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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宇:朝鮮王朝正祖君臣的「宋史」認識與《宋史筌》之修撰

朝鮮半島對中國文化的吸收,主要來自國王和儒林對中國典籍的購求和嗜讀。朝鮮王朝(1392—1910年,下文簡稱「朝鮮」)的「每一國王大抵都是中國書卷不離手,而於一般興亡成敗之跡都能瞭然於胸中」。中國的史書,在其中有著重要地位,其編修的體例、筆法、史觀等,也對朝鮮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朝鮮官私還曾一度大量編修中國史書,尤其以宋、明史書為主。這一現象,已得到了中韓學者的關注。如???認為:18世紀中葉,朝鮮以「胡虜無百年之運」為名分的「中華恢復意識」被拋棄,「文化自存意識」得到強化,出現了「文化上的華夷觀」,為宋、明重修或撰修史書,成為體現朝鮮「中華繼承者」身份的一個重要象徵。 孫衛國認為,朝鮮當時崇祀明皇的壇廟已然健全,在清朝「德化」政策的感化下,國王擔心朝鮮人忘記明朝的恩情,而倡導編修明史。 概括來說,其背後都體現著朝鮮長期以來「小中華」意識的進一步膨脹。加之,朝鮮一直將朱熹《通鑒綱目》的「春秋筆法」奉為圭臬,其所編的中國史書,都是這種「小中華」意識與正統論下修史觀念結合的產物。

正祖(1776—1800年在位)是朝鮮後期好學有為的君主,酷愛讀書,還喜編印書籍。他參與纂修或親撰的書籍數量是朝鮮之最,也是唯一出版御制文集的朝鮮君王。他創設的奎章閣對朝鮮後期的文化發展貢獻頗多。正祖時期官方修史成果之數量、種類都是歷代之最,國王對官方修史活動的干預也達到了一個高峰。朝鮮正祖朝官方編修的宋、明史書中,地位最為特殊的,莫過於《宋史筌》。《宋史筌》是以元修《宋史》為藍本進行改修,由正祖親撰和御定,眾多閣臣、儒生等參與編校而成的一部「宋史」。一方面,該書是繼《高麗史》之後,朝鮮官修的另一部紀傳體史書;另一方面,該書又是朝鮮國王親撰的紀傳體中國史書,這在朝鮮史上僅此一例。《域外所見中國古史研究資料彙編·朝鮮漢籍篇》第9—12冊即收錄該書。部分學者已認識到了該書的地位和價值,從不同視角,對其做了詳略各異的介紹或研究。這些成果多討論了《宋史筌》的纂修背景、義例、體例特點,及其與《宋史》等史書的關係等相關問題。但綜觀學術史,仍有進一步探究的空間。首先,多數文章對該書的卷數、成書時間、義例內容、是否刊印等細節問題上,尚存錯漏,或相互抵牾之處;其次,尚缺乏史學史視角的研究,忽略對該書的撰修過程、義例演變的論述,對成書背景的探討也有顧此失彼之處。拙文從史學史的研究視角,對該書的成書背景、編修過程、凡例變化、評價影響等進行系統性、宏觀性的研究;並爬梳前人成果,對有關研究的細節疏誤也嘗試做出釐正。

一、《宋史筌》的撰作動因與正祖君臣的「宋史」認識

《宋史筌》是朝鮮後期官修的中國史書中,極為特殊的一部。正祖君臣撰寫一部紀傳體「宋史」的動因,即深刻反映了他們的「宋史」認識。

第一,正祖君臣不滿於脫脫之《宋史》,對明朝的官私改撰也不以為然。《宋史》始撰於元朝末年的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約兩年半後修成,凡496卷,其中《本紀》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傳》255卷,約500萬字。雖有宋朝史館撰修的國史資料作為基礎,因修史過於倉促,且卷帙浩繁,質量堪憂,這飽受後世訾議。正祖認為「史有四體,闕一不可」,包括「事」「詞」「義」「法」,而《宋史》「固未達此」。他批評《宋史》「體裁則乖謬,敘錄則氄雜,在諸史最無可觀」,甚至稱:「有宋一代之史,雖謂之闕焉可也。」徐命膺(1716—1781年)也認為「惟宋無史」,因《宋史》只是抄謄宋朝《實錄》,以類錯編而已,不懂筆削之法:「夫作史工拙,專在筆削。今不筆削,又何論其法乎?無法故無體,無體故無氣。」之所以要再修《宋史筌》,就是「第緣良史之不作,尚恨舊本之多疪,記言之傷氄龐,已失國乘之體。敘事之病,潦率第謄公移之文,原編既成於胡元,初非信筆。」即認為元修《宋史》不配於國乘的地位,敘事只憑抄襲,又不可信,絕非「良史」之書。李德懋(1741—1793年)也將《宋史》總結為「總裁之不學也,撰進之太促也」二弊。元修《宋史》可謂被朝鮮君臣貶得一無是處。

