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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期望到尊崇:晚清民初留學生社會精英形象的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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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授予留學生出身的制度是清政府任用留學生的關鍵步驟,在科舉廢除的背景下更成為進階官場的捷徑。

甲午戰後,受戰敗的刺激,國人東渡留學的熱情高漲。在維新變法運動期間,楊深秀、康有為等陸續上奏摺請派學生遊學日本,指出「非派才俊出洋遊學,不足以供變政之用」,總理衙門遂上「遵議遴選生徒遊學日本事宜片」,開啟了留日教育的閘門,地方督撫率先派遣了留日學生。戊戌維新雖失敗,留日教育仍迅猛發展。

維新運動時期,留學生作為新的社會群體有了嶄新的形象。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梁啟超在《時務報》刊登江西康愛德女士小傳:康愛德是一名畢業於美國「墨爾斯根省之大學(即密歇根大學),以發念救眾生疾苦因緣故,於是專門學醫……以中國之積弱引為深恥,自發大心,為二萬萬人請命,思提挈而轉圜之」的新女性形象。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新女性所接受的是西方現代教育,獲得的是醫學學位,梁啟超認為如果不是自幼被美國傳教士收養,「不適美國、不入墨爾斯根大學,則至今必蚩蚩然塊塊然戢戢然與常女無以異」。這正是維新派建構的新女性形象,也是留學生的形象。

光緒二十四年三月(1898年4月)張之洞撰寫《勸學篇》,在其外篇「遊學第二」中,張氏竭力主張向日本派遣學生。由於《勸學篇》受到清政府的讚賞並廣為刊布,留學日本成為時代潮流,帶動了晚清留學教育的風起雲湧。儘管《勸學篇》中沒有討論留學生形象的詞句,但將遊學日本視為社會改革和國家強盛的關鍵措施之一,事實上已經對留學生抱有強烈的積極期待,這是晚清留學生形象形成中非常重要的時間點。

在此後很短的時間內,留學生迅速成為晚清社會寄予厚望的群體。1902年,梁啟超稱「中國他日之存亡絕續,皆將維日本留學生是賴。多得一人,即多收一人之益。中國今日大事,未有過於是者」。由於時任駐日公使蔡鈞致函外務部反對派遣留日學生,梁倡言「阻止派留學生之人,即我國文明之公敵也」。留學生、特別是留日學生成為中國「存亡絕續」所仰賴的力量。

正如梁啟超所言:「夫以前後一二年之間,而諸君之被推崇受期望也,忽達於此高度之點,是一國最高最重之天職,忽落於諸君頭上之明證也。」在《敬告留學生諸君》中,梁啟超將留學生視為「最敬最愛之中國將來主人翁」,寄以「不徒在立國家政治之基礎而已,而又當立社會道德之基礎」的期望,留學生成為國家前途的希望。《外交報》稱「而今之留學生,則嶄然現其頭角,為通國中之一種新人物,其衣冠、其舉動、其言論、其習尚,均令人望風而識,不與他人相混淆」。期望之情溢於言表。

對留學生形象確立起到關鍵作用的則是清政府所頒布的一系列鼓勵遊學的政策。

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初五日(1901年9月17日),清廷頒布上諭,鼓勵各省派學生出洋,稱「如果學成得有優等憑照回華,准照派出學生一體考驗獎勵,候旨分別賞給進士、舉人各項出身,以備任用,而資鼓舞。將此通諭知之」。在此基礎上,光緒二十九年八月張之洞分別擬定「約束章程十款,鼓勵章程十款,又另擬自行酌辦立案章程七款」,對留學生加以約束並鼓勵之。清政府很快頒行各項章程,其中《鼓勵遊學畢業生章程》十條,對獲得各級留日畢業證書的學生給予獎勵並任用,分別獲得從拔貢、舉人、進士、翰林的出身,原有出身者,則視所學程度,給予相當官職。與此同時,對於自備斧資出洋留學者,「自應與官學堂畢業生一律給獎,勿庸加以區別」。

