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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再借我30萬,我給你弟弟買套房」,媽,我快離婚了!

文:十里

本文原創,抄襲必究

「拒絕娘家人,真的比為他們付出更加的痛苦,因為他們只記得你拒絕他們時的殘忍,而記不住你曾經的任何付出,所以才會一次次變本加厲的傷害你」!前些天,小敏愁苦的對我說了這麼一句話。

小敏說:「她現在心中非常的絕望和痛苦,丈夫吵著要和她離婚,母親也吵著向她要錢,甚至是不惜用各種狠話威脅她,她很絕望,真的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了」。

小敏說,哪怕是丈夫提出離婚,她也一點不恨自己的丈夫,因為在她看來,這一切都是她自己罪有應得,丈夫的壓力真的太大了,所以才會向她提出離婚。

小敏說,丈夫會離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她太顧娘家,而忽略了自己家。小敏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娘家,有一個強勢的母親和一個不務正業的弟弟,所以這輩子她被自己母親吃得死死的。

從小母親就對小敏和弟弟區別對待,在她母親眼中,小敏就是個賠錢貨,所以小敏的童年非常不幸,只充斥著母親的打和漫罵,所以哪怕是成年,成婚後,小敏依然不敢反抗自己的母親。

結婚後,小敏的母親常以各種借口,來向小敏借東西或是借錢,一旦小敏不同意,那麼一定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甚至是以自己的性命威脅,所以每次小敏都被母親吃得死死的,一開始是要了丈夫半新的車,後來是各種借錢治病,再後來是借錢給弟弟買工作,當然說是借的,可小敏卻知道,母親根本就不可能還。

小敏說,剛開始時,丈夫還會處處的讓著她,說給就給了吧,可隨著她母親的變本加厲,他們夫妻間的感情也出了問題,常常爭吵。這次她丈夫直接就提出了離婚。因為小敏的母親又來要錢了,這次一開始就是30萬。

那天,小敏母親又來小敏家了,沒有任何噓寒問暖,張口就對小敏講:「女兒,再借我30萬,我給你弟弟買套房,你放心,以後你弟弟會還你的」!

聽到母親的話,小敏愣住了,直接對母親說:「媽,我沒有這麼多的錢,我的日子也很難過」。小敏本以為,自己的話會讓母親閉嘴,可哪知道她母親卻面色一變,用命令的語氣對小敏大聲道:「你沒有,你丈夫有啊,他那麼能掙錢,也不在乎這麼些錢,你開口准行,你就這一個弟弟,你必須為他爭取」。聽到母親的話,小敏非常痛苦,直接拒絕了母親說:「媽,我快離婚了」。然後小敏懶得理會那個已經氣急敗壞,各種威脅她的母親,直接走了,因為她覺得自己特別委屈,自己這個母親太自私了,根本沒為她考慮過半分。

對於這件事,小敏非常的痛苦和糾結,因為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她手裡還真有這三十萬,因為這是以前丈夫給孩子準備的錢,可丈夫卻說了,如果這次她給了這30萬,那麼他就會直接離婚。而母親也說了,如果小敏不借這筆錢,那麼她們就會和她斷絕關係,甚至母親還以性命相逼,所以這讓小敏非常痛苦,她既擔心丈夫離婚,也擔心自己母親會想不開。所以小敏問我,她到底該怎麼辦?

十里有話說:

在我看來,小敏根本就不必為此而糾結,因為這根本就不需要痛苦,她只需要拒絕她母親的無理要求,然後好好愛自己家庭就好了。她根本就沒有任何義務去幫她的弟弟,她幫是情分,不幫也是本分,無論是誰,都沒有資格說她做得不對。

況且,這麼多年,小敏對娘家人的付出,早就已經仁至義盡了。小敏雖然對母親有著贍養的責任,可這不代表她就得管自己弟弟的生活起居和未來,因為她弟弟作為一個成年人,只能自己為自己負責,沒有任何人欠他,就算他餓死,也是他自己的問題,根本怪不得別人。

小敏會有今天的結果,其實就像是她自己說得那樣,這是她自己罪有應得,因為「升米恩,斗米仇」,她幫的真的太多了,也太過沒底氣和原則,所以這才成了她娘家人肆無忌憚,變本加厲的理由。

如果在一開始,小敏就能直接拒絕母親不正當的要求,或許根本就不會有今天的痛苦和選擇。

小敏說,她幫自己母親,就是害怕母親會想不開。其實在我看來,小敏根本就不必為此而有任何擔心。因為你那個母親只是說說而已,利用你的心軟來達到目的罷了。因為她比誰更惜命,因為她那個兒子好吃懶做,根本就沒有什麼自理能力,所以她根本就放不下兒子,只會活得更好,她也害怕自己走了,自己兒子沒人管,所以小敏這個顧慮,根本就不存在。

都說:「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在現實中,我常告誡身邊的女性。女人在有婚姻後,一定得注意分寸,一切以自己家庭為重,千萬別有犧牲自己家庭去成全自己娘家人的想法,因為這註定是害人害己的。

或許有女人會說,這樣的故事很狗血,也會說小敏就是個傻子,居然會為這樣的問題而糾結和痛苦。

在我看來,通常會這樣說的人,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如果有一天,你的父母以性命威脅你幫他們,難道你真的能無動於衷?

我常告誡身邊人:「在你沒有真正經歷過別人的某些事情時,請別輕易評價別人,因為針沒扎在你身上,你永遠也感受不到痛,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給別人份理解,也是給自己的尊重,風水輪流轉,指不定哪天你就遇到同樣的事了」。

——END

今日話題:「你認為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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