《宋史》不僅在史實考訂、文字體例、詳略得失上都存在問題,即冗而無法、史事缺訛;還將《宋史》《遼史》《金史》「三史」並列,不明宋之正統。明代重視程朱理學,也不滿元修《宋史》的筆法,官私頗多改撰。這些亦為朝鮮君臣所注意。《御定宋史筌義例》中,總結明代之「宋史」重撰道:

皇明洪武中,命宋濂改修未就。景泰中,周公敘上疏請自任筆削,又未就。王昂之《宋史補》、王洙之《宋元史質》雖曰改修,略而不詳;薛應旂之《續資治》、馮琦之《續紀事》雖曰該備,亦非紀傳;惟是王惟儉《宋史記》,與湯顯祖劉同升所編,號稱善史,而或沉汴水或失兵燹;柯維騏《宋史新編》體備而例正,尊王統而抑僣虜,先儒術而後吏事,正叛臣之罪以明倫綱,冣得史法,而王士禛僅得凡例一卷,今其全書亦可易得。則《宋史》遂無善本矣,御定之史所以作也。

徐命膺在《御定宋史筌箋》中,也評價《宋史》改撰:「改撰未遑於洪武,迄無完書。《續紀(事)》《續(資治通)鑒》之並行,而體叚自異。《(宋)史補》《(宋元)史質》之繼作,而詳略失當。」可見,正祖君臣不僅對《宋史》異常不滿,還指出明代官私的多次重撰或改撰活動,都頗不盡如人意。由於對明代史學和書籍流通的情況未完全掌握,在朝鮮君臣眼中,明朝所撰之「宋史」,不是撰局未竟,就是撰無善本,或是撰而不傳。甚至認為,這是「天意固自有所待也歟」,代替明朝,完成一部「宋史」,成為朝鮮君臣的心愿,也成為其展現文化自信的契機。

第二,朝鮮長期以來對宋制極度仰慕,並希望通過《宋史》達到鑒戒和資政的目的。「宋學」對朝鮮文明有著極為深刻的影響。朝鮮大力推行「文治」,以「性理學」作為立國思想,並逐漸形成了「士大夫與王共天下」的理政模式,這些都與宋的政治形態相似。從細節上來看,朝鮮繁複的官方修史機構和項目、奎章閣的建置等,也無不脫胎於宋制。宋朝是朝鮮的理想模範,因朝鮮在政治和文化制度上,長期效仿宋,所以對宋之文物時常懷有仰慕之情。朴趾源(1737—1805年)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朝鮮「立國規模,士大夫立身行己,全似趙宋」。正祖也曾言:「若有宋矩矱之正、文物之盛,與夫儒術之該性理、士習之重名節,即我朝之所尤尚者。」 「國朝治法政謨,稽之歷代,有宋最近之。」「我朝之尚於宋者,而久而靡已。」因為意識到,朝鮮和宋是如此相像,這種對宋文化的崇尚,就轉為對宋朝歷史的關切:「有其尚也,則宜急所征,苟欲征也,則莫良於史。」即通過學習宋朝歷史,有助於朝鮮國之治鑒。

朝鮮前期,幾朝國王都對《宋史》有著極大的興趣,或求或購。朝鮮世宗(1419—1450在位)「奏請……脫脫撰進《宋史》等書」;文宗(1450—1452年在位)時,「乃《宋史》……命付今去使臣之行,貿易以來」。端宗元年(1453年),又再次求書:「今賀千秋使之行,再請何如?」。次年(1454年),朝鮮才終於得到明朝頒賜的《宋史》,端宗還特地到宗廟告慰世宗和文宗。朝鮮君臣屢次未得《宋史》,也不放棄,表現了對宋朝歷史的極度關切。即便認識到《宋史》雖卷帙浩繁,卻「最為無可征」,正祖想要通過《宋史》資治的態度並無改變,仍言:「我東立國規度專仿宋朝,而治法政謨,亦多髣髴。故予《宋史》每年輒一遍看詳。」所以,「其為鑒戒,比他史尤切,故刪正正史而有《史筌》焉」。《宋史筌》即是在「慕宋」的心理下編撰的,這有助於對宋朝歷史的學習及將之作為龜鑒。黃景源(1709—1787年)即認為《宋史筌》有益於治教,「夫修史者,將以鑒前世之始終也……苟有以因宋之事,一以勉仁厚之治,一以戒委靡之患。則國家無疆之休,自此書始。」即要正祖通過反思《宋史》,既發揚其「仁厚之治」,也要防止因國政萎靡而致亂。徐命膺甚至將正祖御定《宋史筌》與唐太宗御撰《晉書》之景相媲美,唐太宗「能以勸戒於《晉書》者,發揮貞觀之治」,也期望正祖以修《宋史筌》為契機,成為聖王。