在科舉制度仍舊實施的年代,這一制度對士子熱衷留學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而出洋留學得有各級文憑就可以獲得出身的獎勵辦法,無疑成為留學大發展以及留學生正面形象的助推器。稍後十一月,張百熙、榮慶、張之洞聯名上奏「請獎勵職官遊歷遊學片」,希冀「內外職官,願出洋遊學者,必接踵而至」,對官吏出洋給予鼓勵。在清政府多方鼓勵的政策之下,留學成為晚清社會的熱潮,留學生被整個社會寄予厚望,「其前途最有望,而能負擔將來之中國者,則必曰留學生……留學生未來之主人也,未來之統制者也。問中國之前途而可以任國事者,則留學生而已。」留學生正面、高大的形象在20世紀最初的兩三年內形成了。

從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到宣統三年(1911年),學務處(學部)主持的留學畢業生考試共七屆,並舉辦了四屆廷試。第一屆學部考試時,考試及第者就授予科名和官職。在科舉制度廢除以後,學部考試為學成考試,考試合格的留學生由學部頒發統一文憑,分別授予翰林、進士、舉人等出身,而不給予官職,學部考試定期舉行;經過學部考試合格的學生再通過廷試,即入官考試,授予官職,廷試不定期舉行。部試和廷試都為留學生做官開闢了途徑,這對於留學生有很大的吸引力。

清政府還採取了「訪問薦舉遊學畢業生」的辦法,給予早年畢業歸國的留學生出身,以示嘉獎。早在光緒三十一年十月張之洞就曾致電外務部為辜鴻銘請獎:「查三品頂戴員外郎職銜辜湯生,號鴻銘,兼通英法德三國語言文字,得有英國大學羅馬、希臘經科博士文憑(足比中國進士),並德國國家工程學堂修業文憑。該員志趣端正,學問優長,各國皆知。」請求賜予辜鴻銘進士出身。在當年雖未實行,但為獎勵「老留學生」提供了思路。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直隸總督袁世凱也奏請免試授予回國十年以上、政績突出的留學生詹天佑、吳仰曾、屈永秋、鄺榮光四人進士出身,得到朝廷允准,並將這一辦法推廣。學部奏請令各省督撫廣加延訪,「凡專門學成回國在十年以外,學力素優、復有經驗者」,賜予出身。得到清廷同意之後,學部制訂了《考核各省採訪遊學專門各員章程》五條。根據這一章程,宣統元年十二月最終確定了19名回國留學生獲得出身獎勵。雖然這樣的受獎對於留學生本人來說只是一枚榮譽勳章,但這一事件卻意味著清政府對於19世紀末留學教育的總結,將留學與科舉的功名置於同等的地位,對留學教育起了助推的作用。

清政府薦舉留學生的制度一直持續到宣統三年,三月學部給伍連德奏請獎醫科進士的奏摺中,稱「該員在英國堪伯里志[劍橋]大學校內之意孟奴書院肄習格致醫學,光緒二十五年畢業,考試取列優等,得學士學位,又往法國巴黎帕士德學校肄業,得有碩士學位,三十一復得博士學位,又赴各地研究霍亂各病症並著有醫學各書等……於研究情形極有心得,為英美醫員所讚賞,聲名籍甚」,奏請賞給醫學進士學位。「聲名籍甚」是留學生良好形象的體現,無論督撫還是學部的奏摺中,都詳述留學生所入外國學校、所學專業、所獲學位等等留學內容,這與四十多年前奏獎容閎等人所用「通夷言、夷字」的評價迥異!

