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年間,兩乞丐當街耍蛇,一老者看後,驚詫:此非蛇,而是人
前幾日,筆者寫了幾篇古代乞丐的文章,揭露了乞丐之惡。善良之人總認為乞丐可憐,殊不知最歹毒者非窮凶莫屬。
今日里,筆者說幾個清代文獻記載的小段子,其中有兩個還被收錄至《清稗類鈔》中。只不過那部著作是文言,只用三兩句便概括了全文。筆者從天津圖書館曾找到過詳細資料,憑藉記憶,我寫出來。看過之後,您各位一定大驚失色,原來世間竟有這種事情!
且說第一個,話說清朝乾隆年間,正值盛世之時,在蘇州虎丘一代,某一日來了一個雜耍乞丐,此人牽著一頭怪熊,在鬧市之中訓熊討錢,人們爭相觀看奇獸。之所以將這頭熊稱之為「怪熊」,是有原因的。這頭熊與其他熊類不同,可直立行走,可作字吟詩,並且能聽懂人言,儘管周身布滿獸毛,卻近乎於人。乞丐喚此獸為「人熊」,說它乃是個山中奇獸,受高人點化,修鍊成人形,不出五百年,便可幻化。百姓信以為真,認為這是瑞獸,因而花錢求字。只需大錢一枚,人熊便書寫唐詩一首。一連幾日,求字者絡繹不絕,人熊若是不肯寫,那乞丐便手持皮鞭恐嚇,因而人熊不敢不寫。
某一日,這乞丐將人熊留在一處破廟,自行到城中作樂。有人慕名而來,見人熊獨自在家,酬以百錢,要人熊贈字一幅。哪曾想人熊寫完之後,求字之人當即驚詫不已,只見紙上寫道「吾乃長沙訓蒙人,被乞丐擄來為獸,祈求善人慈悲,救我脫出苦海。」
求字之人看罷之後,速到鄰近官衙報案,縣令一聽,天下竟有如此之事,遂派三班衙役前往捉拿惡丐。不出多時,惡丐與人熊被帶到堂上,縣令當即升堂問案,圍觀百姓將官衙圍的水泄不通,爭先觀瞧人間奇聞。
縣令拿出人熊所寫之字詢問惡丐可否屬實,惡匪矢口否認,反說人熊瘋癲,紙上所寫並非實情。縣令聽罷,當即大怒,命左右行刑。惡丐經不住刑,遂說出實情。
正如那人熊所寫一般,某年,惡丐在長沙訓蒙見一孩童獨自玩耍,於是拍了花子,擄至外鄉,先用啞葯毀其哽嗓,令其不能言語。而後用大針攮其周身,致熱血淋漓,趁著血熱,塗抹一層特製葯膠,而後將馴養的一頭狗熊屠宰,剝去熊皮,包在孩童身上。不出三日,人血熊血黏在一起,永不可掙脫。此後數月,惡丐訓熊乞討,若是不從,便用皮鞭抽打或大針猛刺。這兩年來,惡丐攜人熊穿街過巷,以訓熊為名騙取錢財。為防人熊吐露實情,惡丐與人熊整日不離。
也許老天有眼,這一日,惡丐得錢後心情喜悅,因而多喝了幾杯黃湯。酒醉之前,將人熊鎖在棲身破廟之中,自己前往城中尋歡。若不是有人偏巧來求字,人熊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脫離苦海。
聽審百姓聞此言,咬牙切齒,恨不能食其肉、抽其骨。縣令更是為之震怒,好個惡丐,竟然做下這等卑劣勾當。當場丟下令牌,不容惡丐狡辯求情,不必上報三司衙門。左右,將這惡人拖到衙外,亂杖斃之。
左右公差領命,將惡丐拉到衙門外,水火無情棍劈頭蓋臉往下砸,老百姓也持石塊或木棒毆打。不出片刻,這「採生折割」之惡丐變為肉泥,也是惡有惡報,死不足惜。那人熊被縣令遣人送回原籍,不出多久,因被人視為怪物而跳河自盡,實在令人可發一嘆。
好了,這個段子講完了,各位如何,是否感覺心中憤懣?您且別急,聽我再講一個。
大清同治十二年,某一日,山東淄川(今屬淄博,原屬濟南府管轄)廟會之上,出現一道奇景,有兩個自稱安徽鳳陽府的乞丐當街獻藝,先是唱了幾段,而後跟人討錢,聲言若是有人肯多些施捨,便拿出一件「奇物」讓大家開眼。有人問是什麼奇物?那乞丐說是「人面蛇」。眾人好奇,紛紛丟錢給乞丐。乞丐收錢之後,拖過來一巨大口袋,口袋一鬆口,從裡面慢慢悠悠爬出一條怪蛇。圍觀之人一見這怪蛇,又是怕又是驚又是喜。
為何又怕又驚又喜?怕的是這蛇太駭人;驚的是世間竟有如此奇物;喜的是今日開眼,有幸看到玩意兒。
只見這條怪蛇,頭顱分明是人,只是兩腮如被刀割一般,嘴角分叉至耳根處。脖頸之下,是個蛇身,儼然就是一條大蛇,將此物喚作「人面蛇」一點都不假。這怪蛇在地上翻滾,做各種雜耍,儘管不能吐人言,卻能模仿嬰兒啼哭。
其中一個乞丐說道,此物乃是山中蛇仙之子,父母渡劫不成,被雷劈死,留下這條小蛇苟活人間。這小蛇有些道行,但是資質尚淺,因而只將頭部幻化了人形,身子卻還是個蛇身。兩人心軟,不忍見這小蛇喪命,因為救了下來。
乞丐說完之後,善良之人紛紛賞錢。人從之中有個善人,此人姓孟,孟大善人早年在朝廷為官,見多識廣,認為其中必有蹊蹺。命僕人偷偷將此事上報公衙,因為此地長官跟孟大善人關係莫逆,因此不敢耽擱,立即帶人親自趕往現場。
長話短說,縣令來到之後,見過孟大善人。孟大善人言說自己覺得那人面蛇本應是人,或是被惡丐採生折割,才變成這人非人、蛇非蛇的怪物。縣令當場問案,兩個乞丐支支吾吾,不肯承認。那人面蛇一見有人為自己做主,滿面流淚,口中哇哇亂叫,好似有莫大冤情。
見此情景,縣令和眾人都明白怎麼回事,三班衙役撲倒乞丐,當場就打。一通好打,兩人交待實情。此人面蛇原本是個孩童,被二人擄來之後,毀其哽嗓,鋸斷四肢,將皮肉刮爛,用事先縫製好的蛇皮裹其身上,在以鰾膠黏住,久而久之,蛇皮黏在身上,不得脫落。那蛇尾實則是內襯棉絮,常用藥油保養,因此蛇皮不破。為製成此物,兩人連抓十來個孩子,只有這一個成功,其餘全部喪命。
聞聽此言,眾人皆怒。縣令將其鎖拿回公衙,上報濟南府,不久之後,濟南府傳來回票,命淄川府以「大卸八塊」之法懲辦惡徒。最終,惡徒被正法。至於人面蛇下落如何,無從得知。只說幽冥惡鬼雖惡也惡不過這些窮凶之徒。
寫到此打住,因篇幅原因,暫時寫這兩段。若有朋友還想看,請關注大獅,大獅回頭將這些段子寫完,讓您各位見識見識這古代乞丐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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