以右文王朝來講,宋優於明,宋之士風與朱子學發展,是朝鮮學人欽仰之對象。正祖時期對朱子學的推崇達到了一個高潮,編刊了大量朱子文集,考察儒生時也包括了對《通鑒綱目》的理解。同時,正祖強化他的君師形象,就是將朱子學作為文化上的自負,對《宋史》的關心也是重拾朝鮮文化自信感的標誌。與徐命膺等人強調宋朝的「寬仁」相比,正祖更重視士大夫的「該性理」、「重名節」。推崇《宋史筌》意味著進一步推崇「程朱理學」,體現出正祖希望藉此重振朝鮮「士風」和衰退的國運之用意。

第三,明正統、嚴華夷、重尊攘的「春秋筆法」之彰顯。正統論往往與民族觀交織在一起,在明正統的同時,也體現出「夷夏之辨」。明代頗具規模的「宋史」研究就是一場由正統爭辯而興起的史學活動。受中國傳統史學和本國根深蒂固的性理學影響,朝鮮的史書最嚴正統,較之於明朝,甚至有增無減。正祖曾言:「陳壽《三國志》,帝魏而寇蜀;脫脫《宋史》,黜帝昺。皆非正史。」因《三國志》《宋史》未能在史筆中貫徹理想的正統論,即認為他們不配列入正史之中。李德懋在《宋史筌編撰議》中寫道:

李楷曰:「宋之存亡,為中國之存亡。」旨哉言乎?然蒙古匪惟亡宋亡中國而已,宲亡宋史與中國之史也。《史筌》之作,紀二帝,傳三虜,添奸臣,搜遺民,此其大綱。王者之起,必有取法者矣。是奚但存宋史,抑亦存中國之史也,與高皇帝廓清元虜,再辟乾坤,匹美偉烈,猗歟盛哉。

這體現了當時朝鮮君臣心中深刻的尊攘觀念,被迫臣服於清的朝鮮,只能憑藉所謂「小中華」的優勢心態自居。他們聯想到無比仰慕的國家——文明富庶的宋朝曾亡於「夷虜之邦」——蒙元。朝鮮「南漢下城之恥,而屈於清人」也正如同「宋金故事之重演」。他更進一步地指出,宋朝之亡,不僅是中國之亡,更是「宋史」和中國歷史之亡。這種強烈的「存宋史就是存中國之史」,乃至於以朝鮮來存中國的觀念,是一種強烈的「中華繼承意識」,這種意識也成為了朝鮮為中國修史的正當性來源。《宋史筌》的撰作,是朝鮮的「歷史使命」,甚至可等同於朱元璋「廓清元虜」的功績,這給了正祖君臣極大的精神動力。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認識下,朝鮮君臣通過秉承「尊華攘夷」的正統史觀,用「春秋筆法」重撰中國史書,從而以修史的方式來隱晦地否認清朝的中華正統地位,彰顯自己作為「小中華」的地位。《宋史筌》正是這種觀念下的產物:「《宋史筌》就是一切依照春秋義理,對《宋史》中凡與朝鮮視作堅不可犯的正統義理觀相抵觸的,都被刪節,或重新編排,變成了一部強調尊王攘夷理念的宋史著作」。強調著史之義理和筆法,這種異於《宋史》在史觀上的重新判定,或許是該書撰修的最重要因素。

總之,因《宋史》內容上繁冗錯訛、義例上不符史法;加之明代重撰不力,都引得朝鮮君臣不滿。事實上,他們眼中的「宋史」已不單是一部《宋史》史書的概念:朝鮮自認為最近似於中國的宋朝,是對宋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大量效仿後,產生的特殊情感,並認為「宋史」可用作朝鮮的前車之鑒;朝鮮「小中華」的正統意識和華夷觀念,使其對重修「宋史」產生了使命感。正祖君臣這些基於而又超脫於《宋史》文本的「宋史」認識,促成了《宋史筌》的撰作。

二、《宋史筌》的撰修過程和義例演變

正祖尚在春宮時,就想重撰一部「宋史」。《宋史筌》的起撰時間不詳,大概始於1770年(英祖四十六年)。前期撰修多憑正祖個人,因之也稱為「御定」之書,但其實一直有部分東宮的官僚參與。首先,正祖參考了大量與「宋史」有關的「舊史」,「昕夕繹覽,手加句抹,略具編帙」,成《宋史筌》的最初本。但是這一版本難以達到理想效果,因「芟繁汰冗,有省無添」,正祖做了大量的筆削,多次易稿,卻發現「其不刊者才二三」,憑一己之力實難完成。在正祖即位之前,這項工作就已經被擱置了,只是有了一個初稿。