總體來看,晚清授予留學生出身的制度是清政府任用留學生的關鍵步驟,在科舉廢除的背景下更成為進階官場的捷徑。在清末新政中,清政府需才方殷,留學生成為新政所依賴的人才:在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中,在憲政編查館中,在晚清教育新政中,在資政院、洛議局成立過程中,留學生都參與其中,留學生與新政關係密切,留學生成為清政府任用的對象。將留學獲得的文憑直接等同於進士等各級出身,又根據出身授以官職,既增強了留學生的良好聲譽,又為民初對留學生入仕的批判埋下了伏筆。

20世紀初,留學生被視作社會變革希冀的力量,「有無窮之責任,受無二之待遇,抱無窮之希望,受無限之責望者,伊何人乎?曰留學生是也。」寄予留學生厚望的不僅有清政府,還有革命黨人:「留學生者,二十世紀最美之名詞也,新世界之主人翁也。其一舉一動非以救同胞為義務耶,非去專製為目的者耶,非以建設新中國、使種族不見滅於強國者耶。」社會各界都對留學生寄以厚望:「今日舉國人士殷殷屬望,無愈於留學生,無亦以為英才之選,舍斯莫當耶。」留學生成為晚清社會尊崇的社會力量,留學生被視為未來社會的主人翁,形象之丕變進一步推動了留學教育的高漲。

武昌起義各省響應,留學生在其中起了關鍵作用,「辛亥革命的一切成敗之處,無不與留學生有著直接與間接的關係」。民國肇始,留學生在南京臨時政府各部總長、次長中占多數,南京臨時政府首屆內閣九部中,除了內務部、實業部和交通部總長無留學背景之外,其餘各部總長、次長均為留學東西洋學生。

1912年2月15日,袁世凱接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3月10日在北京就職,這標誌著北京政府統治的開始。北京政府成立後,各部官員、職員人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1912年4月《申報》引西方報紙稱:「北京各部現須交代將來錄用職員,聞袁大總統意擬分為四類:以南京政府舊人之曾留學者為第一類;南省人材之富有經驗者為第二類;北方各學堂畢業及曾遊學者為第三類;北政府舊人物為第四類。」

表面上,袁世凱十分重視對南京臨時政府部員的任用,其中特別重視有留學背景者。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北京政府各部院中留學生佔了相當的比例,有著顯耀的地位。1914年組織憲法會議選舉代表時,「政治會議多數議員現贊成每省各舉代表三員組織憲法會議,三員中一須舊時國會議員,一須外國留學生,一須有實際政治經驗者」。以1916年時的中央政府職員情況來看,當年各部院職員總數為3580人,各部院均有留學生,留學生總數達到806人,佔到總人數的22.51%,比例是相當高的。特別是在農商部中留學生所佔的比例竟高達49.78%,幾乎一半人員都是留學生。其次是交通部、大理院,留學生所佔比例都在40%以上。北京政府中留學生佔了相當大的比例:「留學生為一國之領袖,一國之救主……今就北京一隅以觀:其在政界膺重位而有聲望者,不下百餘人……遊學一途,實為今日登仕版膺政位之終南捷徑,將來之官吏,今日之留學生。」

留學生受到了北京政府的重視和任用,表明民初政府對於接受了西式教育人才的需求,是民初社會吸納留學生的結果之一。從留學生角度來看,政界留學生如此眾多,與國民「僅以出仕為尊榮」觀念有關,「今科舉已廢,進取仕祿之階,惟留學為最捷」。依舊沿襲著傳統知識分子「學而優則仕」的傳統,留學生是炙手可熱的社會精英形象。以至於蔡元培在1923年的宣言中有「現在政府那〔哪〕一個機關,能離掉留學生?若學生相率辭職,政府當得起么?」的反問,留學生在北京政府中所佔位置非常重要,是不爭之事實。

1922年丁文江、胡適等人創辦了《努力周報》,發表大量力促「好人」出來從政的文章。1922年5月14日《努力周報》刊登《我們的政治主張》,提出了「政治的清明全靠好人出來奮鬥」的主張,被研究者稱為「好政府主義」。在這一「宣言」上簽名的十六人中,只有梁漱溟不是留學生的身份,其他十五人都是留學歐美的學生,可以看作是留學生的宣言。1923年丁文江以「宗淹」為筆名在《努力周報》上發表名為《一個外國朋友對於一個留學生的忠告》的文章,更是稱「留學生是中國知識最完全的人,也是享社會上最大權力的人」,知識越多,享有的權力越大,責任也越重,希望留學生能肩負起社會責任。

