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俠客真的可以隨意仗劍殺人嗎?他們的這種行為又有何影響?
大俠應該是個什麼樣子呢?
影視劇里大俠的形象總是跟懲奸除惡、快意江湖聯繫起來,觀眾大呼他們這種為民除害的俠義精神值得讚揚。可事實上,大俠們真的能夠那樣隨意仗劍殺人嗎?
李白有一首詩,叫做《俠客行》,裡面便描繪出了他眼中俠客應有的形象,比如「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當李白這首詩廣為流傳的時候,俠客們的形象就更加模糊起來,似乎他們真的有掌握生殺大權一樣。
韓非的《五蠹》里有這樣一句話: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
這裡韓非給出了和當時社會主流完全不同的另一種聲音,他不僅反對大俠的行為,還直接把他們仗著武義殺人的行為視為社會的蛀蟲。
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針對的都是大俠仗劍殺人這件事,孰對孰錯,最本質的東西還是「私刑」和「公刑」誰更合理的問題。
大俠之所以殺人還能被人認可,是因為他們所殺的對象包括那些欺壓良善,危害百姓安全的人,在自身沒有能力去自保時,大家便希望有一個人可以來消滅這個人,維護正義。在這種情況下,大俠的行為是出自大眾認可的「私刑」,情理上讓人欽佩,但事實行為上卻是違背法律的。
西漢和東漢時期有兩名有名的大俠叫做郭解和原涉,他們都牽涉進了人命的案子,但由於兩人都屬於一呼千百人回應的那種大佬級別,地方政權都拿他們沒有辦法,甚至有時候朝廷還要藉助他們的聲望。
大俠的行為其實是有一條底線的,那便是以是否動用「私刑」去審判別人為標準。因為大俠手中的力量要比常人大得多,他能夠在一時代表著輿論的導向,卻不能一直象徵著「合理」,比如他若是把這股力量用來對待和自己有仇怨的人,那造成的影響就比較惡劣了。
不加約束的力量是最容易變質的,畢竟人性是相當複雜的,沒有人可以保證自己在擁有一言就能決定他人生死的力量且沒有人制衡時一直保持客觀正義的態度。
比如前文我們提到的原涉,這位東漢初年最有名的大俠,他可以對人好到什麼程度呢?
1,當時南陽是「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列官,賦斂送葬皆千萬以上」,原涉只要動動嘴就能獲得數千萬的錢財,但他不想給百姓增加負擔,堅定地拒絕了這筆錢;
2,原涉一家人過著清貧的日子,自己卻經常接濟窮人,有一次他去探望朋友時,發現朋友鄰居老母去世,無錢辦理喪事,便差人買來各種物品,為這位陌生人盡了孝心。
但就是這樣一位人,同樣也不能保證一直行善:
《漢書》:涉性略似郭解,外溫仁謙遜,而內隱好殺。睚眥於塵中,觸死者甚多。
他也是人,有著正常的喜怒哀樂,也會有控制不住情緒的地方。
有一次,他被自己朋友祁太伯的弟弟王游公給坑了一把,王游公出計給一個叫做尹公的人,讓其毀掉原涉修建的房屋和墳墓「涉治冢舍,奢僣逾制,罪惡暴著,主上知之。今為君計,莫若墮壞涉冢舍,條奏其舊惡,君必得真令。如此,涉亦不敢怨矣。」
原涉的做法便是用江湖規矩來解決:
《漢書》:選賓客,遣長子初從車二十乘劫王游公家。游公母即祁太伯母也,諸客見之皆拜,傳曰「無驚祁夫人」。遂殺游公父及子,斷兩頭去。
毫無疑問,他的做法已經違背了法律,採取了一種最極端地方式來解決問題。
所以,行俠仗義這件事情,一定要注意分寸,將行為約束在可控的範圍內。
文/腦洞趣味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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