正祖即位後,因「機務無暇」,遂命「賓僚諸臣分管編摩」。正祖三年(1779年)三月,正祖對徐命膺說:「予於《宋史》,有撰輯者,而尚未訖工,中撤可惜,卿等分帙各撰而一,提學亦看檢主管,好矣。」李德懋文集中亦載:「己亥(1779年)四月,以《宋史》繁蕪,命判書臣徐命膺,參判臣徐浩修、徐有隣,承旨臣柳義養、沈念祖、鄭志儉、李在學,分排刪修。」《宋史筌》撰修的第二階段,極有可能是從這年開始。期間,正祖君臣對《宋史筌》的義例、內容添削的討論,可謂費盡心思:「逸事集眾史而廣取,良規或秉燭而忘疲。問寢侍膳之暇,或對床而忘飯。朝筵夜講之餘,庸費十載工夫,爰定一部序例。」至正祖四年(1780年)七月,徐命膺撰《序文》已成,並已開始了書役。

「筌,所以漉水取魚也」,「誠如魚不得漏,而水不得留也」。《宋史筌》的本意就是對繁蕪的《宋史》進行刪削。元修《宋史》496卷,在這一階段,經由十餘名閣臣「校閱爬櫛」後,只剩下了78卷,後又增補為100卷,並對《宋史》體例做了較多改動,定書名為《宋史筌》。正祖四年(1780年)十月,在暎花堂,奎章閣閣臣進呈《宋史筌》繕寫本,即所謂的「庚子本」。該版本《御定宋史筌》凡100卷,40冊,其中《本紀》4卷、《志》34卷、《世家》4卷、《列傳》56卷,《義例》1卷,《目錄》1卷,徐命膺所作《箋文》也一併呈上。正祖賞賜了參與校勘的諸臣,共有12人:分別是原任賓客奉朝賀徐命膺、右參贊黃景源、原任桂坊承旨沈念祖,原任春坊監司李鎮衡、參判徐有隣、徐浩修,義州府尹李在學、大司諫柳義養、原任桂坊參議鄭志儉,原任春坊參判鄭民始、李崇祜、行副司直李秉模。大多數人曾是東宮的宮僚,即從春宮時就協助正祖撰修此書了,如黃景源就曾為世孫右賓客,參與了《宋史筌》部分史論的撰寫。

正祖四年(1780年)以後,該書的撰作活動時斷時續,史料中語焉不詳。但可以肯定,當年所呈《宋史筌》並非最終版本,也沒有印刷。如正祖五年(1781年)五月,正祖又宣徐命膺和沈念祖來宣政殿,商討校正《宋史筌》之事。後來,正祖又命沈念祖(1734—1783年)主管,並將該書的具體修訂交由成大中、李德懋等處理。成大中(1732—1809年)參與了《宋史筌·五賢世家論》史論部分的撰作,而這一階段的撰修,實屬李德懋的業績最為突出。

李德懋於正祖三年(1779年)成為奎章閣檢書官,相繼參編了多部官修書籍。正祖八年(1784年)被任命為積城縣監,之後的四年間,負責《宋史筌》部分內容的改、補撰:「凡四年,厘為四十冊,以進。」正祖十二年(1788年)成書了所謂的「甲辰本」,他補(改)撰了《遺民傳》《外國傳》(《高麗傳》《遼傳》《金傳》《蒙古傳》)。《本紀》《列傳》中的論贊部分,也多由他所作,如《光宗贊》《儒林傳論》等。尤其是在《本紀》部分「汰其疊復」,又利用《續資治通鑒》《續資治通鑒綱目》補闕。他參編《宋史筌》的情況在李書九、成海應等人的文集中,均有記載。

至遲至這一階段,《宋史筌》的義例已被較為完整的制定,即《宋史筌》卷首的「《御定宋史筌義例》」(以下簡稱「《義例》」),涉及對本紀、世家、表、志、列傳及官職、姓名、論贊等內容的詳細修訂原則。此次義例的校正由諸臣和正祖一同完成,但其發凡起例均由正祖御定:「若其全體之悉備,既出睿裁。至夫細節之補漏,亦經稟旨。」其制定的目的是明確如何刪削和改撰《宋史》。《義例》共有約50條,每條都詳細說明體例、筆法的沿革,闡述《宋史》之錯漏或不當之處,及所要做的改動。《義例》將南宋兩末帝列入《本紀》,將《遼史》《金史》放入《列傳》,並在《志》《列傳》中做了相當多的調整。《宋史筌》義例在體例、筆法方面大多借鑒《史記》《漢書》《後漢書》《魏書》《隋書》《新唐書》《舊唐書》《新五代史》《遼史》《金史》《宋史》《元史》《明史》等中國正史,以及《季漢書》《弘簡錄》《史纂左編》《續資治通鑒綱目》《宋史新編》《史通》《文獻通考》等中國史書和典籍。例如:通過《文獻通考》補充了《禮志》《輿服志》的缺漏;《儒林傳》人物「刪補升降」採用邵經邦《弘簡錄》之例,「分目」則用唐順之《史纂左編》之法;用《弘簡錄》《續綱目》等書補《宋史·列傳》之闕等。尤其是新撰《遺民傳》,采宋濂《元史》、呂留良《宋詩小傳》、曹廷棟《宋詩存》、顧嗣立《元詩選》、陶九成《輟耕錄》、周密《癸辛襍識》、王圻《節義考》、趙孟頫《松雪集》、吳立夫《桑海錄》、萬斯同《宋季忠義錄》等書所載,得119名遺民事迹。