同年8月26日丁文江的《少數人的責任》,提出「中國政治的混亂,不是因為國民程度幼稚,不是因為政客官僚腐敗,不是因為武人軍閥專橫;是因為『少數人』沒有責任心,而且沒有負責任的能力」。留學生自我認知上越來越明確:少數的優秀分子—其中包括留學生—肩負著社會的責任、而且有負責任的能力。

政界以外,民初留學生在軍界、學界、工商界等領域都有顯耀的地位。「在軍學界據要津者,亦比比皆是。蓋自科舉既廢,吾國政界、軍界、學界,莫不取材於留學生。」「須知今日之中國,正屬需要留學生之時代。」來自各界的聲音,都表達出留學生是社會的希望所在。「留學是一種最好的出身。現在最『得意』的在政界最活動的,雖然不全是留學生,也是以留學生占最多數。留學生的頭銜可以抵得前清的舉人、進士、翰林等正途出身,所以考文官試驗的、領憑做律師、會計師的,候補做省議會國會會議員的,都常藉著一張外國學校的證書,審定他們的資格。總之,留學生在今日社會裡已成為一種特殊的社會階級,也就是最優異最高貴之階級。」留學生成為整個社會的焦點之一,社會對留學生寄予厚望,希望留學生「回國而後,群策群力,施展懷抱,以拯救此將亡未亡之中國」。

不僅社會對留學生寄予厚望,留學生自我認知在民國初年也逐漸清晰。雖然早在1914年留美生胡適就發表了《非留學篇》,稱「留學者,吾國之大恥也!留學者,過渡之舟揖而非敲門之磚也。留學者,廢時傷財事倍功半者也。留學者,救急之計而非久遠之圖也」。然而胡適又稱「留學不可廢」:「留學者,救急之上策,過渡之舟揖。吾國一日未出過渡之時代,則留學一日不可廢。」談到留學生的責任,莫急於「取他人所長,補我所不足,折中新舊,貫通東西,以成一新中國之新文明」。胡適對留學生的批評目的恰恰是要闡明留學生的責任—再造新文明。任鴻雋指明「留學生者,吾國所仰為起死回生之盧扁也」,希望留學生歸國後「稍稍留意於社會事業,而勿以考試為終南捷徑,作金馬門避世之想」。稍後,1917年,留美學生張宏祥談到「萬事可謙,唯於責任上應有當仁不讓、鼓勇力行之氣概……革新思潮之責,實為吾人所同具」。這些都體現了留美生自我意識的增強,自此「責任」成為留學生非常注重的自我命題。

同年,留法學生李書華也撰文敬告留學生,希望留學生「注意個人之自覺(責任與人格)、與團體之結合,此實與吾人將來回國任事有重大關係」。「四千年古國有一線之光明,與無窮之希望者,實為吾輩學生。故使中國而不亡者,為學生。致中國於富強者,亦為學生。而學生之中,尤以留學生似為最有希望者……國人實以是望之留學生,留學生即不得不以是自任焉……對於國家有轉危為安之責,對於社會有維持改良之責……苟能盡吾能力,即為盡吾責任。習政法者,可入政界,習科學者,則萬不可棄其所學,從事他業。」號召留學生回國後「創辦總學會,分科進行,習某科者集合同類,從事某科之研究,傳布學識、發展學術。」這是一名即將成為學者的留學生對責任的理解。20年代以後,即將留學的清華學生也明確自身的責任:「革命事體非空言可以奏效者也,必須有領袖之人才焉,且要有有膽量於學識而有犧牲之人才而後可,而凡此重任非留學生莫屬。」留學生責任意識的出現及增強,體現了留學生對自我形象的認識進一步明確。

本文轉自公眾號:史學月刊,原文載於《史學月刊》2019年第4期(原文為《晚晴民初留學生社會形象及其演變》,上文選摘了文章第二部分,第一部分請見昨日發布內容)

因原文較長,故分期轉載,歡迎持續關注。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號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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