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這項政策會讓清朝貪腐橫行,和珅很高興,為啥乾隆更開心?
都說清明清明,清正廉明。但清朝卻真不清,明朝也真不明。而在政治上,兩朝更是一點都不清明。明朝還好說,早年皇帝勵精圖治,大力改革,使國力得到大幅提升。到了明成祖時期,更是萬國來朝。不過在貪污腐敗方面,明朝卻也是首屈一指。朱元璋採用的低薪養廉政策,迫使不少官員鋌而走險收受賄賂。中國古代的三大巨貪更是兩個都出自明朝,搞的朝政烏煙瘴氣,百姓民不聊生。
而清朝呢?在腐敗一道那是更是永無止境。清朝第一巨貪和珅,為了提高國家財政,充實乾隆的腰包,就曾向乾隆提出過一項政策。這個政策一經提出,國家貪腐人員嘩嘩上漲,但乾隆卻對此十分滿意,還繼續將其敕封高位。那這項政策到底是啥呢?乾隆為啥明知此項政策會讓國家腐敗橫行,卻依舊大力支持呢?
這項政策就是大名鼎鼎的「議罪銀」政策。眾所周知,乾隆皇帝雖然開創了乾隆盛世,但他花起錢來可是一點都不含糊。雍正退位前,曾為他留下白銀6000萬兩,然而僅僅20年,乾隆就將這麼一大筆財富揮霍一空,可見其手腳之大。不過,即便是雍正留下這麼多錢,可還是不夠他花,內務府居然罕見的空虛了。這可怎麼辦?因此和珅提出的議罪銀政策就十分對乾隆的口味。
和珅提出:若官員犯罪,並且受到刑罰,則可以通過繳納議罪銀來減免刑罰和罪名,換取其人身自由。並且,他對於適用議罪銀的對象也有著十分清晰的定位。在和珅心中,他清楚地知道,誰才有如此巨額的斂財能力。因此他下手的對象並不是常人,而是那些地方督撫、壟斷行業的官員及各種富商。
如:當時大學士阿桂派系的浙江巡撫李志穎,就因包庇貪官王燧、縱容手下歌姬在娛樂行業斂財而被查。李志穎是怎麼做的呢?根據自己的罪過定量,主動向皇上上繳議罪銀10萬兩,免去牢獄之災。再如當時的斂財能手,曾任蘇州織造、兩淮鹽政的全德,因收受商人的賄賂,而主動上繳白銀19萬兩請罪。不僅免去罪過,更是受到皇上表彰。其餘官員若是不能一次結清,甚至還能分期付款,分多次結清。而這一筆筆的白銀收入,都讓乾隆心裡那是樂開了花。
雖然在乾隆口中,議罪銀僅是偶爾為之。然而,議罪銀的收入卻使內務府重新充盈了起來,他更是靠著這筆收入6次南巡。這也就明白了,乾隆為啥明知會滋生貪官,卻執意採取這項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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