李德懋文集中還收錄了一篇「《〈宋史筌〉編撰議》」,也就是《宋史筌》卷首的「《義例補》」,是關於《宋史筌》義例的進一步修改,共10餘條,內容較為細緻、繁瑣。例如,有對「南郊」「圜丘」名稱的統一、「帝昺」書為「末帝」、不書遼太后為「皇太后」等具體用語的規定。在內容上,如刪減《李全傳》,為程珦、朱松立「傳」;參照馬端臨《經籍考》、鄭樵《藝文略》釐正《藝文志》的書名和排序;將樂史、方臘、王則等從原「傳」中剔出,單獨立「傳」;嚴后妃立「紀」資格等。此外,還關注到了考訂宰相執政準確期限、釐正有關年號和年數等細節問題。這些調整,從內容的刪削和補闕,再到具體字眼的規範,無所不包。義例已到了細緻入微,甚至吹毛求疵的地步。

從正祖四年(1780年)進書以來,君臣關於義例的探討和修訂,一直沒有停止。經過前面的撰修,《宋史筌》已基本成型。如正祖所言:「大率是書,積數十年,經數十臣,再三確例而始成,可謂難矣。」繁複的《義例》和《義例補》,連正祖也批評「矯枉太過,起例頗縟……有不得不重定者」。值得注意的是,該書最後的「義例」是由正祖在1791年(正祖十五年)重新御定的。對於之前的《義例》和《義例補》,大部分為他所贊同:「井然有據,義整法齊。事、詞俱得為能,一祛舊史之非……其舊進《義例》及《補》八十餘叚,今所仍取者,尚居六七,可並仍載《卷首》。」但其中的一些改動,被正祖否定,又做了最後的釐定,即《宋史筌》卷首的「《正祖上諭》」:「則今之所必可以重定者,特其過者適之而已,縟者簡之而已。其折衷參定,一應厘改,條貫臚序於左。」

這些改動涉及原《義例》中所列的本紀、志、世家、列傳及年號、論斷等內容。如《義例》本紀「不立《杜太后本紀》,移編事實於《太祖本紀》」,正祖上諭欽定《義例》則「刪杜後事實之載於《太祖本紀》者,編於《後本紀》之首」;《義例》「改《藝文志》為《經籍志》」,欽定《義例》改「仍為《藝文志》」;《義例》「以北宋之趙普、曹彬、李沆、韓琦、司馬光;南宋之張浚、李綱、韓世忠、岳飛、文天祥凡十人,為《宰輔世家》」,欽定《義例》中「還次《列傳》」;《義例》列傳「陞二程、張、周、朱五賢於《世家》」,欽定《義例》「另立《五賢列傳》,特次於《諸臣》之首」等。大體上,正祖堅持「蓋以存舊為務,而其減其移,出於不得已也」的原則,對原《宋史》的修改更加慎重,避免無端地改動。

在最終欽定了《義例》之後,同年(1791年),《宋史筌》最後階段的繕寫工作由成均館儒生負責,正祖通過「條問」進行了人員選拔,李德懋、沈象奎等又參與了此項工作。最後,該書仿思政殿《綱目訓義》、崇政殿《備考校正》故事,書「尊賢閣編」,以示御定。

除部分只注意到1780年版本(庚子本)的學者外,一般認為,該書即最終成書於1791年。筆者對此作了再考,首先,朝鮮大臣記錄正祖筵說「聖語」的《日得錄》,其記載《宋史筌》已告成之語,已是在正祖十六年(1792年)。而在這之前,正祖仍一直與校正閣臣商討修改細節。再者,該書卷首的《正祖上諭》中提到:「越於四年庚子(1780年)……閱今又十有二年矣。」即該書是在1780年的十二年後成書。所以,該書成書應是在1791—1792年間。據官修御制目錄《弘齋全書·群書標記》記載,《宋史筌》150卷,與奎章閣藏本(編號:奎1800)之《宋史筌》卷數吻合,其最終版本應為150卷。

三、《宋史筌》的內容及特點——兼與《宋史》對比

《宋史筌》的撰修歷時約20年,傾注了君臣大量心血。最終成書共61冊,凡150卷,其中「義例」1卷,「目錄」1卷,「本紀」8卷,「志」47卷,「世家」2卷,「列傳」91卷,較之於《宋史》,體例有較多變動,卷數也大幅縮減。下面,通過兩書體例和內容的比對,並結合《宋史筌》有關義例,概述《宋史筌》的內容及其特點。

