.E. Sloane)教授把實踐性研究分為「理性實踐」和「反思性實踐」兩個層次,後者是更高水平的實踐。這意味著:創新過程中的社會現實非常複雜,創新的實踐者應當提出基本假設,並能理智地認知問題。不應當有必須完成的「使命」或一成不變的預設目標,研究者和實踐者共同參與原型的建立。制定解決方案的關鍵是找到行動中蘊藏的知識,並深入了解行動和實踐的關係。實踐者在自我反思的同時,可根據自己的利益和價值取向,針對部分內容採用獨立的解釋和行動方式。

在各種項目中,項目管理者和評審專家對項目設計有很多質量要求。儘管如此,過去很多項目編製的「建設方案」和提交的驗收資料還是在「做材料」。有人甚至抱怨,項目實施過程就是寫方案和買設備的過程。事實上,標準化的項目設計和實施很難滿足創新項目複雜而多樣化的要求,有時甚至可能限制真正的創新。項目組織者應當與介入式的「傳教士態度」劃清界限,這有可能會混淆「研究」和「追求理想」的差別,最終影響創新這一更高目標的實現。

大型創新發展項目的設計實施是一個不斷學習、設計、實施、反思和優化的迭代過程,關鍵是在管理者、研究者、實施者(職業院校)和服務對象(企業)之間建立持續、有效的對話。教育發展是社會多方交互作用的結果,應建立明確的效果鏈,在項目目標、定期循環和結果評估與反思之間建立系統化的聯結。只有實踐者的思想和行動真正發生變化,才能取得真正的改革效果。

文章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661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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