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被打板子會有生命危險,為何大臣們還以此為榮?
廷杖,即杖刑,簡單來說就是打板子,一般由皇帝用來懲罰朝廷中的官員,明朝時期使用最多。這打板子有輕有重,輕時可准許在被杖責部位墊上一層棉褥,即使是這樣,被責大臣也需要卧床數月,重時要求去掉所有衣物,直接打得皮開肉綻,直至死亡。
真正的打板子和我們在電視劇中看到的不同,劇中多數是以普通的厚長木板進行責罰。但實際上,用來打人的那一端會被包上鐵質的皮,上面還有鉤子,一板子拍下去,鉤子將附近的血肉帶起,一片血肉模糊。被施以此刑的官員即使不會被打死,嚴重的也可能會落下終身殘疾。
明朝後期,奸臣當道,許多大臣因此受難。被罰的名目很多,有人因彈劾嚴嵩,有人因後宮干政,有人因勸皇帝不要南巡,原因多種多樣,但處罰措施一樣,全部都是杖責。劉瑾當權時,十分猖獗,廷杖幾乎變成了他用來排除異己的私刑。那時,如果有大臣上奏彈劾他,參一本被打30板,參兩本被打60板,以此類推,通常被打60板以上就會有生命危險了。大臣們深受其害,對他恨之入骨,之後劉瑾下台,受千刀萬剮之刑,還有大臣專門將他的肉買回去,以泄心頭之恨。
一般情況下,杖責多為單獨進行。但嘉靖在位時,竟然還出現了將134人同時杖責的奇觀,擺成一排,哭天搶地,血肉橫飛,16人當場咽氣,簡直就是人間地獄!
被杖責不僅僅會受到皮肉之苦,在精神上對大臣也是一種折磨和侮辱。可在明朝卻出現了一種怪象,滿朝官員竟然爭先恐後地要前去挨板子,他們肯定不是喜歡受虐,那究竟是為什麼呢?
原來,那時候的文官認為死於諫言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自古以來,忠言逆耳,賢臣會因為君主不聽利國利民的真心之言而受到處罰。在當時流傳著一句話,「雖見辱殿廷,而朝紳視之,有若登仙」,諫言被杖責雖然在朝堂之上受辱,但是卻有了忠臣獻言的美名,仿若登仙一般。
不得不說,那時的文臣為了得到一個好名聲,心態都已經有些病態了,而且即使他們為此受盡了皮肉之苦,也只有極少數真正為國家社稷擔憂的臣子才會青史留名,至於其他的臣子,不過是那些奸臣昏君事迹的背景板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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