第一,《宋史筌》的卷首內容較為豐富。《正祖上諭》介紹修撰《宋史筌》的意義、過程、對《義例》的最後修改等。其後是原奎章閣首任提學徐命膺進呈的《御定宋史筌箋》和《御定宋史筌序》。《箋》和《序》文均為正祖四年(1780年)進書時所作,《箋》文也被完整收錄於該年的《正祖實錄》之中。隨後,附原右參贊、弘文館與藝文館大提學、奎章閣提學黃景源作《御定宋史筌序》。最後是《御定宋史筌義例》和《義例補》,具體內容不再贅述。

第二,《宋史筌》對《宋史·本紀》的改動,有幾個特點。首先,《宋史》將《妃嬪》作《列傳》之首,《宋史筌》仿《後漢書》《季漢書》之例,刪去《太祖本紀》中的杜太后事,設「后妃本紀」,杜太后列其首,其他后妃列其後,以示尊皇后之意;「妃」「太后」多改稱「皇后」。其次,《宋史》不將宋末端宗、末帝入「本紀」,只書以「瀛國公(益王、衛王附)的形式」,且二王事迹用元代紀元。《宋史筌》則別立昰、昺二帝「本紀」,並且立其廟號,從而確立了宋末二帝的正統地位,體現了朝鮮君臣以宋為正統的意識。稱「末帝」而不稱「帝昺」,也反映了朝鮮受明遺民學術思想之深。

第三,《宋史筌·志》的部分以調整《宋史·志》的篇目順序、刪減汰冗為主。《宋史筌》學習《明史》之例,將《律歷》分為二志分別撰寫,將《律志》編入《樂志》,《歷志》中只敘述曆法沿革。《宋史》中,南宋宮殿不載臨安,而載於《輿服志》,《宋史筌》將其入《地理志》。《宋史筌》分《樂志》為七目,並在幾乎忠於《宋史》的前提下,對《河渠志》《選舉志》《職官志》《食貨志》《兵志》《藝文志》《儀衛志》等的原文均刪繁就簡、有所變易,力求要約。此外,也有增補的內容,如《宋史筌》就補充了《宋史·輿服志》中冠服禮制等內容。

第四,因認為《宋史》的「表」闕略甚多,如《宰輔表》「不繫世表,只紀官職」,「除罷宗室,則各房五世以下只列名,而「繫世」其餘諸「表」又皆缺焉」,其他闕,文獻無征,又詳於諸「傳」,故而《宋史筌》仿《後漢書》《晉書》例,將《宋史·表》的部分刪而不錄。

第五,《宋史》無「世家」,將「九氏」稱「世家」置於「列傳」中,這是一種畸形的體例。《宋史筌》將《宋史·列傳》中的「宗室」升為「世家」,以示遵趙宋皇族之意,也符合正祖強調「重敦親」,保護王室宗親的用意。同時,認為南唐、西蜀等「九氏」只是宋之降臣,不應為「世家」,將其降於「列傳」的「外國傳」之後,體現「尊王賤霸」。

第六,《宋史筌》對《宋史·列傳》做了大量調整,比較重要的有如下幾點:一者,朝鮮最崇奉程朱理學,特將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朱熹五位理學家合為「五賢」,藉機對相關的宋儒大加表彰。最初,甚至一度想將五人「列傳」升為「世家」,後雖將「五賢」置於《外戚》之上,《公主》之下,這仍能體現出其筆法上尊崇理學的思想。二者,元修《宋史》時,將其與《遼史》《金史》並立的史觀,是不能為朝鮮接受的,於是,依唐順之《左編》之例,《宋史筌》將遼、金、蒙古同西夏等一起,降置於《外國傳》,即「列傳附三虜」;外國「皇帝」前加「偽」字,不稱廟號,體現了「尊王攘夷」,尊宋為正統。遼、金等降入列傳,也客觀上方便了對原來「三史」的閱讀。三者,朝鮮參考本國之《高麗史》,重撰《高麗傳》,置於《外國傳》之首,體現了華夷觀念下,朝鮮的文化自信;同時,參考了大量元、明筆記和野史家乘,新撰了《遺民傳》,體現了崇明反清的思想,表現其實內心並不服從清朝的支配。四者,《宋史筌》還對《宋史》部分「列傳」的名稱和內容進行了改動,如改《方技傳》為《藝術傳》,合《儒林傳》《道學傳》為《儒林傳》,並對《儒林傳》《文苑傳》中人物進行了複雜的調整;《叛臣傳》中增加方臘等十人,移高俅入《佞幸傳》等。五者,韓通、李重進、李筠三人,為後周之忠臣,《宋史》別立《周三臣傳》,《宋史筌》去其「世家」之名,置於諸「傳」之最末,表不臣之義。六者,改變《宋史》中部分「列傳」的位置。如首傳為《公主傳》,《儒林傳》《文苑傳》列於《循吏傳》之前,《外戚傳》則提前至《諸臣傳》之後等。

