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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間奇聞:乞丐訓人為狗被揭穿,賊窩之中更是凄慘不堪

前幾日,連寫幾篇古代乞丐害人的故事,這些故事都出自歷史古籍之中,非筆者胡謅。許多朋友希望多些一點。那好,筆者就為大家講述一個發生在清朝乾隆年間的事兒。

且說乾隆年間,某一日,長沙集市之上來了兩個乞丐,二人牽一「怪犬」在空地處獻藝,讓怪犬表演雜耍,藉此討錢。

因何稱其為「怪犬」?此物說來,確實奇怪,只見前兩足如人手,後兩足如人足,耳鼻也跟人差不多,儘管有尾巴,但又細又短,此物七分不似犬,三分倒像人。這怪犬還有絕活,能直立行走,能口吐人言,還能唱小曲,還能打板兒,你說這玩意兒怪不怪?

人們紛紛來看,只要有人賞錢,那怪犬便唱上一曲,還時不時翻個跟頭或倒立獻技等等。有人問那乞丐,這怪犬究竟何物?

乞丐說:「此物是個稀罕物件,它娘本是個普通農婦,某一日打完場,因睏乏而躺在稻草堆上睡了一會。沒曾想做了個怪夢,夢到山中狗精與自己交媾。不出多少日子,這婦人有了身孕,生下這麼一個怪玩意兒。家人驚愕,將其丟入山中,任螻蟻啃咬。俺二人趕腳行路,聽到嬰兒啼哭,見是個渾身長毛的怪嬰。天可憐見,俺二人心軟,不忍見他受苦,於是討百家飯將其養活。這些年走南闖北,帶在身邊,權當是個伴兒。」

眾人聞聽此言,誇讚二人為義丐,有善人當即賞錢,二乞一犬連連作揖。這時候,人從之中走出一人,這人看穿著打扮是個貴人。此人非是旁人,正是縣令荊大人。荊大人微服出巡,恰好路過此地,見人頭攢動,於是擠進來看熱鬧,不想看到上述一幕。

荊大人心生疑惑。他見多識廣,閱人無數,看兩個乞丐眼角眉梢帶有奸詐,再仔細看這怪犬,儼然就是一個小童。

荊大人不想打草驚蛇,於是計上心頭。跟隨行僕人說了幾句話後,自己先行回家。等到散場之時,僕人拉住乞丐,說是本縣太爺有請,想讓這怪犬去給太婦人表演雜耍,哄老太太開開心。事後,必有重謝。

一聽縣太爺有請,兩乞不敢不去。到了之後,僕人命兩乞到偏房等待,單獨領著怪犬去見大人。見到怪犬之後,荊大人圍怪犬轉了幾圈,仔仔細細看了一看。而後問道:「你是人,還是犬?」

那怪犬趕忙搭話:「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人是犬。」

荊大人又問:「你因何跟那兩個叫花兒在一起?」

怪犬答:「我也不知,自小便跟隨他二人。他二人只說我是狗精之子,是個孽障,從小被他二人養活,因此要我報答。」

一問三不知,荊大人沉思一會,又問:「平日你們都去哪裡賣藝,那兩個叫花兒對你可好,又有什麼蹊蹺事兒?」

怪犬思索一下,回道:「他二人帶我走南闖北,白天牽著我到集市雜耍,晚上帶回船上,讓我睡在一個木桶之中。為防我逃走,他二人將桶蓋鎖上,只留一個小洞喘氣。平日里對我惡語相向,若是因累不肯雜耍,便是一通好打。至於蹊蹺,倒也有些。有一次,因下雨不能外出,他二人放我出來吃食。我無意中看到艙內有個大木箱,木箱之中有些木偶,那些木偶,眼睛還能轉動。我問何物,他二人打我一通,不讓我問。還有一次,我看到艙底有個老者,那老者直挺挺的躺在艙內,是死是活我不知道。」

荊大人聽聞此言,大為詫異,於是命人看管好怪犬,他命師爺召集三班衙役,當即升堂問案。

將兩乞帶入公堂之上,兩人好似做了虧心事,戰戰兢兢,不等詢問,先行磕頭求饒。縣令問詢怪犬所言是否屬實,二人拒不承認。師爺命人用燒紅的鐵針刺入其鬼哭穴,極刑之下,兩人經受不住,遂說出實情。

他二人說,兩人行走江湖,專做採生折割的勾當,趁人不注意之時,擄走孩童,而後做成各類「奇物」,將其售賣給其他叫花兒。那個怪犬也是從民間擄來的孩童,先用藥爛其皮,而後用狗毛燒灰,和葯敷在皮膚之上,內服祖師爺留下的猛葯。待傷口平復之後,則身體長出犬毛。此法粗劣,百人之中不見得有一人成功,兩人連殺無數嬰兒,只成活這麼一個。

荊大人又問那些木偶是何物?

二人支支吾吾,荊大人命人再用刑。二人恐懼,立即招供。說那些木偶實則都是嬰兒,手腳具以奇根斬斷,灌以啞葯,使其不能言語。此物喚作「人棍」,每隔一段時日,便有人前來購買,而後帶至各省行乞。

堂上眾人聽罷,紛紛驚愕,天下竟有這等事情。三班衙役一個個咬牙切齒、摩拳擦掌,單等太爺一聲令下,當即將二人亂棒打死。

荊大人還未問完,自然不能打殺。他接著問那艙底老者是誰?二人知道已是死罪,不想死前受刑,於是一五一十交待出來。

那老者非是活人,而是一張人皮。那原本是個九十多歲的老者,被二人勒死之後,剝下整張皮來,用石灰焐干,再以藥油塗抹,使其看似鮮活。以草藥和木屑填充在內,用大線縫合,做成人形,置於艙底。若問有何用處?叫花子有八八六十四門,其中一門為「詭門」,自稱以九十歲老人之皮填草為形,可招來其魂魄受自己差役。但此物需幾年之後才有道行,因而兩人將其藏於艙底,單等時日一到,便可做法招魂。

荊大人聽罷,怒罵其為禽獸。而後將二人鎖入大牢,命怪犬帶路,前往船上。果不其然,其中有木箱一個,裡面有十個嬰孩,具為「人棍」。而艙底也果然有具人屍,只有皮而無肉。

長話短說,只說那兩個惡乞。荊大人命人將兩個惡丐用鐵鏈鎖到街市,宣讀其罪狀之後,三班衙役連同鄉民一擁而上,將其活活打死。而後懸屍三天,以儆效尤。

可憐那怪犬,不知為何不吃不喝,常暗自垂淚,不出半月便餓死。荊大人命人將其埋葬,此事就算了結。

好了,一篇陋文寫完。許多人或許會說毫無科學根據,但古籍之中確實就是這麼寫的。在《子不語》、《清稗類鈔》、《埋憂集》等明清文言作品中,充溢著大量類似的故事。實際上古代的一些玩意兒現在失傳了。也幸虧失傳了,要不然不知又有多少無辜孩童被其採生折割。

大獅本想一文寫兩個段子,但礙於篇幅太長,暫且就寫這一個。有人不嫌棄,絕對還想看,我明天接著寫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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