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產假新規定:待遇提高了,但對女性不一定是好事
文|好孕姐
隨著二胎政策的開放,各地為了鼓勵生育,也為了考慮生產對一個家庭的影響,都陸續推出了一些好的生育新規。今年2019年產假規定也有了新的調整,女性生育待遇普遍提高。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過來人卻覺得對女性不一定是好事。
部分省份產假時間由98天增加至128天或158天
按照以往的規定,國家的法定產假天數是98天,但是隨著國家鼓勵二胎政策的推行,全國部分省份已有25個省陸續將產假時間增加至128天或158天。而廣東、黑龍江、海南、甘肅、河南部分地區,產假還有接近半年的,而西藏甚至可以休一年。當然,具體時間還要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來實施。比如,根據生產方式,順產或剖腹產,以及難產,天數會有所不同。而生育多胞胎,每多一個孩子,可以在原有的產假98天或128天的基礎上增加15天。
綜合來看,新規是提高了女性生產的待遇,給足了女性產後身體恢復的時間。而且,至於具體可以休多少天的產假,還是要看當地的政策,以及女職工所屬公司的具體執行力度。
企業負擔加重,可能導致女性就業歧視
不過,從企業方面考慮,無疑就增加了負擔。畢竟,每個企業招聘員工,都希望員工努力工作,按時上班,給公司創造更多更高的價值與收益。如果所招聘的女員工,休產假時間過長,就意味著公司要支付的產假工資更多,而這期間女員工又無法給公司做具體的貢獻。所以,很多企業從女員工的結婚生子、產假時間、帶娃等因素考慮,可能在招聘時就更傾向於選擇男職工了。
所以,從這一點看,新規延長產假的話,可能無形中導致女性就業遭受歧視。雖然,國家會對這一現象做出調控,但是有些企業也會鑽空子,比如,招聘一些生育過的女性,或者在招聘時詢問女性是否有生育打算,或者直接提出類似「三年內不得生育」的無理條件等。這些,其實都是變相的女性就業歧視。
就算政策順利落實,也會不利於女性重返職場
當然,新規延長產假的規定確實是好事,是充分考慮女性身體恢復狀況,以及產後哺乳、育兒和心理恢復狀況等的人性化規定。而一些正規企業,也會積極支持該新規,讓政策順利落實。但即便如此,作為享受新規的當事人,女性也會有新的顧慮或者麻煩——不利於女性重返職場。
因為,不管是98天的產假,還是128天或158天的產假,都會造成女性工作斷層。尤其是產假延長之後,女性再回去,一是工作進度可能跟不上,一切要重新開始;二是公司人事會發生很多新變化,自己的處境會很尷尬,比如自己原來的職位已經被別人取代。所以,就算企業不以降低工資、工作刁難的形式,逼迫產假歸來的女性職員辭職,她們自己也可能因為各種不適而無法順利返回工作崗位。
網友們,你對產假時間延長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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