第七,《宋史筌》對於《宋史》中的論贊,按照「其辭順而理當因而用之,其辭拙而理違者,隨見略改,或又別撰焉」的規則,大部分依從舊史,只做小規模修改和極個別的重撰。此外,《宋史筌》在具體的年號、稱謂、官職等文字細節上,也多有細緻地訂改。

總之,《宋史筌》在較全面的考察中國史學典籍後,制定和修改義例,對《宋史》的改修,主要通過補充脫漏、刪除重複、縮減內容、修正謬誤、統一用辭、更改文字和用語等方式,體現了對中國傳統史學的借鑒和模仿。同時,體現了以宋為正統,「尊王攘夷」「尊王賤霸」的義理觀念,基本實現了對其所謂「春秋筆法」的實踐。

四、《宋史筌》的影響與評價

書籍的刊行,是其得以傳播和產生影響的重要條件,那麼《宋史筌》的情況呢?國內學界幾乎沿襲一種說法,就是「《宋史筌》於1791年成書後刊印」。而韓國學者則認為,《宋史筌》成書後沒有刊印,只有寫本傳世,即現藏於首爾大學奎章閣的《宋史筌》。針對該書到底是否刊出的問題,有必要做一番考辨。

正祖御制《弘齋全書·群書標記》中記載:「旋藏之祕府……《史筌》始止於刪,而今又有作矣,於是乎姑束閣之,不即印行」。這就表明,當時成書後,《宋史筌》並沒有刊行。正祖死後的兩年,即純祖二年(1802年),閣臣奏請將《宋史筌》61冊重新編次,並「一體妝?以入」。這也印證了,該書還尚為寫本的狀態。

正祖編《宋史筌》的本意是因為《宋史》過於繁冗,「筌」即是要刪史之意。但隨著幾個版本的編修,正祖君臣日漸發現「蓋作史至難,刪史亦未易」。《宋史筌》成書時,已不是一部靠刪削舊史而成之書,不是「史抄」和「史選」,而是一部新的史作了。《宋史》乃是欽定「二十四史」之一,而正祖君臣這種為上國撰史,並「篡改」其內容和史觀的僭越行為,一旦為清所知,恐會帶來麻煩。正祖所謂「而今又有作矣,於是乎姑束閣之,不即印行」,應該就是出於這種考慮。此外,「蓋聖意,以作史之難鄭重,不即印行。」這或許是該書未刊行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正祖曾解釋道:

不但予自視歉然,不欲張大。凡史記,與他文字有異,悉書人之善惡,自我而揚人之善則固好,若由我而不能隱人之惡,則此最不可。又於《奸臣》、《佞幸》等傳,因諸僚見執,有一二件之與本意相反者,此尤不可出也。

紀傳體史書的撰修是難度極大的工程,正祖對《宋史筌》的刊出,還缺乏十足的信心,並顧慮其部分細節內容仍存齟齬,這體現對著史的慎重。而在該書的功用上,正祖對於大臣們過分熱衷批判奸佞,忠奸立判的態度頗有反感,表現出對朝中持續黨爭的棄厭,也擔心此書一旦刊出,不能「揚善隱惡」,反而引起禍亂。這是出於鞏固其統治的需要。

此外,正祖在春宮起,就要求宮僚們協助他編修中國史書。如《新訂資治通鑒綱目續編》27卷和《資治通鑒綱目新編》20卷,是用綱目體進行訂改,分別對宋元史、明史進行續修之書。關於明史的編年體史書還有《明紀提挈》20卷,此書與《資治通鑒綱目新編》乃是仿《資治通鑒》之意。除宋、明史書外,還有正祖後期相繼選抄的《史記英選》《陸奏約選》《兩京手圈》等書。除了中國斷代史書,正祖還嘗試對中國歷史做整體性的認識,他作《全史銓評》80卷,即是對中國正史中史臣論贊的彙編;還有《歷代紀年》3卷,仿綱目體,整理了中國5180餘年帝王譜系和大事紀年。而這些史書大部分未刊。正祖自幼研讀中國典籍,對中國歷史和史學一直有著濃厚興趣。在這一背景下,將目光投向宋史,是他一貫的學養和興趣的體現。這或許也解釋了編撰長達約20年的《宋史筌》,成書後卻未能刊出的一個原因,《宋史筌》最終得以堅持撰成,更多地是正祖完成重撰《宋史》的一個學術心愿。

綜上,我們可以推斷,《宋史筌》並沒有刊印。而事實上,該書對朝鮮後世的影響也的確微乎其微。這可以從純祖(1801—1834年在位)對該書的態度窺知。純祖五年(1805年),純祖命持入「閱古觀傍樓上所在先朝《御定宋史筌》」,而經過閣臣搜查,「《宋史筌》一件,在於西庫矣」。奎章閣的閱古觀和皆有窩是收藏中國書籍文獻的,西庫才是收藏朝鮮本國的圖書文獻之地,《宋史筌》是朝鮮君臣所編,理應收入西庫,而純祖竟錯以為它是中國書籍,很明顯,純祖對其父所編此書並不熟悉。國君本人對該書的性質都模稜兩可,日後的刊印和影響更是無從談起了。

對該書的評價可從兩方面來看。《宋史筌》對《宋史》有刪也有作,參考了中朝大量史籍,在相關內容上還有所補益。如《輿服傳》在內容上大量補遺,新增的《遺民傳》補充了大量人物事迹,《蒙古傳》增加了《元史》中的資料,都有可取之處;在《文苑傳》《儒林傳》中,增加了部分人物的傳記,更正了而一些《宋史》的錯誤;外國諸「傳」中,《高麗傳》基本為重撰,《蒙古傳》《西夏傳》等都有所訂改和增補等。以《宋史筌·高麗傳》為例,因涉及本國的前朝史,朝鮮君臣對其改動較大。如《筌傳》前有「總序」,後有「論曰」,仿造《宋史·夏國傳》而進行了體例的統一;《筌傳》對高麗國王的名字、卒年、廟號、在位年等均記載詳細,通過朝鮮所編《高麗史》補正,明確了元朝以前高麗史的斷限,《宋史·高麗傳》中所載涉及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錯誤也得以被訂正。

宋晞認為,《筌傳》對「宋麗間外交、商業與文化交流等史實均有所補充」,「不僅可以糾正《宋史·高麗傳》之錯誤,且對宋麗關係史之研究有所助益也」。黃純艷也認為該書「記載比《宋史》詳細,在中國古代關係史的研究上,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史料」,是「體例完善,較為系統精審的著作。」李光濤也稱讚《宋史筌》「這一善本,其發明之多而且大,自不待言」,並指出《宋史筌》等中國史書的撰述「都因為東國君臣在看到了中原史籍之後,引起了很多很大的『疑義』,於是乎即本著這種『疑義』而別立新說,以糾正舊史許許多多的錯謬」。由前文可知,此說不是該書撰寫的主要緣由,不過,這也恰說明了《宋史筌》對中國歷史書寫的貢獻。

另一方面,《宋史筌》主要依據《宋史》而刪節,著重在《宋史》的體例、筆法上做出調整,但基本上沒有增加太多的新史料,絕大部分內容仍依照舊史。如孫衛國所論:「其史料價值遠不如其義理尊周理念上的價值。因為這些史書所採用的資料基本上是明清人作的史書,在內容上鮮有超出中國史書的。」不僅如此,就其在體例上的改動、內容的刪削或訂改,也未必盡如人意。如宋晞髮現,《筌傳》史實的刪削「則有未當,得失參半」;《宋史筌》刪去了《宋史·食貨志》三分之一強,並存在弄錯紀年、錯漏字、語句不通等問題。卞東波在對比《宋史·道學傳》《宋史·文苑傳》《宋史筌·儒林傳》《宋史筌·文苑傳》後,發現《宋史筌》將原來《宋史》中文人部分的序次打亂,並擴大了《文苑傳》的範圍,這種分類意義並不大,也不能說明問題。此外,《宋史筌》對《宋史》刪節省略過多,導致了邏輯混亂、文意含糊,產生不必要的訛誤。《宋史筌》有些對《宋史》錯誤記載的訂正依然不正確,甚至存在《宋史》無誤,反而改錯的情況等。由此,他指出:「(《宋史筌》)重編在學術上的高度並沒有超過《宋史》,甚至因為刪節過甚,留下了不少錯訛。儘管其篇幅濃縮了很多,也糾正和補充了《宋史》的若干錯誤與闕漏,但其終究無法代替《宋史》。」

總之,雖然《宋史筌》並未在朝鮮產生較大的影響,但作為唯一一部朝鮮官方主持修撰的紀傳體「宋史」,其在文化史和史學史等方面的意義是十分顯著的。通過對比《宋史》和《宋史筌》在體例、筆法、史觀上的異同,不僅能發現中國傳統史學對朝鮮史學產生的深刻影響,更應留意朝鮮在當時的政治情態下,對中國史學的仿效和取捨的過程和原因。同時,也應客觀辯證地看待《宋史筌》在有關史料學、史源學和宋史研究中的地位,在讀《宋史筌》時,也應與《宋史》對讀,研究時不可偏頗。

此外,《宋史筌》也再次折射出,在朝鮮後期,即使是「態度轉變」而實行了奉清的政策,朝鮮人主流思想中的「春秋大義」並沒有根本上改變。即便是「北學派」士人李德懋,事實上也一直恪守著朱子學和義理論,表現出了強烈地憎惡清朝之心,通過參與《宋史筌》的撰修,表達了他的義理觀和學問觀,體現朝鮮人並沒有喪失文化自信。《宋史筌》表露出之對正統觀、華夷觀的執著,也正體現了朝鮮學人對清朝現實與感情糾葛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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